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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政策

日期:2022-10-11      来源: 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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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烟台市残疾人联合会等6部门《关于印发<烟台市“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烟残联〔2022〕11号)

政策内容:“十四五”期间完成不少于500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优先安排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要做到有需求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家庭应改尽改,兼顾各类别残疾人需求,不断扩大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面。

执行年限:执行期限截止2025年12月31日

面向群体: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具有烟台市户籍的困难重度、有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的残疾人,且所住房屋具备改造条件的家庭。重点聚焦有需求未改造过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家庭和城乡低保重度残疾人家庭。

咨询机构及联系方式:烟台市残联,电话:0535-6812385。各区市残联。芝罘区:6236746,福山区:6356027,莱山区:6717957,牟平区:4219082,蓬莱区:2453585,海阳市:3230135,莱阳市:3360029,栖霞市:5235138,龙口市:8503771,招远市:8063207,莱州市:2252653,开发区:6396269,高新区:6922919长岛综合试验区:3211576,昆嵛山保护区:469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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