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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

日期:2022-10-13      来源: 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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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烟台市民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烟民函〔2019〕27号)

政策内容:

(1)为具有当地户籍的0-18周岁孤儿和孤儿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1年内在定点医院的诊疗费用(包括住院及门诊费用)中累计在1000元以上的自付部分。(即相关费用总额扣除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康复救助、慈善捐助等费用后剩余部分)进行资助。

(2)孤儿每2年可享受1次体检,资助标准每人每次不超过800元。住院服务费用按孤儿住院治疗例数,配套资助住院服务费,资助标准一般为每人每次7000元,每人每年不超过2次。

(3)社会散居孤儿救治康复,经本人或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初审通过后,填写《“明天计划”医疗资助申请书》,治疗完毕、符合资助条件的由县级民政部门填写《“明天计划”资助表》,报市级“明天计划”办公室审核、结账。

执行年限:当前有效,有效期至新政策出台。

面向群体:具有当地户籍的0-18周岁孤儿和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

咨询机构及联系方式:烟台市民政局,0535-6788228。芝罘区:0535-6020035;福山区:0535-6356859;莱山区:0535-6710859;牟平区:0535-4219136;蓬莱区:0535-5622550;海阳市:0535-3226907;莱阳市:0535-7269155;栖霞市:0535-5235029;龙口市:0535-8955710;招远市:0535-8213700;莱州市:0535-2202113;开发区:0535-6396172;高新区:0535-6922919;长岛综合试验区:0535-3210662;昆嵛山保护区:0535-469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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