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952/2022-02711 成文日期: 2022-05-11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组配分类: 政治建设

第141233号: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法治建设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2-05-11      来源: 市司法局

字号:

致公党烟台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法治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鲁法委发〔2020〕5号)对法治乡村建设作出的具体部署规划,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进一步夯实法治烟台建设根基,中共烟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着力推进乡村依法治理,教育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全面依法治市奠定坚实基础,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到2022年,基本实现涉农法规规章和配套制度更加完备,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层执法质量明显提高,农村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的工作目标。

一、狠抓基础,大力培养法治队伍

一是夯实司法所建设。以品牌司法所、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为突破点,全面提升司法所整体建设水平。对全市司法所情况进行重新梳理,对司法所标识、门牌、制度版面外观内容、功能布局等全部统一标识,同时积极推动司法所法治工作职能下沉。推动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实现“两所共建”,司法所长列席镇街党政会议,开展合法性审查等法治工作,全面加强基层法治建设。

二是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下发了《烟台市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意见》,到2022年底,全市每个行政村至少培育1名以上“法治带头人”和3名以上“法律明白人”。把“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纳入法治社会建设和乡村振兴总体规划,作为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舆论引导作用,突出宣传“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的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载体,引领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加大国家、省、市三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评优工作力度。探索建立以自治激发活力,以法治定纷止争,以德治春风化雨“三治融合”新模式。

二、完善制度,巩固公共法律服务根基

一是优化法律服务资源配置。优先选拔具有良好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较高法学理论知识水平和较强实际工作能力,熟悉社情民意,擅长纠纷调处,无不良从业记录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科学评估村(居)法律服务需求,提高服务效能。指导村(居)法律顾问围绕当地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主动融入乡村振兴、征地拆迁等工作,充分发挥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法治烟台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指导各区市建立科学完备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注重工作实绩、群众评价。建立“能者上、庸者下”的村(居)法律顾问配备、流动机制,对群众不满意的村(居)法律顾问及时进行调整,充分调动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效果。指导各区市利用宣传栏公示法律顾问姓名、照片、联系方式、服务村庄、工作职责以及监督电话;组织法律顾问积极开展走访活动,发放法律顾问联系卡、明白纸,利用新媒体平台积极宣传典型案例,提高群众对“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知晓率,让群众在日常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能找得到人、解决得了问题。

二是全面加强调解工作专业化。按照中央、省、市六部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镇、村调解委员会组织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形成以专为主、专兼互补的人民调解队伍阵容,更好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把“一村(社区)一专职调解员”、专职调解员比例达到40%纳入市委重点工作挂图作战平台考核,积极推动各区市抓好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目前,全市村(社区)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7506名,初步实现“一村(社区)一专职调解员”配备目标。

三是大力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按照《人民调解法》《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要求,组织村(社区)每周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并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发生。

三、突出重点,加大农村普法宣传力度

深化以宪法宣传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民法典、土地征收、污染防治、土地承包、劳动用工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引导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 、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习惯。印发《烟台市落实山东省贯彻<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的具体措施的方案》,加强基层单位和乡村(社区)法治文化形象塑造,建设法治“微景观”。至2022年底,实现全市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处法治文化阵地。推动法治文化与本地传统文化、红色文化、民俗文化、乡土文化融合发展,培育一批具有乡土文化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品牌。

烟台市司法局

2022年5月11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