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58XN/2021-41740 成文日期: 2021-09-25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组配分类: 城建环保

第1705117号:关于“我市推广装配式建筑的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1-09-25      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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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剑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我市推广装配式建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取得了一定成效。特别是2015年,我市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13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产业现代化领导小组,并成立烟台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制定编发《烟台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十三五”发展规划》。目前,我市主要依托市区房地产开发领导小组,在土地出让环节提出装配式建设标准、比例要求,纳入建设条件意见书,作为招拍挂的重要条件,加大源头应用力度,现已对40个、300万平方米的市直项目提出装配式建筑要求。同时,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发〔2015〕64号)、《关于进一步推进烟台市装配式建筑工作的通知》(烟建节科〔2017〕11号)、《关于进一步推动烟台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意见》(烟政办字〔2019〕54号)以及精装修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装配式建筑办理预售许可证标准等10多个文件,着力健全完善装配式建筑政策体系,明确提出到2025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0%的任务目标。

二、存在问题原因

针对您提出的我市装配式建筑面临的问题,主要是由于以下几方面原因造成的。

一是政策缺乏刚性执行。从国家层面看,目前仅出台指导意见,整体处于宣传推广阶段,没有硬性指标任务;从省级层面看,尽管我省近年来不断加大装配式建筑推广力度,每年明确任务指标,但奖惩机制建立方面尚不健全;从市级层面看,部分区市仍存在对装配式建筑重视不够的现象,部分开发建设单位出于成本和收益考虑,想尽办法不执行土地出让阶段提出的装配式建筑要求,导致任务指标刚性不足,工作推进力度不够。

二是产业基础支撑不强。1.产品标准化程度不高。目前,普遍存在预制构件生产、加工缺乏统一认定标准的问题,生产的预制构件或者不符合设计标准要求;或者同一种预制件存在着较大误差,给施工带来不便。2.产业链条不完整。我市缺少有实力、有资本、有技术的龙头企业,上游开发、设计企业和下游施工、安装企业发展较为滞后,系统集成度低,设计和加工生产、施工装配等环节相互割裂。3.施工队伍不专业。我市建筑施工现场仍多以“技能水平低、离散程度高”的农民工队伍为主,多数从业人员对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实施处于探索阶段,缺少系统的专业知识。

三是推广应用阻力较大。1.市场动力不足。装配式建筑产业规模取决于成本价格、施工技术、部品配套等因素,管理模式的落后和不可控因素的预期,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投资积极性,导致多数企业仍然处于观望阶段,应用装配式建筑意愿不强、发展动力不足。2.市场接受度较差。社会大众对装配式建筑还不认可,在抗震性能、安全质量和功能品质等多个方面存有疑虑,一定程度限制了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建立完善监管机制。指导各区市加强对属地范围内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建立土地出让、图纸审查、竣工验收闭合监管机制。推行一体化总承包模式,注重现场质量与工厂质量控制相结合,通过标准化设计促进构件的规模化生产,确保装配式技术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示范引领带动。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工程的引导示范作用,着力在公共租赁住房、政府投资安置住房等项目推广预制楼梯、楼板,在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公益性建筑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推广装配式钢结构技术。

三是强化考核培训工作。将各区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规模纳入全市新旧动能转换考核工作,并单独赋予分值,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鼓励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加大装配式建筑相关课程设置力度,不断扩大招生规模,推动装配式建筑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同时,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投入,建立培训基地,加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提高工人作业技能,加快发展专业化职业装配式建筑施工作业队伍。

四是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及时总结推广装配式建筑生产、应用过程的经验做法,积极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在工法、优质结构工程等工程质量创优评选过程给予倾斜。同时,大力开展装配式建筑重要标准宣贯培训,推动行业交流,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舆论环境。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殷切期望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局将虚心接受、认真改进。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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