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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政策

日期:2022-10-12      来源: 市退役军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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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烟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烟台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的通知》(烟退役军人发〔2022〕4号)

政策解读:自2022年起,分3年将我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由每服役1年4500元调整到每服役1年6000元,每年提高500元。其中,2022年退出现役(以部队下达的退役命令时间为准)并在我市安置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照每服役1年5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

执行年限:自2022年4月24日起执行。

面向群体:烟台市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咨询机构及联系方式:芝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0535-6671907;福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0535-5131800;莱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0535-6716679;牟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0535-4289200;海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0535-2902156;莱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0535-3360778;栖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0535-5215898;蓬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0535-2705867;龙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0535-8524136;莱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0535-2228019;招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0535-8076700;开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0535-6396505;昆嵛山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0535-4693148;高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0535-6922570;长岛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0535-3217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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