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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日期:2022-10-13      来源: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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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1)《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烟人社字〔2020〕38号)

(2)《烟市财政局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的通知》(烟财金〔2020〕25号)

政策内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创业贷款。“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LPR+50BP,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2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LPR-150BP以下部分利息由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企业,还款后可继续提供贷款担保和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每次贴息年限最长为2年。

政策时限:2020年4月1日起实施

面向群体: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规定,且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且要求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还款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股东社会声誉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无重大诉讼案件;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咨询机构及联系方式:

芝罘区:6605528    莱山区:6710826    福山区:6999752

牟平区:4316217    开发区:6396139    高新区:6922093

海阳市:3252099    莱阳市:2915131    栖霞市:5216676

蓬莱区:5603886    长岛综合试验区:3213566    龙口市:8507835

招远市:8239111    莱州市:2259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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