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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日期:2022-10-14      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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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烟台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市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烟农〔2022〕50号)

政策内容:对购买山东省补贴目录内的谷物烘干机械进行累加补贴,累加补贴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中央资金补贴额,两级累加补贴合计不超过50%。对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外的果业用割草机、苗木移栽、高效植保、套袋、采收作业平台等果业机械进行奖补,奖补标准不超过机器购买价格的30%,单台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购买设施农业用保温被、阳光板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每平方米1.5元。

执行年限:执行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面向群体:烟台市域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购买果业机械补贴申请对象仅限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咨询机构及联系方式:烟台市农业农村局:0535-620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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