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烟台建设战略规划纲要
(2021—2035年)

日期: 2022-10-24 16:04      来源: 市委办公室

字号:

为扎实推进美丽烟台建设工作,先行先试,高标准打造新时代美丽中国建设烟台样板,根据《美丽山东建设规划纲要(2021—2035年)》部署要求,结合烟台实际,现编制《美丽烟台建设战略规划纲要(2021—2035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落实新旧动能转换、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以全球领先、全国前列、北方领跑和半岛一体为立足点,以全域“五色”生态建设为城市振兴新动能,加快打造经济产业低碳循环、陆海生态自然和谐、人居环境健康宜居、治理体系现代高效的美丽城市典范。

(二)基本原则

世界眼光,对标先进。借鉴国际领先生态城市以生态建设培育城市可持续发展动能、提升城市治理效能的通行经验与做法,深入结合烟台实际,着眼长远、解放思想,提高城市发展纲领的先进性,谋划以美丽烟台品牌效应引领提升城市影响力的战略思路。

生态优先,低碳发展。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守正出奇、改革创新,擦亮山海城市美丽底色,促进生产生活低碳循环,探索自然生态环境“外美”和经济社会发展“内丽”紧密联系转化、综合优势突出的美丽烟台建设模式。

固本培元,补足短板。围绕主要要素、关键领域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既坚持生态自信,又突出问题导向,以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品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指引,明确系统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和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的优先任务。

以人为本,制度驱动。以人民为中心,陆海共荣、城乡同美,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破除制约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强化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调动各方积极性的重大改革举措,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战略目标

近期目标(2025年)。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美丽烟台建设初见成效,“绿色低碳、青山永驻、湾岛同美、果鲜粮香、循环高效”成为美丽烟台的生动写照。

——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四新”经济增加值占比达到40%,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能源资源配置更加高效、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基本形成高品质城乡生活面貌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空气质量稳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8.8%,PM2.5浓度稳定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并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稳定提高,海洋环境质量巩固提升,水生态功能初步得到恢复,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持续增强,环境安全有效保障,土壤安全利用水平巩固提升,固体废物与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

——现代化治理体系健全高效。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形成。

中期目标(2030年)。美丽烟台建设纵深推进,成效持续提升,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总体形成,力争碳排放在2030年前达峰,开发保护空间格局逐渐稳定,生态环境全面改善,蓝天、碧水、净土目标总体实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持续增强,优质生态环境产品实现稳定供给,尊重自然、爱护自然的绿色价值观念深入人心,美丽烟台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远期目标(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经济发展质量、生态环境质量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美好的美丽烟台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四)战略框架

秉承“绿色、现代、美丽、世界、活力”的战略取向,深入实施“绿+”“青+”“蓝+”“紫+”“金+”五色战略,让美丽建设成为烟台城市能级提升、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更有力支撑。

——全球领先、低碳发展。实施“绿+”战略,基于烟台世界级的生态禀赋,以“产业立市、生态强市”为新时期城市绿色发展总纲领,实施“一谷一区一岛一港”“双碳”先行示范,推动能源、交通、工业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提升陆海生态系统碳汇供给能力,全面统筹建设低碳社会,加快推进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完善支撑绿色低碳和高质量发展的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完善美丽烟台建设社会行动机制,健全环境监管执法,久久为功,在美丽烟台建设框架下打造绿色低碳的烟台样板。

——青山永驻、城水共生。实施“青+”战略,深化烟台多元山水生态基底和城市发展建设的和美互融互动关系,形成青山拥抱、碧水环绕的公园体系。明确打造“廊珠相辉”的现代公园城市目标,推进城市多级公园和生态廊道的巩固提升。推进山体、森林、水系、农业、城市风貌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与修复工作,系统提升全域景观品质。尊重、顺应、保护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构建“碧水绕城、城水共生”发展空间格局,推进从山顶到海洋的水生态环境分区差异化管治,健全统筹治水管理体制,适度超前建设基础设施,积极营造公众亲水空间,实施美丽河湖建设,提升山水城海相依的烟台风貌。

——湾岛同美、人海和谐。实施“蓝+”战略,以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建设为先导,打造面向海洋的“两山”建设世界高地。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为核心,抓实海洋保护地建设,缔造系统健康、物种多样的海洋资源宝库,谋划全面经略海洋,高质量发展陆海接力、科技引导的现代海洋产业,树立人海共生、陆海统筹的可持续发展标杆。高水平建设“美丽海湾”,着力展现“水清滩净、岸绿湾美、鱼鸥翔集、人海和谐”城海交融美景,提升公众临海亲海获得感和幸福感。

——果鲜粮香、健康丰实。实施“紫+”战略,扩大核能供暖范围,构建“一带两廊三区”的城市通风格局,强化细颗粒物和臭氧治理,与青岛、威海等共建北方“清新空气示范区”。结合城市通风格局合理布局葡萄酒产业,推进土壤环境全生命周期管理,以绿色化、生态化提升农果产品附加值,支撑建设国际驰名生态葡萄园和葡萄酒城,支撑提升名品荟萃现代农业国际化水平。促进蓝色海洋康养、旅游文化健康、健康食品产业带“三带”融合协同发展,培育创新“两山”转化高级业态,创新升级遐迩仙境、宜享颐养的康养胜地。

——绿金互通、循环高效。实施“金+”战略,以创建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无废城市为目标,发展安全高效的黄金矿业循环经济烟台模式,稳步推进氰化尾渣减量化,开展“中国金都”尾矿资源化利用示范。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和梯度,持续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结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空间和行业指引,优先发展高经济产出——低环境代价行业,推进高经济产出——高环境代价行业整合和绿色化改造,严格准入低经济产出——高环境代价行业,增强烟台工业制造绿动力,形成产业基础高级化、优势产业集群化、新兴产业集约化的生态产业体系。

二、全力打造绿色生态城市

(一)构建低碳发展格局

示范引领碳达峰碳中和。构建“一谷一区一岛一港”(丁字湾双碳智谷、烟台3060创新区、长岛国际零碳岛、北方风电母港)的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格局,率先打造国际领先的智能低碳城市。深化国家低碳城市试点、黄渤海新区“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示范引领,有序推动全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达成。率先推动长岛实现碳中和,在气候高价值区提供优质碳汇,西部通过布局风电、核能供暖、工业余热供暖等措施控制二氧化碳排放量。

打造长岛国际零碳岛先行示范区。探索进行海洋能发电示范和海上太阳能开发,尝试建设海上能源岛。推进绿色建筑实践,实施建筑节能改造,持续推动清洁供暖,提高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推行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在长岛范围内推广电动车船,推动航运货船、客船电动化,通过补贴等手段鼓励岛上居民使用电动车;做好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码头配备绿色岸电;建立海洋碳汇监测站,依托海洋牧场积极打造碳汇渔业试验区。

建立完善碳排放控制制度。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结合碳排放强度制定项目建设、投资负面清单,严格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准入。编制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加快二氧化碳达峰进程,积极谋划落实碳中和任务。鼓励能源、工业、交通和建筑等领域制定达峰方案。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逐步建立系统完善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环境权益交易市场等的导向作用,围绕融资、用地、差别电价、资金支持等方面,制定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的资源配置政策,实现要素资源合理配置。

(二)加强绿色低碳发展

加强重点行业二氧化碳减排。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两高”项目确有必要建设的,须严格落实产能、能耗、煤耗、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五个减量替代”要求。探索建立以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和碳达峰目标为导向的产业准入及退出清单制度,优化整合煤电、水泥、轮胎、化工等行业产能。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建材、化工、铸造、印染、电镀、加工制造等产业集群的绿色化改造和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技术改造,推进废钢资源化利用、智能化控碳等相关低碳技术示范应用,水泥行业加快原燃料替代,石化行业加快推动减油增化。提高石化、机械制造等行业工业余热回用比例。优化各行业物流运输结构,优先选用铁路、水路、管道或管状带式输送机等清洁方式及新能源汽车运输;内部物流全面实施皮带、轨道、辊道运输系统建设,最大程度减少厂内汽车运输量。

推进园区绿色循环化发展。推动绿色石化、有色及贵金属、装备制造等9大产业集群化、规模化、园区化发展,以共享公共设施、资源循环利用、固废集中处置为重点,提高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加强企业间物料互供和废弃物综合利用。针对裕龙石化等重点化工园区,鼓励加快制定明确的阶段性的减排路径、碳排放和强度减排的目标、以及绿色发展的行动计划;结合生产实践,开展先进低碳技术的应用推广,探索发展分子炼油、未来炼厂技术等、积极探索CCUS技术产业化路径、森林和海洋碳汇项目储备;全面提高资源能源综合利用率,扩大生产用能清洁替代规模;着力提升碳资产管理能力,主动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和石油化工行业的碳排放实施方案制定。

大力发展低碳交通。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新能源交通,新增和更新公交车中新能源车辆占比达到100%,努力推动公共交通完全新能源化。推广绿色低碳运输工具,淘汰更新或改造老旧车船,港口和机场服务、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领域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加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加氢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年底前,全市专用和公用充电桩达到25000台以上。完善港口集疏运通道,大力推动海铁联运。在码头配备绿色岸电,鼓励靠泊船舶使用岸电,建设绿色海港。推进工矿企业、港口、物流园区等铁路专用线建设。

加快能源供应系统低碳转型。落实可再生能源倍增计划,大幅提高清洁能源比例。积极推进海阳核电工程建设,推动核电产业全链条发展,打造以核能为引领的清洁能源基地。加快LNG接收站和天然气管网建设,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结合建设北方风电母港的目标在半岛南、半岛北两个海上风能充足的片区合理布局风电。探索海洋牧场与海上风电、光伏融合发展模式,推动潮汐能开发利用。整合风电、光伏、核能资源,积极推进海上风电并网,提升光伏制造业水平,完善光伏产业链,以屋顶光伏发电为重点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探索与胶东经济圈各市合力打造低碳能源供应体系。

提高建筑绿色低碳化水平。严控新建超高层建筑和高层高密度住宅,推广“零碳”建筑,探索打造绿色建造产业园,城镇新建建筑100%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建设低碳示范区、低碳社区、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加快推进全市范围内清洁供暖工作,从“热源侧”和“用户侧”两方面实施清洁取暖改造。进一步扩大核能供暖范围,推动海阳核电工程建设,为远期实现青烟威胶东半岛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提供条件,打造“中国清洁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市”城市品牌。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同步实施建筑绿色化改造。推广光伏屋顶和冷屋顶技术,探索推广建筑内水资源循环回收利用的技术手段,有效减少建筑碳排放。探索打造低碳水务示范。

全面推动制造业和服务业低碳转型。依托沿海区位优势,积极发展蓝色经济、低碳经济。依托大学、科研机构,释放科技发展动能,探索打造市场化运行的绿色技术创新联合体。有序发展出行、住宿等领域共享经济,推进酒店、餐饮、会展业绿色发展,指导制定行业相关绿色标准。大力发展以国际航运、物流、滨海旅游业等为主体的现代服务业,充分提升全市传统软件、电子信息等优势服务产业,推动高新技术服务业和新型高端服务业发展。

提升全民低碳意识。积极利用“全国低碳日”“全国节能周”等节日,广泛开展多种多样的宣传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对低碳发展的认识。政府带头示范,公共机构率先践行勤俭节约和低碳消费理念。倡导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135”绿色出行方式。鼓励采用公共交通出行,支持购买小排量汽车、节能汽车和新能源车辆。到2030年,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70%。

(三)供给优质蓝绿碳汇

发挥海洋碳汇优势。修复河口、海湾生态系统,保障海洋湿地生态系统的固碳能力。加强对长岛、龙口、莱州湾等地海草床生态系统的保护,为浮游生物提供食源和栖息繁育场所,提高浮游植物多样性,充分发挥生物泵(BP)和微型生物碳泵在固碳过程中的重要功能。依托海洋牧场打造碳汇渔业实验区,合理配置海洋牧场养殖种类和养殖比例,推动大型海藻规模栽培及与鱼、贝复合养殖,提高经济动物养殖海域的固碳增汇能力。发展“蓝色碳汇渔业”,探索将“蓝色碳汇渔业”纳入碳排放交易制度,以流转碳汇的形式,增加水产养殖的行业经济收益。在长岛探索建立海洋碳汇监测站,探索开发近海海洋储碳技术。

着力增加森林碳汇。结合森林城市建设,推进植树造林,加强森林管理,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提高森林质量和稳定性,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碳汇供给能力。积极宣传森林碳汇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引导公众积极加入到植树造林增加森林碳汇的活动中来。

积极发展碳汇农业。增加光能利用率和改良土壤的物理性质,选种生育期适当长的品种,延长作物的光合作用时间,玉米适时早播晚收,在不影响小麦播种的前提下,适当延长活秆绿叶时间而延长作物的光合作用时间,合理提高净固碳量较高的玉米的种植面积。

专栏1:绿色低碳发展重点工程

1.“一谷一区一岛一港”建设。丁字湾“双碳”智谷建设工程。“3060”低碳创新区建设工程。长岛国际零碳岛工程。北方风电母港建设工程。

2.传统行业绿色转型升级。进行建材、化工、铸造、印染、电镀、加工制造等产业集群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工程。

3.能源供应系统绿色转型。海阳核电二期、三期工程。华龙一号、国和一号等核电项目。海洋牧场与海上风电、海上光伏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莱州、海阳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建设工程。龙口半岛北海上风电、国家管网龙口南山LNG、中石化LNG项目。烟台港西港区LNG项目。

4.建筑绿色化改造工程。既有公共建筑综合型绿色化改造工程。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

5.新能源交通推广。实施新能源车船、公交车、出租车推广。加气站、加氢站、标准化充换电站(桩)等公共设施配套建设工程。

6.蓝碳绿碳增汇工程。海草床和海藻场生态系统修复工程。碳汇渔业工程。

(四)完善现代治理体系

建立美丽烟台建设工作综合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委主导、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各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制定实施《烟台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重点推进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农业污染防治、城乡污水垃圾处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机动车污染防治等领域的责任清单化、明确化、公开化。扎实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并建立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第三方评估机制。强化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加快建立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与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健全环境信用评价制度。构建市场导向的企业绿色发展和技术创新机制。发挥社会公众参与美丽烟台建设的基础作用,健全全民监督机制,搭建信息沟通、意见表达、决策参与、监督评价为一体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美丽建设公众参与平台。

健全环境监管和执法。建立健全“三线一单”——规划环评——项目环评的环评全链条管理体系。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约束制度体系,推进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与数字烟台、智慧烟台建设协同推进,打造固定污染源监管网络,加快构建“监管对象——监管平台——结果响应”的全周期全链条管理机制。建立以“清新空气示范区”为空间单元的大气污染防治和结构调整推进机制。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以蓬莱、栖霞、牟平等资源集中地区为试点,以自然保护地为重点设立生态警务室。创新一体化联动监管机制,针对环境质量下降、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建立市级督导、区级执法、街道巡查的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加强环境监管结果运用。

加快建立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方式。发挥政府率先垂范和牵头引领作用,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制度。开展绿色创建行动。定期评估、动态调整污水处理费政策,使污水处理费标准能够覆盖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进一步推动污水处理服务费市场化改革,促进城市、建制镇和农村污水处理协调发展。落实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等价格政策,完善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差别化水价、差别化气价政策。探索建立企业和个人生态信用行为正负面清单及对应的奖惩制度。

加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家层面各项环保法律法规的制修订为指引,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法规规章“立改废”工作。积极参与胶东经济圈和山东省生态环境领域地方立法协作。研究制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准和清新空气示范区建设评选标准。在黄渤海新区等省级及以上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省级特色小镇探索开展“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创新环评审批验收管理方式。发挥制造业基础优势,以化工、农副食品加工、有色金属冶炼、汽车等优势行业及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等相关行业为主体,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等自主探索申报,制定以节能减碳、削减排污为导向的行业标准。促进环境行政执法和环境司法的有序衔接,以生态资源集中和产业集聚区市为重点,推进环境资源法庭法治建设和执法水平提升。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完善环境资源管辖制度。

持续提高美丽烟台建设数字化、智慧化水平。统筹推进数字烟台发展和智慧环保系统建设,加快推进数字技术、大数据技术等在生态环境和美丽建设领域的创新应用。建设天地海一体、全市联网、上下协同的生态环境数字监测网络。以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地、生态红线区等为重点,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监管系统和重要生态功能区监测预警机制。实施重点入海排污口智能化监控,建立海陆立体联动监测体系。依托数字烟台建设打造智慧环保平台。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资源开发与应用,加快推进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等数据集成互联,为美丽建设综合决策提供基于大数据的预测预警和评估分析等支撑。探索打通生态环境内部数据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气象等部门数据共享通道,建立环境监测、监管执法、企业环境行为和环境信用评价、信访投诉等信息综合分析平台,打通信息和数据综合应用通道。创新“互联网+环保政务”服务模式,促进环境公共服务的便民化。

三、着力建设现代公园城市

(一)加快打造公园城市

明确公园城市总体格局。融会国际“花园城市”和国内“公园城市”等城市发展理念,合理布局蓝绿空间,以自然保护地——郊野/乡野公园——城市公园——口袋/街角公园四级体系为“珠”,以河流水系、城乡绿道等自然和人工复合生态廊道为“廊”,构筑“以廊串珠,珠廊相辉”的公园城市格局。

建设四级公园体系。筑牢以昆嵛山国家森林公园、长岛国家海洋公园、莱州湾为核心,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区所组成的鲁东地区战略性生态屏障。加快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按照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建设街头绿地、口袋公园、山体公园。

建立生态廊道联结。以大沽夹河——胶莱河、辛安河、五龙河等河流为重点建设蓝色生态廊道,以国道、省道、乡道、高速和铁路为重点建设绿色景观廊道,建设城市慢行步道,大力建设道路风景林、河道生态林、“四旁”果木林、公园休闲林,形成林水相依、河清岸绿、花间行车、林荫漫步的廊道景观。

强化城市空间开发保护。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细化县域主体功能区,全面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实施重点区域特殊名录管理。建立生态保护红线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现状及动态变化监管,全面提升全市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规范化、现代化水平。健全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做好“三线一单”约束落实、实施、跟踪评估、更新调整、信息共享和应用系统的建设运行工作。坚持生态优先,推动国土空间绿色发展,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与管理。合理划定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三位一体”,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二)提升生态功能品质

强化山体治理与修复。加强山体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对破损山体、废弃矿山等开展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实施废弃露天矿山修复治理工程,准确把握矿山及周边环境特征,立足生态系统完整性,通过自然恢复、辅助修复、再开发等方式,因地制宜推进矿山修复,充分挖掘历史遗留矿山价值,探索矿山修复与社会、民生等建设工程相衔接。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鼓励在产矿山企业申请绿色矿山。开展荒山绿化,对不适宜人工造林的瘠薄荒山实行封山育林、留苗养树,逐步恢复森林植被。

培育高价值森林生态系统。重点针对现有荒山荒滩、疏林地和困难造林地造林,对未成林地和疏林地进行补植完善,对退化低效林进行更新改造。建设群落结构稳定、生物多样性丰富、森林碳汇能力强大的高质量森林系统。树立自然价值和自然资本理念,探索森林价值核算机制,有序推进森林保险,探索构建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推动农业农村生态品质提升。支持绿色现代化农业的高质量发展,促进有机农业、绿色农业、无公害农业,发展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着力增强农业抗御自然风险能力,发展农田智能化排灌、气候适应型作物、林果应变栽植和畜禽、水产健康养殖技术体系,推广节水灌溉、旱作农业、抗旱保墒、排涝去渍等适应技术。加强水土保持与生态防护,在适宜地区推广保护性耕作,发展混林农业,推广合理的间作套作体系。保护传统农业文化遗产,优化农田景观设计,提升农业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持续开展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依托海滨、山野等地理特点塑造传递美感的烟台民居,提升乡村绿美风貌。

塑造城市特色景观风貌。凸显蓝绿交织的滨水风光特色,强化城市山体自然风貌保护,保护好城市天际线、山际线、海(水)岸线,严格把握建筑形态,实现建筑景观与自然山水、历史文化更加融合协调。以烟台元素整体构思城市风貌重构,提升城市景观美感,充分彰显烟台“红色文化”“八仙”“海上丝绸之路”“候鸟天堂”“葡萄酒海岸”等独特文化品牌。研究编制郊野公园、视线通廊、绿道、特色路径、滨海岸线、重要街道等专项设计或规划。深入推进城市增绿和绿化品质提升,推进绿廊、绿环、绿楔、绿心等绿地建设,建设城市生态和通风廊道,连通城市内部绿地、水系和城市外围河湖、森林、耕地,提升城市生态韧性与抗灾能力。

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以昆嵛山、庙岛群岛、莱州湾等为监测重点,建立完善的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物种资源定期调查与数据库更新维护制度,建立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名单,建设陆海生物多样性数字化数据库和数字化的生物多样性信息展示,做到生物多样性长期动态监测与信息发布。重点加强珍稀濒危动植物、旗舰物种和指示物种保护管理,明确重点保护对象,加强生物就地保护,科学开展迁地保护。摸清常用生物遗传资源种类和利用状况,编制重点生物遗传资源目录,辅助建立山东省野生中国特有动植物信息数据库,加强适应气候变化的种质资源保护基地和种子库建设,保护农业动植物濒危物种。加强生物资源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技术研究,加大保护宣传力度和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教育等公共服务,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的生物保护氛围。落实《山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行动与计划(2021—2030年)》,推动编制烟台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行动与计划。严格外来入侵物种和致灾物种管理,重点加强农作物重大病虫、水生外来入侵物种、海洋致灾物种、林草外来有害生物管理和防治。

专栏2: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程

1.公园城市建设工程。实施长岛海洋类国家公园建设工程,昆嵛山国家一流自然保护区创建工程,建设东风河城市公园、平山河城市公园、夹河入海口公园。实施崆峒胜境建设工程,建设“山海公园”。

2.生态廊道提升工程。实施夹河生态景观带建设工程。建设“山体公园步道环线”等山海步道。

3.森林保护修复工程。实施鲁东低山丘陵区生态修复工程,按照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要求,大力实施科学绿化。

4.城市景观风貌塑造工程。以雕塑、植物设计、指示路牌、建筑风格与外墙景观、绿化模式等为重点,实施一批城市更新工程。利用城乡废弃地、闲置地块、边角地、房前屋后等见缝插绿,因地制宜建设“街头绿地”“口袋公园”。

5.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以互花米草、松材线虫、美国白蛾等为重点,实施海湾、森林和农田等重要区域外来物种入侵治理工程。研究建设桥下生物涵洞等生物友好型工程。以陆地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域和海洋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域为重点实施生物多样性调查工程。推进山东省药用植物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莱州分库建设。

(三)三水统筹实现城水共生

强化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推进湿地净化、再生水、海水淡化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因地制宜建设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在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河流支流入干流、河道两侧河滩地、河流入海口等流域关键节点,因地制宜建设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指导中水回用工程建设、积极开展城镇再生水循环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矿坑尾水利用工程,充分利用再生水资源对穿越集中城市生活和景观河道、断流断面补给河道生态基流,逐步恢复下游重点河段水生态,到2025年,城市和县城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综合考虑海岛、沿海工业园区以及蓬莱、牟平、龙口、海阳等沿海区市水资源现状及用水需求,鼓励沿海新建工业园区及工业项目的新增用水优先考虑使用海水淡化水,直接利用海水作为循环冷却等工业用水,合理规划海水淡化工程选址布局,推动解决海水淡化产品水供水途径,进一步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对符合居民用水标准的产品水,逐步纳入供水管网。到2025年,全市海水淡化能力到达50万m3/d以上。

优化健康城水网络格局。理顺水资源禀赋和供需矛盾,构筑“两轴四核、三区四水、百河千库”的全市现代水网格局。以优化水资源配置体系、健全水旱灾害防御体系为主线,统筹谋划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文化、水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加快构建“系统完备、安全可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循环通畅、调控有序”的现代水网。依托河湖自然资源禀赋,提升打造各美其美、亲水富民的美丽河湖。到2035年,打造对标国际的集防洪、休闲观光、生态保育于一体的生态滨水景观带;强化区域景观打造,积极构建美丽大格局。

完善水环境治理支撑体系。推进水务“一体化、一张网”改革,建立集团化运作、市场化运营、谋居民福祉的新时代水务运营管理体系。2025年前,以大沽夹河为重点,推进市区水务一体化整合,完善治水市级统筹机制,通过统一编制供排水一体化专项规划,科学制订供排水设施建设计划,统筹市区水资源、空间资源、环境容量资源及供排水设施建设,构建管网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危机互济、安全可靠的供排水格局。以生活源、工业源为重点,加大水生态环境治理及资金投入力度。全市统筹编制投资指导书,对传统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优势产业链投资实施底线指导,加快提高对小水体、河流水质影响较大行业的准入门槛,持续推进布局优化。推动制定出台潮汐湿地和淡水湿地地方性法规。

实施全域治水管理体系。以“三线一单”水环境分区管控和近岸海域分区管控单元和水质目标为依据,以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前端约束,在源头解决布局和结构问题,在单元解决排污和效率问题,以实现各单元2025、2030和2035年水质目标为核心,落实全域治污战略。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完善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提高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重点饮用水水源地河流、重要跨界河流以及其他敏感水体风险防控,编制实施“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处置方案。全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监管、有运维、有经费的长效管护机制。2025年年底前,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5%以上。

提高城市亲水品质。统筹生态河湖治理,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加强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编制实施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专项规划,科学诊断河湖岸线与水生态问题,明确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和修复重点区域,采用本土特色植被,构建多梯度的生态缓冲带,修复水下生态系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营造多样性亲水空间,改善全市人居环境,城市建成区有条件的地下河道恢复原貌,提高城市河道景观,大幅度增加绿量,同步建设绿道、亲水平台、休闲娱乐等相关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宜居宜业的复合型滨水空间,改善城市风貌。到2025年,建成1—2条地下河道恢复试点;到2035年,有条件的地下河道全部恢复,打造城水共生城市。

专栏3:水生态环境提升重点工程

1.水资源利用工程。在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河流支流入干流、河道两侧河滩地、河流入海口等流域关键节点,因地制宜建设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实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实施裕龙岛、烟台万华等多项海水淡化利用项目。莱州市矿坑尾水综合利用等矿坑排水利用项目。套子湾再生水厂等水质净化工程。实施水资源优化调度工程。

2.水系连通工程。实施北邢家水库与迟家沟水库连通、庙埠河水库与临疃河水库连通、庙埠河水库与坎上水库连通、林格庄水库与庙埠河水库连通等工程。

3.水环境治理工程。以大沽夹河等重要河流受污染河段、重要湖库主要入库河流等为重点,以削减内源等污染负荷为目标,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河道(湖库)截污工程。以补齐全市全领域污水处理能力缺口,提升污水处理水平为目标,实施全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提升工程,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和农业面源治理工程,实施万华烟台工业园废水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烟台化学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等工业废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

4.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聚焦总氮超标问题,以门楼水库等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实施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程。

5.生态保护修复和建设工程。推进泳汶河、东村河、五龙河、大沽夹河等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推进大沽夹河生态保护及综合开发规划重点项目。

四、加快构筑美丽蓝色海湾

(一)树立生态海岛标杆

推进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建设。重点发展海洋生态牧场、海洋旅游业。全面整合长岛各类保护区,实施分区管理。建立海岛生态文明战略体系、探索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海洋保护地体系,将长岛建成国际一流的海洋生态文明岛,成为国际海岛保护发展的典范,建成“山青、海蓝、林茂、岸美、滩净、城靓”的生态海岛,成为我国海洋经济、海洋文化和海洋生态可持续发展的海岛生态文明建设国家标杆。

健全长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构建“长岛国家公园”“长岛海珍”等区域公共品牌,形成生态产品品牌增值体系,开展长岛生态产业化路径探索,整合第一和第三产业,实现长岛优质生态向优质产品的转化。2025年年底前,形成《长岛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报告》《长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规划》,为海岛型地区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长岛经验和模式。

加强海岛保护修复。构建整岛与局部区域保护相结合的海岛保护体系,分类推进海岛合理开发和重点保护。开展长岛全域系统海堤生态化修复、岛体植被修复、山体林地补植、受损岛体修复、入海污染物处理等治理工程。建设长岛海洋牧场示范区,优化提升生态渔业。优化有居民海岛利用,划定禁止开发、限制开发区域,严格保护海岛生物栖息地,防止海岛植被退化和生物多样性降低。保护性利用无居民海岛,对未开发利用的无居民海岛,禁止采石、挖砂、采伐林木以及生产、建设、旅游等活动,其他无居民海岛采取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避免造成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破坏。

专栏4:长岛生态海岛建设重点工程

1.国家公园创建工程。推动创建长岛海洋类国家公园。

2.海洋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实施大黑山岛、小黑山岛、北长山岛等岛陆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实施砣矶岛、北隍城岛修复生态海堤工程。实施大黑山近岸海草床和海藻场生态系统修复工程。

3.渔船集中停泊点和自然港湾环境整治工程。对东菜园自然港湾、小钦岛停泊点等21处实施综合整治,实现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全覆盖。

4.海洋治理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海岛监测评估、海岛生态信息化建设和海岛生态环境基础能力建设等工程。

(二)描绘魅力海湾蓝图

深化陆源入海污染治理。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实施化工、造纸、热电等行业企业废水深度治理,确保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在王河、朱桥河、白沙河流域,推进建制镇及农村地区生活污染防治,实施废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进一步加快入海排污口整治和现场核查力度,完善入海排污口动态信息台账,以总氮控制为重点,建立近岸海域水质——入海河流断面——陆域污染源响应机制,持续开展入海河流“消劣行动”、陆海衔接区“净滩行动”。系统开展入海排污口综合整治,加强和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的备案管理,建立健全入海排污口的分类监管体系。落实“湾长制”,开展海湾水质污染治理和环境综合整治;研究实施“岛长制”,探索开展海洋定点封闭倾废试点。将总氮指标纳入入海河流监测范围,加强入海河流污染管控,减少总氮等污染物入海量。2025年年底前,基本建立责任清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入海排污口长效监管机制,入海河流省控及以上断面全部消劣,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优良比例不低于96.2%,国控入海河流总氮浓度与2020年相比保持负增长。

加强海上污染分类整治。实施港口船舶污染综合整治,推进沿海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推进渔港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完善垃圾收集和转运设施。持续开展净滩行动,提升近岸海域海上环境卫生品质。加强海上溢油、核泄漏物、危化品泄漏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海水养殖污染防治,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开展基于养殖环境容量的生态养殖,实施近岸海域养殖污染治理工程,清理沿海核心区海岸线向海1公里内筏式养殖设施,清理整顿非法和不符合分区管控要求的海水养殖。推进养殖尾水企业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加强海水养殖环境保护执法督察。2025年年底前,全市岸线溢油清除能力达到1000吨。沿海主要港口和中心渔港全部落实“一港一策”的污染防治措施,实现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置率达100%。

提升海洋灾害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加强沿海海洋预报减灾能力建设,建立完善风暴潮、海浪、海冰、海啸、溢油、绿潮、赤潮和海洋地质灾害等预报预警和防御决策系统,编制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各类灾害的能力。开展海洋环境风险源排查整治,建立沿海地区风险源清单。推动化工企业落实安全环保主体责任,提升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能力,加强环境风险源邻近海域环境监测和区域环境风险防范,制定海洋环境风险责任清单。加强近岸海域溢油风险防范,提升溢油指纹鉴定能力,完善应急响应和指挥机制,配置应急物资库。建立沿岸原油码头、船舶等重点风险源专项检查机制,2025年年底前,建立健全协调联动、责权分明的海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建设应急物资统计、监测、调用综合信息平台。建立海洋赤潮(绿潮)灾害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置及信息发布体系。

加强海岸带保护管理与整治修复。实施海岸带综合管理,保持“山海交错、城随山转、海围城绕、城岛相映”的城市景观格局。加强海岸带综合管理,强化海岸带生态保护,划定明确的岸线缓冲区范围,协同推进陆海生态过渡带建设,严格保护自然岸线,防止海岸侵蚀,实施大陆岸线整治与海岸带自然化修复,通过岸线修复不断增加自然岸线长度和保有率,扩大海岸生态空间,维护好近海岸海域生态系统,保障好烟台“深蓝”基底。2025年年底前,全市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37%。

推进美丽海湾建设。有序开展莱州湾和丁字湾综合治理工程,持续推进受损岸线、滨海湿地、海湾等重要生境修复,2025年年底前,确保海洋生态红线区面积和自然岸线长度不缩减,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完成规范化能力建设。强化海湾生态环境综合管理,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加强与“湾长制”“河长制”管理体系衔接。强化海洋监测预警能力,加强溢油应急能力建设,清退非法海水养殖,整治修复海岸线,2025年年底前,建成庙岛群岛海域、套子湾、四十里湾和龙口岸段4个美丽海湾。加快解决海域污染、陆源入海污染、海水入侵等突出问题,加强岸线整治修复、亲海空间拓展及质量提升,到2035年,建成芝罘湾、蓬莱湾区、牟平湾区、海阳岸段、莱州湾烟台段、丁字湾6个美丽海湾。

专栏5:美丽海湾建设重点工程

1.美丽湾区——百湾治理行动。因地制宜梯次实施“美丽海湾”建设工程,打造套子湾等一批国家级美丽海湾,以龙口岸段、庙岛群岛海域、四十里湾等为重点打造一批省级美丽海湾。

2.入海排污口清理排查整治工程。推广海水养殖升级改造、入海河流生态达标、沿海农村生活排污整治、城市雨污排口整治和莱州湾溴、盐联产排口整治等排污口整治示范工程。

3.入海河流消劣工程。实施入海河流总氮污染控制,对莱州湾污染通量较大的国控入海河流以及总氮浓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控河流断面,制定并实施流域总氮污染控制实施方案。实施人工湿地净化和生态扩容工程。

4.岸线岸滩和海岛综合整治修复工程。实施海岸防护、植被固沙等修复工程。实施砣矶岛、北隍城岛等岛屿的海堤生态化改造工程。

5.重点海湾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丁字湾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清理沿湾互花米草,加强五龙河口滨海湿地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在大黑山岛开展生境修复工程,恢复或改善生物栖息地、生态碳汇等关键生态服务功能。

(三)建设海洋资源宝库

加强海洋生物栖息地和迁徙地保护。加强崆峒列岛刺参、蓬莱褐牙鲆黄盖鲽等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增殖保护品种的种质资源。加强庙岛群岛海域斑海豹及候鸟栖息地保护,修复适宜海洋生物迁徙、物种流通的生态廊道。以莱州湾等海域为重点,加大“三场一通道”(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保护和恢复力度。开展河道、沿岸植被、河口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探索畅通河海水文联系,保障水生态流量,维护重要河口的渔业生物种质资源。

强化海洋生物物种养护。加强渔业资源调查监测,及时掌握资源变动情况,推进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加强对重要渔业水域的保护力度,衔接国家关于渤海海域海洋渔业资源保护要求,探索实施更严格的禁休渔制度,推进重点海域区域禁捕限捕。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严格保护文蛤、毛虾等重要水产种质资源和典型水域生态系统。合理投放人工鱼礁,放流海洋水产苗种,构建海藻场和海草床,为恋礁鱼类、底栖生物、藻类的繁衍生长提供优良生存环境。持续开展梭子蟹、牙鲆、中国对虾等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

加强滨海湿地保护和修复。严格实施湿地资源总量管理,确保莱州市原生滩涂湿地零减少。严守滨海湿地毗邻海陆空间,严控省级及以上重点保护滨海湿地周边地区的新增建设。通过退养还滩、退围还海、拆除人工构筑物等方式,恢复滨海湿地生境。推动海藻场养护培育,实施渔业资源恢复工程、丁字湾生态保护修复,加强五龙河、泳汶河等河口滨海湿地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清理沿湾互花米草,恢复海岸带生态系统健康。以莱州湾等海湾为重点推动海藻场建设或海草床养护培育,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2025年年底前,滨海湿地生态修复面积不少于120公顷。

(四)构建现代海洋产业

打造海洋牧场生态示范之城,推动海洋产业发展。发展“生态方”养殖、海洋牧场、深水大网箱养殖和岸基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等生态养殖方式,加快实施海洋牧场“百箱计划”等重大战略,加快推进“4带、10点、100箱”海洋牧场示范工程,打造海洋牧场综合示范区。搭建海洋牧场大数据平台,推动生产全过程智能化控制,提升海洋牧场信息化、装备化和智能化水平。推广“海工+牧场”联动模式,发展多功能管理平台和深远海智能网箱,提高牧场装备化水平;推广“陆海接力”兼容模式,推进陆基工厂化循环水与深水网箱融合发展,做到全时空水产养殖;推广“大渔带小渔”共享模式。构筑“大养护”格局,开展水产领域种质繁育与保护等技术研究,打造“水产种业硅谷”,推动渔业种业集聚发展。2024年年底前,投产深远海大型智能养殖设施50个,争创全国深远海智能养殖示范区;省级以上海洋牧场总数达到50处,其中国家级20处,保持全国地级市第一,打造全国领先、世界一流的海洋牧场示范之城。

推进生态养殖绿色高效发展。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加快建设现代综合渔业园区,重点建设省级现代渔业示范园区,推进渔业产业转型升级。推行海水养殖尾水集中生态化处理。强化近海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加快推进莱州湾等重点海湾海水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整治专项行动,规模以上水产养殖尾水实现达标排放。严格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合理控制养殖种类和密度。严格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推动海水养殖环保设施建设与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健康养殖,开展浅海贝类生态底播增殖区、滩涂标准化对虾池塘养殖区等生态养殖试点示范。2025年年底前,工厂化海水养殖基本实现尾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发展电子医药,加速形成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打造国内一流的海洋生物医药与制品产业基地。搭建海洋生物医药科技创新服务、成果转化服务、投融资服务和综合服务,“四位一体”的海洋生物医药孵化公共平台体系,提升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培育能力。通过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加大科技开发投入与提高自我研发能力等,构建海洋电子信息产业链。推进海洋高端装备、高技术船舶产品及配套设备自主化、品牌化,推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提高产业发展层次、质量和效益。形成集研发、制造、服务于一体的海洋装备高端产业链,推动海洋高端装备制造业集群发展,建设海工装备自主创新集成基地,打造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海工装备名城。

突破海洋旅游产业。构建中心城区都市休闲核、蓬长生态文化旅游核、滨海一线文化旅游带、鲜美田园乡村旅游带海洋文旅新格局。促进渔业、海工、旅游三产深度融合,在莱州湾东、庙岛群岛、芝罘岛、四十里湾、套子湾、海阳南等海域发展以休闲垂钓、潜水观光、海上运动、渔文化体验等多种形式为载体的休闲渔业,实现生态渔业的可持续发展。发掘烟台开埠文化、妈祖文化节、渔灯节等海洋文化品牌,发展海洋文化游。加快建设综合性海洋体育中心和海上运动产业基地。打造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海洋文化旅游特色小镇(海岛)。开发滨海休闲旅游产品,开发滨海自驾车营地、帐篷营地等新兴产品,打造国际知名的滨海休闲度假胜地。

专栏6:海洋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重点工程

1.海洋资源保护工程。实施庙岛群岛海豹省级自然保护区生物栖息地保护及生态廊道修复工程。实施生物多样性调查工程。实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

2.海水养殖升级改造工程。实施海洋牧场“百箱计划”工程。以深远海智能网箱、管桩大围网等养殖模式为重点,实施深远海养殖示范工程及应用。在莱州市、龙口市等区市选择典型工厂化海水养殖企业,在莱州市、莱阳市等区市选择典型集中连片海水养殖池塘,开展升级改造示范工程,提升养殖尾水处理能力和监控能力。

五、持续打造世界食旅之都

(一)引领清新空气示范

构建“一带两廊三区”的城市通风格局。强化“一带”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沿河1公里范围优先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严格限制废气排放产业准入,有效阻隔秋冬季污染物向中心城区输送。畅通“两廊”清新空气供给通道,有效引导东部昆嵛山、栖霞牙山等清新空气源进入市区。维护“三区”清新空气生成,提升清洁空气供给能力,不断提高空气中负氧离子浓度。重点控制空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等消耗负氧离子的污染物浓度,持续削减非道路移动源等污染物排放。

深入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积极推进核能供热,不断扩大现役核电机组向周边供热范围,安全发展低温泳池堆供暖示范。实施余热暖民工程,探索推进石化、电力、水泥等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集中回收利用低品位余热资源用于居民取暖。实施集中供热优化整合工程,对原有热源进行改造升级,推进供热管网“汽改水”,鼓励采取地热能、污水源热泵等清洁能源供暖技术。

推动臭氧和PM2.5污染协同控制。加强扬尘源、餐饮油烟和农业面源等无组织排放的治理。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总量控制。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推进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推进玻璃等行业实施深度治理。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VOCs含量产品质量标准,全面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低挥发性原料改造。全面推进使用水性、粉末、UV固化等低VOCs含量涂料;推广使用水性、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油墨,水基、本体型等低VOCs含量胶粘剂。

加快推进工业涂装、石化、化工、包装印刷以及油品储运销等重点领域VOCs减排。按照“应收尽收”“同启同停”“适宜高效”的原则,对VOCs收集、治理设施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全面提升VOCs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石化、化工行业全面推进储罐密闭化改造,建设高效VOCs治理设施,到2025年,石化、化工行业综合去除效率分别达到70%和50%以上。工业涂装和包装印刷行业建设高效VOCs收集治理设施,综合去除效率达到50%以上。大力推进燃煤锅炉和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强化汽车行业车间废气收集与处理,有机废气收集率不低于80%,建设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设施,推广扫砂工艺以及耐高温车间底漆应用。

强化移动源大气污染治理。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推进油品配套升级,做好国六标准油品供应,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以及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或使用15年以上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着力推动出租车、公交车全面新能源化,加速加气、充电配套设施建设。优化港口运输结构,大力推进海铁联运,减少柴油货车集疏港运量。鼓励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加快港口岸电设备设施建设和船舶受电设施设备改造。严格执行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控制要求,中远期逐步推动使用硫含量≤0.1%m/m的燃油。在近海渔业生产中积极推广新能源技术。

专栏7: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工程

1.清洁取暖工程。实施国家核能供热商用示范三期工程,远期为烟青威地区提供2亿m2的供热能力。探索推进万华工业园余废热低碳清洁供暖工程建设。

2.NOX深度治理工程。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3.VOCs综合治理工程。实行石化、化工行业易挥发有机液体储罐密闭化改造工程。实施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实施工业涂装和包装印刷行业、汽车行业VOCs收集处理工程。

4.扬尘精细化管控工程。实施火电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扬尘精细化管控工程。实施大宗货物港口码头防尘抑尘工程。

5.船油路港联合防控工程。实施老旧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升级改造工程。实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淘汰工程。实施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或使用15年以上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工程。实施高污染、高耗能的客船和老旧运输船舶淘汰工程。船舶岸电受电设施改造工程。

(二)推进土壤安全利用

统筹推进用地空间管理。以生态保护红线为基准,优化和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和生态安全格局。针对农用地实施保护性耕作,推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免(少)耕播种、粮豆轮作、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推广农业绿色生产技术,积极开展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水肥一体化技术,建立减肥增效集成示范区。居住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周边,禁止新(改、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项目。对新(改、扩)建项目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提出并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

强化涉土污染源监管。工业、农业领域全防全控,有效切断土壤各类污染源。持续更新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定期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周边土壤、地下水开展环境监测,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大力推广生物农药,逐步减少化学农药使用,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降低农业污染,试点建立土壤生态环境长期观测研究基地。

持续加大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力度。结合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和发展布局调整,根据土壤污染程度、环境风险及其影响范围,按照“风险可接受、技术可操作、经济可承受”原则,持续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探索“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以人口密集区域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遗留地块为重点,加强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健全实施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地块的过程监管和后期管理机制。

专栏8:土壤、地下水污染治理工程

1.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工程。开展在产企业防渗漏、流失、扬散,重金属减排等提标改造和历史遗留废渣整治工程。针对化工产业为主导的工业集聚区等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渗改造工程。

2.土壤与地下水风险管控与修复工程。以无责任主体或责任主体灭失,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实施一批建设用地污染土壤风险管控与修复工程。以巩固提升安全利用,全面落实严格管控为重点,探索实施耕地土壤安全利用与修复工程。

(三)振兴都市现代农业

打造高附加值绿色农业品牌。坚持全球视野、国际标准、烟台特色,依托区域传统优势品牌与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整合品牌资源,推动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与辨识度的绿色品牌效应。突破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壮大烟台苹果、白羽肉鸡、生猪、海参、葡萄与葡萄酒、花生与食用油、龙口粉丝等千亿级、百亿级产业集群,持续提升烟台苹果中国果业第一品牌价值,树立“中国绿色食品城”标杆。自主培育一批突破性绿色品种,开展种质创新方向的技术研究,承担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建设支持,培育以烟农系列小麦、烟富系列苹果、登海系列玉米杂交种、丰抗系列大白菜、“益生909”小型白羽肉鸡等为带头的农业新品。支持开发营养保健食品,大力发展海参等海洋系列健康食品,健全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高科技产品研发转化平台。推进农业数字化提升,建设一批数字农业智慧应用基地。

建设国际驰名生态葡萄园和葡萄酒城。秉承“国际视野、中国领先、山东优势、烟台特色”的发展理念,以建设特色葡园、发展精品酒庄、打造知名产区为目标,加快蓬莱“一带三谷”、张裕葡萄酒小镇、莱山瀑拉谷、滨海酒庄观光带四大核心产区建设,构建“1+2+X”葡萄酒产业空间布局,持续放大烟台国际葡萄·葡萄酒城品牌效应。做大做强张裕、君顶等葡萄酒旅游龙头企业,打造世界著名葡萄酒旅游品牌。培育建设葡萄酒旅游休闲区、旅游小镇、主题酒店、精品民宿等葡萄酒休闲旅游新业态。弘扬葡萄酒文化,打造系列生态文化衍生品,突出醇厚高雅、浪漫时尚的葡萄酒“紫色文化”旅游主题,鼓励酒庄开发演绎各具特色的“酒庄故事”。

构建绿色低碳农业产业链。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大力发展种养循环、生态农场、轮作休耕等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建设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绿色农业。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打造一批绿色技术示范、全产业链标准体系试点基地、示范场区。构建农业绿色供应链,推进农产品加工绿色转型,建立健全绿色流通体系,提高绿色农产品市场认可度。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培育产业链融合共生、资源能源高效利用的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和产业名品村。

(四)推进全域生态旅游

优化以生态为特色的全域旅游发展格局。以“向海”战略为引领,凸显“仙境海岸”核心城市印象,构建生态优美、山海交汇、城景相融、果鲜粮香的全景化、通感式生态旅游发展格局。整合拓展海域、海岸和内陆空间,通过“陆、海、岛”联动,推动蓝色海洋康养带、旅游文化健康带、健康食品产业带“三带”协同发展,促进生态产旅融合。统筹全域生态旅游资源,依托海岸休闲、生态养生、福寿文化、滨海运动、田园乡村五大旅游聚集区,规划特色鲜明、体验多样的精品观光线路,重点围绕“医、养、康、健、游”等领域,为全龄客群打造国际化、高品质、综合型生态旅游和休闲度假目的地。

升级全域生态旅游产业体系。统筹生态旅游开发与生态资源保护,依托海洋性气候,以及昆嵛山、养马岛等众多风景名胜与自然保护区,激活“山海岛泉河”全要素生态基底与一流的生态资源。整合城乡田园生态旅游资源,串联温泉酒庄、渔家风情、田园果香等差异化特色特点。充分挖掘烟台开埠文化、海洋文化、仙道文化、胶东红色文化、饮食文化、葡萄酒文化等世界级、国家级旅游文化资源。推动构筑集休闲度假、生态康养、文化传承、科普宣教等功能于一体的复合型全域生态文旅产业体系。

创新开发生态文旅特色产品。以打造千亿级产业为目标,推动生态型景区和生态型旅游新业态新产品开发建设,融汇烟台风光、风格、风趣、风味,多维度创新特色服务。统筹开发滨海旅游、海洋观光、森林康养、田园休闲、研学科普等生态旅游产品,形成特色鲜明的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增益生态产品价值。依托蓬莱、长岛海洋海岛生态资源,推出海上游、海岛游、葡萄酒游。加强长岛、芝罘岛、崆峒岛、养马岛等国际化海岛型生态旅游产品体系建设。依托温泉、森林、海洋、美食资源,发展大健康产业,完善医养健康产品体系,打造一批生态康养度假区,建成中国避暑度假首选城市、世界型康养胜地。统筹自然生态、文化旅游、国际会展等各类资源,开发以博览会、研学旅游基地、运动娱乐项目等为形态,主题鲜明、业态融合、高影响力的专项生态旅游产品体系。

专栏9:现代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重点工程

1.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提升工程。建设一批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创建一批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实施果业高质量发展工程,推动老龄果园改造、高标准示范园建设。实施数字农业示范工程,建设一批数字田园、数字园艺、数字畜禽养殖场、数字海洋牧场、智能“农业车间”等智慧农业应用基地。推进苹果产业技术创新创业共同体和葡萄酒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等一批高水平科创平台建设。

2.国际驰名生态葡萄园和葡萄酒城建设工程。以张裕、君顶、威龙等葡萄酒领航企业为牵引,建设高标准优质基地。推进葡萄酒微生物发酵技术重点实验室、酿造葡萄与葡萄酒技术创新中心等重点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开发葡萄酒与生态文旅融合发展项目,打造系列生态文化衍生品。

3.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深化工程。开发自然观光、生态康养、田园休闲等特色旅游模式和项目。推出山林旅游、海洋/海岛旅游、乡村农旅等生态文旅特色产品。打造一批生态文化旅游精品主题线路。高质量建设仙境海岸、昆嵛山、长岛、养马岛等绿色生态旅游基地,支持健康养老、休闲养生类载体项目建设,叫响“仙境海岸·鲜美烟台”城市品牌。

六、加速形成活力安裕之城

(一)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推动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持续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深化技术创新,推动黄金、电力、煤化工等产业转型升级,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推动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率先开展绿色制造行动,推动绿色产品信息、绿色技术咨询、绿色产品认证等信息共享,为企业绿色生产提供全流程信息服务。开展“无废园区”“无废航区”“无废景区”试点建设。对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规模、消纳能力、利用去向、利用处置设施建设等进行全面梳理和规划,将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纳入市政府采购目录。制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地方政策,编制实施烟台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规划。

打造特色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业。建设赤泥综合利用基地,利用赤泥生产水泥、陶瓷制品、透水砖等,打造赤泥——建材产业链。建设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开发矿山资源综合利用新模式,努力打造集探采选冶、循环经济、绿色矿山、装备制造、黄金展馆、生态旅游等多业态于一体的全链条黄金产业基地。

倡导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进主城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22年,实现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倡导“光盘行动”。加大环境公益宣传力度,组织多元绿色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绿色文化氛围。推广绿色环保包装,鼓励使用生物基材料的环保包装制品。通过开展智慧物流、电子商务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引领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带动全市绿色物流体系建设。

强化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技术支撑能力。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配置,加快推进氰化尾渣等长期大量贮存的危险废物清理工作。建立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完善处置物资储备体系,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按规范分类。制定《烟台市医疗机构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及《医疗废物应急处置预案》,加强突发事件或疫情下医疗废物特殊处置风险防控,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全过程防疫机制。

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以保护和改善城市环境为根本,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与循环经济发展有机结合,实现资源化利用全覆盖。以市六区(不含蓬莱区)3处年可处置300万吨以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基地为突破口,实施项目特许经营,发展以建筑垃圾为原料的再生砌块、再生混凝土、再生无机混合料、再生砂浆等产品生产。坚持“以人为本、统筹规划、绿色发展、科技引领、依法治理”原则,构建完备的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深入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实现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

探索建设固废智慧管理服务。从“生产源头、转移过程、处置末端”等三个环节重点突破,加快推进烟台市“固废智慧监管平台”建设。积极引入“互联网+”固废处理企业,重点围绕热点难点固体废物,探索回收利用新技术和新模式。依托产业智能化改造,实现节能降耗和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二)构建尾矿安全格局

打造“中国金都”尾矿资源化利用示范基地。以绿色技术推动产业转型,将生态资源转化为生态产品,全面提高黄金尾矿废渣资源化利用水平。广泛推广国内外黄金尾矿资源化利用技术,提高黄金尾渣资源化利用产品附加值,充分利用黄金尾矿的全部价值属性,打造“零排放、高附加值、产业化”的黄金矿业循环经济。

推进尾矿资源化高效利用分区施策。结合地域社会经济发展特征和城乡建设规划,分片区科学确定尾矿资源供需结构,全面分析尾矿资源化产品的质量需求,针对性设计尾矿资源化利用模式。采取浮选尾矿和氰化尾渣模式,以黄金尾矿为原材料生产加气砖、标砖新型建材,有效解决以烧结黏土制砖造成的土地及自然资源浪费问题,建设黄金尾矿混凝土轻质墙板及雕塑工艺品生产线,生产制作GRC装配式建筑制品、文化艺术雕塑、轻质外墙挂板以及各种园林景观产品等。采取焙烧模式,采用将黄金尾矿和氰化尾渣生产陶瓷原料、陶瓷制品的技术路线对其处理,建造以氰化尾渣为原料的综合回收冶炼企业,利用高硅尾渣生产欧式连锁瓦项目,开辟氰化尾渣综合利用新途径。采取浸出尾矿中有用组分模式,采用将浸出尾矿生产微晶玻璃的技术路线。

深化尾矿提取先进技术应用。扩大“点对点”协同处置焙烧氰化渣试点范围,缓解焙烧氰化尾渣贮存压力,实现焙烧氰化渣产处平衡和贮存量稳步降低。推广湿法黄金冶炼废渣无害化处理项目,淘汰氰化提金工艺,采用“无氰提金”“破氰提金”等工艺进行黄金冶炼。深入对“复杂含金矿物无废料提取多种元素新工艺”的研究和应用,在对金银高回收率的同时,实现稀贵金属全产业链多元素回收。

专栏10:无废城市建设重点工程

1.黄金尾矿资源化综合利用工程。在莱州、招远等黄金尾矿产量丰富的区市建立“中国金都”尾矿资源化利用示范基地。推广湿法黄金冶炼废渣无害化处理项目,打造黄金矿业循环经济。

2.工业固废资源化循环利用工程。各区市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工程建设。发展工业固废循环利用技术装备工程以及燃煤电站机组耦合固废发电技术装备工程。建设大宗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园区。

3.危废综合利用处置能力提升工程。以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大的莱州、招远和龙口等市为重点,建设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工程。各区市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并覆盖农村地区,新建和改造提升医疗废物无害化综合处置工程。在招远、莱州等市建设高硅渣利用处置项目。

4.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处理能力建设工程。建设“无废机关”“无废学校”“无废社区”等一系列“无废细胞”工程。

5.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设工程。六区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项目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基地,产业基地同时配建适当规模的装饰装修垃圾处置设施和场所。结合城市更新重点项目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6.固体废物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健全烟台固体废物综合信息系统,建立政府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平台与市场化固体废物公共交易平台信息交换机制。

(三)激活绿色发展新动能

聚焦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加快培育绿色创新发展新动能,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清洁能源、高端装备、先进结构材料、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努力建设百亿级、千亿级产业集群。大力发展绿色环保产业,培育壮大环保装备制造业,以环保管家、环境医院、生态环境全产业链综合一体化服务等新模式为重点发展环境服务业。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5G、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深度融合创新,示范推广一批智能制造、智慧海洋、智慧农业、智慧旅游等数字化应用场景,探索“互联网+”“生态+数字”新模式和新业态。以龙头企业为引擎,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区。

优化重构产业空间布局和梯度。优化聚焦主业、错位竞争、分布集中的产业发展格局,打造一批先进的生态环保产业集群、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生态圈和区域带动力的产业功能区,形成龙头企业引领、关联企业集聚的良好态势。以黄渤海新区、龙口市、莱州市为重点打造世界级绿色石化产业基地,以莱阳市、招远市、栖霞市等为重点打造国内绿色食品名城,以招远市、莱州市为重点实现黄金向精深加工转型,以黄渤海新区、莱阳市、福山区为重点加快新能源汽车布局,以黄渤海新区、高新区、牟平区等为重点加快生物医药新品研发上市,以莱山区、海阳市等为重点打造中国核电装备与技术创新集成基地。依托黄渤海新区西区至蓬莱区高端制造业强势板块,打造创新引领、绿色高效的产业经济体系。全面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积极开展低碳研发,完善循环产业链条,推动形成产业循环耦合。

创新拓展生态经济化路径模式。立足生态优势,培育“两山”转化新业态,发展“生态+”“智慧+”产业,做精生态文旅、医养健康、休闲农业、海洋牧场等深绿、深蓝产业,走先、大、强、高、优、精的产业共荣之路。树立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智慧海上粮仓+蓝色滨水休闲”海洋牧场模式、“全域生态文旅+医养健康”模式、“矿山修复+景观再造”模式、葡萄酒主题休闲旅游模式等烟台特色的生态产业化发展模式,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与影响力的绿色品牌效应,擦亮生态产业“金名片”。

专栏11:绿色发展新动能培育重点工程

1.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区打造工程。在莱山区、黄渤海新区等重点区域建设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和生态环保产业集群。实施先进环保产业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工程。建设一批水、大气和土壤等领域污染防治先进环保技术集成创新项目和推广应用项目。建立一批生态环保产业研究机构。建设一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项目和一批环境医院。

2.创新“两山”转化模式。鼓励各区市创新转化路径,形成特色模式,建设一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示范基地,推进一批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建设。

(四)拓展价值实现路径

建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核算和支付机制。以牟平区、蓬莱区、栖霞市为试点,建立基于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空气净化、固碳释氧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体系,率先制定实施蓬莱区城市GEP核算技术规范。探索建立长岛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产品目录清单,选取长岛境内1—2个乡镇(街道)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试点,完善指标体系、技术规范和核算流程,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科学评估各类生态产品的潜在价值量。以牟平区为试点,选取1—2个乡镇(街道),制定实施以“企业购买生态产品”为核心理念的生态产品市场化交易办法,推进基于GEP核算的生态产品市场化交易落地。树立绿水青山“第四产业”概念,打造“生态+”产业品牌,尝试构建生态资源交易平台。

探索建立海洋生态系统碳汇核算及海洋资源开发与保护协同机制。在市区、海阳市分别建立海洋碳汇观测、核算和科学研究一体化平台试点,联合海洋牧场、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及海洋生物观测等研究,增补海洋生态系统监测站并统一纳入海洋碳汇监测平台体系。设立海洋生态系统碳汇分布状况、增汇潜力研究机构,开展海洋碳汇核算标准体系研究,研究编制渤海、黄海海洋碳汇核算指南。建立海洋碳汇家底常态化监测、定期核算并向社会公布的工作机制。开展海洋碳汇交易机制研究,申请在烟台设立山东省、渤海和黄海地区的区域性海洋碳汇或碳汇(包括海洋碳汇和陆地碳汇)交易中心。

建立健全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全面落实《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细则》,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重点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探索建立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所在区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与GEP挂钩分配制度,研究完善基于气象扩散条件、污染物排放状况的环境空气质量补偿机制。推进生态补偿机制市场化、多元化发展,鼓励长岛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利用市场机制,引入特许经营权、政府购买服务等生态补偿方式,拓展异地开发式空间补偿、生态银行等补偿模式,统筹补偿程序管理,扩大补偿资金来源。建立以海洋生态修复、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碳汇为导向的海洋生态补偿机制。

增强绿色经济市场活力。建立统一的确权登记系统,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2号)要求,推进自然资源所有权和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确权。建立统一数据库,加快自然资源资产登记的系统管理和信息共享。创新排污权交易模式,探索建立区域间、不同污染物间及与胶东经济圈、山东省其他城市的排污权交易框架,在重点区域试点开展VOCs排污权交易。落实《山东省能耗指标收储使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省级收储能耗指标交易实施细则》相关规定,鼓励引导重点项目建设单位积极参与省级收储能耗指标交易,解决项目能耗、煤炭消费需求。开展以总量争取、配额分配为重点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设。按照双方自愿、市场运作、政府引导、信息公开、规范有序的原则,鼓励开展区域水权、取水权、用水权等水权交易,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水资源市场化交易流转机制。

积极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方面积极深化探索实践,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投放,构建绿色金融组织体系,打造绿色金融服务综合平台。建立健全绿色投资与绿色贸易管理制度体系,落实对外投资合作环境保护指南,积极推动绿色金融领域国际合作。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葡萄酒旅游企业和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深化与金融机构的合作。鼓励社会资金以租赁、承包、联营、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投资开发葡萄酒旅游项目,兴办各种旅游开发性企业和实体。鼓励农民集资入股或以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采取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等方式参与葡萄酒旅游、苹果、樱桃等优势农产品种植投资开发。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统筹推进美丽烟台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整体部署、组织实施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市直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美丽烟台建设工作。鼓励各区市编制本地区美丽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并将目标任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推动落地实施

聚焦建立美丽烟台建设实施和推进机制,统筹布局美丽烟台建设工作“施工图”和“任务清单”,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和工程储备、公众广泛参与、提升国际化水平等领域进行美丽烟台研究。结合各区市特征和定位,研究制定美丽烟台分区推进实施任务体系。研究梳理推进美丽烟台建设的重大项目,推动项目储备库建设。聚焦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研究制定美丽烟台框架下加快推进减污降碳、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的治理模式和任务路径。

(三)做好调度评估

将美丽烟台建设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重点和评价内容,建立以美丽为目标导向的长效工作和评估调度机制。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的评估工作,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的美丽中国建设进程评估工作,开展美丽烟台建设进展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参考。

(四)加大投入保障

市、县两级要加大美丽烟台建设投入力度,合理安排财政支出规模和结构,努力争取上级的项目和资金扶持。强化财税政策引导,引导资金流向绿色低碳、资源节约高效的技术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产业,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融资服务。各级政府要积极发挥市场和非政府组织作用,引导企业加大对生态环保领域的技术研发投入,探索扩大民间资本参与美丽烟台建设的新途径。着力提升美丽烟台建设人才储备和利用水平,提升生态环境人才数量,组织部门牵头建立人才储备库,推动用人制度和薪酬制度改革。

(五)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社交平台和数字媒介等各类媒体,深入宣传开展美丽烟台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大对美丽烟台“综合优势”、美丽中国“烟台样板”等建设定位和美丽烟台典型案例、创新成果的宣传力度,持续扩大美丽烟台建设的影响力、品牌效应和示范效应。定期开展美丽建设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乡村等活动,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及时公布美丽烟台建设重要举措和阶段成效,增强社会公众的参与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加强国际交流,积极向世界宣介推广美丽中国建设“烟台经验”“烟台故事”。

附件:美丽烟台建设指标


附件

美丽烟台建设指标

序号

体系

指标

2020年

2025年

2035年

责任单位

1

空间支撑

自然保护地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

按照省分解任务

完成省分解任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比例(%)

按照省分解任务

完成省分解任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

自然岸线保有率(%)

≥37

完成省分解任务

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

绿色发展

“四新”经济增加值占比(%)

31.5

40

完成省分解任务

市发展改革委

5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5

10

完成省分解任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6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17.58〕

完成省分解任务

完成省分解任务

市发展改革委

7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47.06〕

完成省分解任务

完成省分解任务

市生态环境局

8

万元GDP用水量下降率(%)

〔10〕

〔5〕

持续下降

市水利局

9

生态品质

森林覆盖率(%)

36

完成省分解任务

完成省分解任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0

湿地保护率(%)

70

≥70

≥70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1

水土保持率(%)

68.55

71.8

完成省分解任务

市水利局

12

“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历史遗留矿山治理率(%)

完成省分解任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3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数保护率(%)

77

得到全面保护

市生态环境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4

环境质量

城市PM2.5浓度(微克/立方米)

30

29

25

市生态环境局

15

城市日最大8小时平均臭氧浓度(微克/立方米)

154

160

完成省分解任务

市生态环境局

16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85.5

88.8

完成省分解任务

市生态环境局

17

地表水水质优良(好于Ⅲ类)比例(%)

66.67

(国控)

完成省分解任务

完成省分解任务

市生态环境局

18

环境质量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100

100

市生态环境局

19

近岸海域水质优良(Ⅰ、Ⅱ类)比例(%)

96.1

96.2

完成省分解任务

市生态环境局

20

环境健康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90

93

持续提升

市农业农村局

21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有效保障

有效保障

有效保障

市生态环境局

22

五年生态环境突发事件下降率(%)

20

20

市生态环境局

23

宜居城乡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

2.22

2.21

持续降低

市发展改革委

24

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完成省分解任务

90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5

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村庄数量(个)

完成省分解任务

完成省分解任务

市生态环境局

26

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个)

43

≥300(累计数)

覆盖率持续提升

市农业农村局

27

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

100

100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8

城市公交站500米覆盖率(%)

95

100

市交通运输局

29

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

35

持续提升

市交通运输局

30

文化生态

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度(%)

80

90

市生态环境局

31

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数量(个)

2

持续增加

市生态环境局

32

制度体系

排污许可证覆盖率(%)

核发全覆盖

监管全覆盖

市生态环境局

33

环境信用评价中等以上企业占比(%)

80

95

市生态环境局

注:〔〕为5年累计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