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职责、权限
(一)职责权限
1、按照权限负责市场监督管理领域有关行政许可、备案工作。
2、负责信用监管,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3、负责全市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以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
4、负责全市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跨区域和重大违法案件。
5、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6、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7、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8、按照权限负责全市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0、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工作。
12、负责广告监督管理工作。
(二)执法机构设置
行政许可服务科,信用监督管理科,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科 ,价格监督检查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抽检和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科,药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科,标准化科,认证认可科,知识产权保护与协调科,烟台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
(三)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
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17号
2.联系电话
行政许可服务科0535-6876676
信用监督管理科0535-6784066
反不正当竞争科0535-6677727
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科 0535-6784037
价格监督检查科 0535-6675913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0535-6784100
广告监督管理科0535-6089778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0535-6920132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 0535-6920295
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0535-6659576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0535-6681240
食品抽检和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科0535-6692311
药品监督管理科0535-6692321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0535-6692325
化妆品监督管理科0535-678403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0535-6920102
计量科0535-6920103
标准化科0535-6920290
认证认可科0535-6677728
知识产权保护与协调科0535-6685742
烟台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0535-6690838
3.电子邮箱sjbgs@yt.shandong.cn
二、行政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认证认可条例》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直销管理条例》
《禁止传销条例》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三、行政执法程序
行政处罚:立案-调查取证-决定-合法性审查-告知-送达-执行-结案
行政许可: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行政强制:申请-机关负责人审批-组织实施-期限内对标的物依法处理
四、监督途径
监督部门:法规科 0535-6784050 机关党委 0535-6920105
网络投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12315投诉举报咨询平台 http://www.12315.cn/
电话投诉:0535-12345(12315)
信函投诉:通信地址:烟台市市场监管局(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