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952/2022-02701 成文日期: 2022-05-11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组配分类: 监察司法

第1801083号:关于“加强普法、调解、法援工作相融合,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建议”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2-05-11      来源: 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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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曲学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普法、调解、法援工作相融合,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烟台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打造出“法德共进”“志愿普法”等特色品牌,为进一步彰显烟台城市美誉度、打造法治建设新高地、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做到“四个坚持”,构建全民参与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格局

(一)坚持顶格推进,不断加强普法体制机制建设

一是健全完善守法普法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健全协调小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对同级普法责任主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全面评价,认真抓好法治建设年度考核工作。

二是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出台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县市区委书记谈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不能出庭应诉向政府主要负责人请假制度,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实施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制度,每年组织国家工作人员网上法律知识考试。

三是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全面推开“谁执法谁普法”五项制度,为全市74个部门、单位建立普法责任清单。

(二)坚持融入大局,不断丰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主动服务全市中心工作,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5年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普法活动4123余场,提供法律意见书22730件,帮助企业解决法律纠纷6368起,全面推行订单式、点单式、菜单式“三单”普法模式。累计“法治体检”4300余次。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组织“优化环境·法惠民企”系列活动148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20万余份,编制《法律服务手册》,为企业发展提供精准服务。积极助力疫情依法防控。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宣传教育活动305场。推出《法眼看疫情》等以案释法系列活动227场,制作“依法战疫·守护烟台”系列原创公益海报和“依法行动·全民战疫”海报公民篇、公职篇。成立疫情防控专项法律服务团,编写《企业应对疫情法律风险防控指引》。开通“疫情防控法律咨询线上平台”,开展执法司法案例的警示教育和法律法规的政策解读,累计提供服务411次。

(三)坚持精准普法,不断增强普法宣传实效

突出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持续深化“宪法十进”,创新打造“1+7+X”宪法宣传模式,即办好一个主场活动,组织七个主题日活动,开展“我与宪法”网上法治漫画、法治微视频征集大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演讲比赛和宪法知识竞赛活动。紧抓“关键少数”,在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民法典。关注青少年“重点群体”学习教育,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市上下深入开展民法典“十进”活动,今年5月,由司法部指导,山东省委依法治省办、山东省司法厅主办,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承办的“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集中展示活动在烟台举办,取得良好效果。增强普法宣传实效。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全市共建成法治文化公园、广场、一条街、长廊等阵地4786个。深化“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在传统媒体推出《德与法》《律师说法》《龙口普法》等法治类精品栏目,打造出“法治烟台”“法在福山”“花开莱州”等新媒体普法阵地。先后组织开展了法治主题征文、书法大赛、网上法治微视频展播等活动,创作节目100多个,制作法治文化产品20多种,举办各类法治文艺汇演等文化活动1600余场次,不断增强法治宣传实效。

(四)坚持创新引领,不断深化普法品牌建设

一是打造“法德共进”创新升级版。坚持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以“崇德向善、尚法创新、法德相融、惠润民心”为核心内容,依托基层党支部、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立各类调解组织8114个,法德讲堂7578个,法德共促会5868个,法德阵地4500余处。5年来,全市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2万件,基层矛盾调处成功率由97.8%上升到98.6%,信访数量下降27%,“法德共进”经验做法被人民日报、法治日报等中央媒体关注推介,被中央电视台《法治中国》栏目给予重点宣传报道。

二是掀起“公益普法·志愿服务”活动新热潮。全市各级党报党刊、广播电视、融媒体平台扛起公益普法责任,设立普法专题专栏,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法治宣传教育题材的内容,运用户外显示屏、车载LED等公共视听载体广泛刊播法治公益广告。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成立326个“践行初心·法润烟台”普法志愿服务团,累计开展活动2700余场次,引领广大社会群众树立法治观念。

三是开展“法润成长”校园普法行。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深化法治副校长制度,为全市565所中小学校和公办中等职业学校配备596名法治副校长,推动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组织开展“百所‘法德共进’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在全市打造一百所“法德共进”示范学校。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四争四创”活动,覆盖全市42万余名中小学生,构建起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二、深化“法德共进”,助力矛盾纠纷化解。

一是注重发挥“法德共进”宣传教育、依法治理、评价监督等功能,与人民调解有机融合,实现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依托基层司法所和调解组织,搭建基层普法平台。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走进千家万户、田间地头、厂区学校,有针对性地与群众面对面进行普法宣传,对易发生矛盾纠纷的重点人、户、事、场所等进行分析预测,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现苗头隐患,及时做好防范。要求基层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做好调解与普法的结合文章,把每次调解纠纷的过程都当成普法教育的过程,在调解案件中,结合案件实际,先对当事人进行有针对性的普法教育,讲清法律规定,融法入事,依法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着力强化在纠纷排查中对结案纠纷的回访,积极上门入户了解当事人对调处结果的满意度,对调解协议的履约率,避免产生新的纠纷,酿成新的事端。

二是推动调解文化建设与普法教育相结合。针对当前新型农村建设、农村土地流转承包、使用权属、征地补偿纠纷突出的情况,选择典型的矛盾纠纷案例,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进行宣传,深入宣传人民调解的重大意义、丰硕成果,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人民调解之中,使广大人民群众既受到法制教育,又懂得运用调解方式解决问题,有效减少矛盾纠纷。

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规范和促进法律援助工作

近年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建立了一支由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组成的法律援助队伍,办案数量大幅上升,办案质量不断提高,为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有效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主要通过规范审查受理指派流程、检查案卷材料、回访当事人、开展卷宗质量评查、公布投诉电话等方式来保证办案质量。

四、下步措施

下一步,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将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并在全市加强宣传和贯彻落实,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精准化、措施项目化、考核体系化、指导专业化,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市贡献法治力量。

(一)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精准化

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下功夫,加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扎实开展法治乡村建设,结合“法德共进”,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发挥好学法带头人和普法宣传员的作用,切实提高农村基层群众法治意识与学法用法能力。

(二)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措施项目化

一是通过品牌创建提升影响力。全面打造“法德共进”创新升级版,深化“法德共进”示范学校创建,建强法德共促会、法德讲堂、法德文化阵地,组织好法德人家评选、法德家庭档案创建等工作。二是通过示范创建拓宽覆盖面。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体系化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评价通报制度,科学设定考核标准,对同级普法责任主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全面评价,认真抓好法治建设年度考核工作。

(四)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专业化

一是加强重点内容宣传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认真组织宪法、民法典等宣传活动。二是抓好重点对象分类指导。做好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的普法工作。三是强化法治文化建设指导。深入挖掘烟台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元素,大力推进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形成富有时代特征、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精品。

(五)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制度规范化

严格始终以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为着力点,以提高法律援助办理质量为核心,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规范监督环节,着力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加强制度建设,修订《烟台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烟台市法律援助案卷目录及格式文书》。抓好案件全程管理前管理,把好“指派关”、“监督关”、“质量关”,案件结束后,及时做好量化考核工作。规范队伍管理,通过积极组织开展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保障工作经费,贯彻落实《烟台市市级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管理办法》,实行差异化补贴发放。强化舆论支持,有计划、有重点的做好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扩大法律援助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感谢您对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烟台市司法局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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