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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599924/2021-44559 成文日期: 2021-09-03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组配分类: 部门办公会议

《关于进一步明确租赁住房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的通知》解读

日期:2021-09-03      来源: 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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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租赁住房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的通知》

(烟发改价格〔2021〕104号)

政策名称:租赁住房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

政策内容:对租赁住房用水用电用气实行价格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居民标准执行。

申报流程: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后,有关单位可凭借土地用途变更证明(或变更后的土地证),向供水、供电、供气专营单位申请执行相关价格政策。变更后的价格政策自申请次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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