索引号: 113706000042596936/2022-02684 成文日期: 2022-05-18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组配分类: 生态文明建设

第141061号:关于对“关于加强河流源头污染防治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2-05-18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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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洪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河流源头污染防治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环境整治、生态修复及重点流域治理,实施精准治污,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1年省级以上河流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81.8%,同比改善21个百分点。

一、完善监控体系,实现水质监测全覆盖。围绕重点河库设置国、省、市水环境质量评价、考核、趋势研究等监控点位300余个,实现各区市主要流域重点河段水质监测全覆盖,定期开展监测,并在门楼水库等重要饮用水源地和符合建设条件的河流断面设置了水质自动监测站,数据实时发送至监控平台,为科学治污提供有效支撑数据。

二、强化督导检查,解决环境问题。2021年以来,持续开展汛前河湖水质超标隐患排查工作,对全市27条重点河流和25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环境问题专项排查行动,推动解决环境问题240余个,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水生态环境问题,推动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改善。

三、加强区域联动,落实生态补偿。每年将各区市重点河流水质改善纳入全市地表水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用于激励水环境质量改善区市,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跨界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对为保护水环境付出努力的上游地区,以及水环境质量受到损害的下游地区给予合理补偿,目前已实现跨界县域全覆盖,推动流域上下游区市联合治污。2021年共补偿资金840万元。

四、开展入河排污排查,推进规范整治。全面开展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溯源、监测和整治工作,制定了《烟台市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完成命名编码,设立标志牌114个,规范整治排口2016个。同时,将排污口的基本信息、监测溯源信息、“一口一策”信息等全部录入 “山东省入河湖排污水口排查管理平台”,各区市可通过平台,实时更新排污口相关动态、信息,初步实现了排污口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可视化能力。

五、引导公众参与,实施有奖举报。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及官方微博,强化宣传。建立突出环境问题举报奖励制度,积极回应网民关切。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围绕“打造良好水生态环境,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强化督导和整改落实,进一步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推动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感谢您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们提出宝贵建议。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202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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