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专题 > 民生政策“便利店” > 社会保障

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政策

日期:2022-10-12      来源: 市退役军人局

字号:

政策依据: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2部门《关于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烟退役军人发〔2020〕3号)

政策内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后可享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职业技能培训,同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退役军人可在报到地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培训。

执行年限:自2018年7月27日起执行。

面向群体:烟台市接收的退出现役后未享受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有培训意愿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

咨询机构及联系方式:芝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0535-6671907;福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0535-5131800;莱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0535-6716679;牟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0535-4289200;海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0535-2902156;莱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0535-3360778;栖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0535-5215898;蓬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0535-2705867;龙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0535-8524136;莱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0535-2228019;招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0535-8076700;开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0535-6396505;昆嵛山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0535-4693148;高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0535-6922570;长岛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0535-3217459。


相关文件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