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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政策

日期:2022-10-13      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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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关于组织开展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通知》(鲁办字〔2017〕11号)

《烟台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烟建住房〔2021〕14号)

政策内容: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制定和业务指导工作,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本辖区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2)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听取该单元全体业主的意见,尤其应听取该单元加装电梯后在通行、采光、通风、噪声等方面受直接影响的相关业主意见。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同意。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应当由该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书面签署同意意见。

执行年限:执行期限截至2024年6月30日。

面向群体:全体市民。

咨询机构及联系方式: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35-690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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