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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证办理政策

日期:2022-10-11      来源: 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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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烟台市残疾人联合会等4部门《关于转发<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细则>的通知>》(烟残联〔2020〕25号)

政策内容:

(1)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凭证,是残疾人依法享有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

(2)残疾人证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按照残疾标准评定核发的原则。

执行年限:自2020年11月6日起实施。

面向群体:凡具有本市户口且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

咨询机构及联系方式:烟台市残联,电话:0535-6812385。各区市残联。芝罘区:2905929,福山区:6365261,莱山区:6717957,牟平区:4219082,蓬莱区:2453587,海阳市:3230135,莱阳市:3360855,栖霞市:5235138,龙口市:8503771,招远市:8063207,莱州市:2252637,开发区:6381058,高新区:6922919长岛综合试验区:3211576,昆嵛山保护区:469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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