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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8日烟台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度报告解读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日期:2022-04-08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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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于2022年4月8日15:00举行烟台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度报告解读新闻发布会,邀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建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科科长孙永平、执法监察科科长柳宁、征收管理科主要负责人姜艳艳,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烟台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科科长  赵向阳:

各位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

欢迎大家参加烟台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建良先生,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的情况,并对年报进行解读。和刘主任一同出席发布会的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科科长孙永平先生、执法监察科科长柳宁先生、征收管理科主要负责人姜艳艳女士。

首先,请刘建良主任向大家解读2021年我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刘建良:

各位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

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住房公积金制度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在座各位既是制度的参与者又是制度的受益者。长期以来,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得到社会各界尤其是各新闻媒体的关注、关心,在此,我代表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新闻界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召开此次发布会,是向社会解读2021年我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下面,我向大家介绍具体情况。

2021年,全市当年完成住房公积金收缴118亿元,累计收缴总额938亿元;当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8亿元,累计为188,687户职工贷款527亿元,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93.5%;当年审批提取公积金81亿元,提取率为69%,累计提取总额578亿元。通过贷款和提取两种方式提供的职工购房资金累计达到1,105亿元;实现增值收益5.4亿元,同比增长15.13%。公积金缴存额、贷款额、增值收益额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了7%、7%、15%。

一、缴存情况

全市当年缴存住房公积金1,180,380万元,比上年增加79,739万元,增长7%,完成全年计划的103%;累计缴存总额9,377,388万元,缴存余额3,601,601万元。其中,市直缴存356,336万元,比上年增加25,680万元,增长8%,完成全年计划的101%;累计缴存总额2,917,309万元,缴存余额1,051,731万元。

至2021年末,全市已建立缴存关系单位21,337个,比上年增加2,187个,当年新建1,788个;实际缴存单位12,498个,比上年增加1,186个。已建立缴存关系职工134万人,比上年增加7万人,当年新建8.1万人;实际缴存职工84.88万人,与上年持平。其中,市直已建立缴存关系单位4,320个,比上年增加92个,当年新建92个;实际缴存单位1,905个,比上年减少6个。已建立缴存关系职工39万人,比上年增加2万人,当年新建1.8万人,实际缴存职工21万人,与上年持平。

二、提取情况

全市当年住房公积金提取809,754万元,比上年增加18,899万元,增长2%,提取率69%,累计提取5,775,786万元。其中,购建房提取84,401万元,占10%,同比增加10,647万元,增长14%;还贷提取467,137万元,占58%,同比增加14,581万元,增长3%;离退休及调离提取258,216万元,占32%,同比减少6,329万元,降低2%。市直提取259,008万元,比上年增加11,211万元,增长5%,提取率73%,累计提取1,865,573万元。其中,购建房提取26,474万元,占10%,同比增加3,328万元,增长14%;还贷提取157,120万元,占61%,同比增加10,320万元,增长7%;离退休及调离提取75,414万元,占29%,同比减少2,437万元,降低3%。

三、委托贷款发放情况

全市当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4,393户,较上年增加782户,增长6%;贷款金额578,719万元,较上年增加38,801万元,增长7%,完成全年计划的111%;累计发放贷款188,687户,贷款金额5,273,867万元,贷款余额3,368,359万元,个贷率93.5%。其中,市直当年发放贷款4,050户,较上年增加1,165户,增长40%;贷款金额176,603万元,较上年增加50,702万元,增长40%;累计发放贷款68,837户,贷款金额1,898,697万元,贷款余额1,146,092万元,个贷率109%。

四、2021年全市住房公积金运行特点

(一)实缴职工人数稳步增长,新开户缴存单位延续小型化趋势

当年全市归集增幅7.2%,剔除年度结息增加因素,实际增幅6.9%。新增缴存职工月缴存额较低,新开户缴存单位继续呈小型化趋势。当年新开户缴存职工8.1万人,但正常缴存职工人数与上年同期持平,且新增缴存人均月缴存额380元,占全市人均月缴存额的33%,新开户职工大多按最低基数及比例缴存,客观上拉低了归集额的增速。

(二)贷款按计划发放,发放额及户均贷款额趋于稳定

全市当年共发放贷款58亿元,户均贷款额40.2万元,较上年增加0.5万元。年末公积金贷款余额占全市个贷总余额的21.7%,较上年增加0.9个百分点,当年新增公积金贷款余额占全市当年新增个贷余额的36.7%,较上年增加了15.6个百分点。自2015年10月以来,全市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同时对贷款资金实行计划管理,贷款发放时限由2018年的出抵押六个月缩短至2019年的出抵押三个月,当年又缩短至出抵押一个月,全年共计调度全市资金139亿元,对盘活全市资金存量、缓解区域性资金供需矛盾、提高整体资金使用效益和总体财务指标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继续推进智慧公积金建设,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一是根据数字山东建设专项小组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打造多渠道、多功能、智能、高效、便捷的“智慧公积金”服务新模式,为“减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当年网上缴存68万人、金额93亿元,网上提取达17.4万人次、提取金额28.2亿元,网上住房公积金还款7,813笔、金额达5.7亿元;二是网上业务办理率大幅提升。中心自2020年以来,累计向全市缴存单位免费发放登录网厅的专用数字证书13,000个,单位网厅开通率达95%以上,业务网上办理量和资金量占总单位业务的90%以上,极大地方便了缴存单位经办人及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同时,不断挖掘群众服务需求,增加线上办理业务类型,截止到12月底,住房公积金12项提取类业务中10项可在线上办理,占比83%,提取业务网上办理占比超过70%。

(四)风险防控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逾期催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2021年4月以来,为降低我市公积金贷款逾期率,切实化解贷款资金风险,中心成立逾期清收工作组,在全市组织开展了逾期贷款清收专项行动。截止年末,我市公积金个人贷款逾期3期(含)以上户数由4月30日的259户减至42户,逾期率由1.37‰降至0.146‰,低于0.17‰的全省平均水平,逾期贷款各项指标大幅回落;二是资金流动性风险得到有效控制。通过科学有效调度使用资金,充分挖掘资金潜力,做好资金计划管理和统筹安排,最大程度减少资金无效沉淀,确保满足职工提取和贷款资金需求,全年资金实现供需平衡,有效化解资金流动性风险。

各位记者朋友,以上是我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度情况,我们希望透过大家的镜头、通过大家手中的笔,把这个情况宣传出去,让广大市民了解住房公积金2021年的工作。

谢谢大家。

烟台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科科长  赵向阳:

感谢刘主任的全面介绍!

下面,欢迎各位记者朋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请大家举手示意。

大众网记者提问:

中心的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的通知》,请问这个政策给职工带来哪些便利呢?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科科长 孙永平:

近日我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的通知》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又一个新举措,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优化了办事流程,实现了“掌上办、远程办、现场办”三位一体办理,最大程度便民利民,让群众少跑腿、零跑腿。

这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是放宽提前还款的条件:1.申请时限由原来的还款满12个月调整为首次还款后即可申请2.取消还款次数限制,由每年限还一次调整为次数不限。3.提前还款的额度由每次为万元整数倍放宽为千元整数倍。

二是增加提前还款的办理渠道:由在受委托银行柜面办理的单一模式,拓展为通过“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爱山东APP、烟台一手通APP以及受委托银行柜台均可办理,满足了贷款职工的不同需求。

水母网记者提问:

据我们了解,去年10月9日,中心推出了商贷购房按月委托提取业务,能否详细介绍一下这个业务?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征管科主要负责人 姜艳艳:

好的,这个业务是我们中心为创新业务办理服务模式,满足商贷购房职工方便提取公积金需求,实现线下“一次办好”,线上“自己办、零跑腿、零材料”,经前期与各商业银行积极协调推进,合作推出的一项便民业务。是指已办理商贷购房的职工本人柜台授权或线上授权,我们中心按银行推送的上月还款金额,按时提取公积金并拨付到职工约定的个人结算账户。

按委托合作银行的开发测试进度,从去年10月上旬开始截至目前,已开通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5个银行的商贷购房按月委托提取线上线下业务。凡在我市范围内这5家银行有尚未还清的个人购房贷款的职工,可在我中心各服务大厅柜台申请或登录中心官网个人网厅、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申请。线下申请只需签约时跑一次,线上申请直接零跑腿零材料办结,享受便捷高效的服务体验。

下一步,中心将继续扩大商贷按月委托提取业务合作银行覆盖面,让更多的商贷购房或组合贷款购房职工,享受到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和数据信息共享带来的便利。

胶东在线记者提问:

请问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法科科长 柳宁:

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上级关于缴存比例的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按5%—12%,由缴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单位和个人缴存执行同一比例。目前,我市存在少量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情况,中心将进一步做好缴存比例规范的工作,维护广大职工的权益。缴存比例涉及的缴存范围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都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

烟台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科科长  赵向阳:

提问环节就到这里。

各位记者朋友,住房公积金制度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希望大家根据今天发布的内容和提供给大家的背景材料,充分发挥各自平台的传播优势,对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报道,为进一步提升市民朋友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知晓率贡献舆论力量。

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感兴趣的问题,会后可以联系背景材料里的联系人。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四位发布人,谢谢记者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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