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58XN/2021-41725 成文日期: 2021-09-25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组配分类: 城建环保

第1705037号:关于“加快推动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1-09-25      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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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推动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装配式建筑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是提升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提升建筑品质的重要手段,也是建筑业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驱动力。近年来,我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15年,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13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产业现代化领导小组,并成立烟台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制定编发《烟台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十三五”发展规划》。目前,我市主要依托市区房地产开发领导小组,在土地出让环节提出装配式建设标准、比例要求,纳入建设条件意见书,作为招拍挂的重要条件,加大源头应用力度,现已对40个、300万平方米的市直项目提出装配式建筑要求。二是构建政策体系。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发〔2015〕64号)、《关于进一步推进烟台市装配式建筑工作的通知》(烟建节科〔2017〕11号)、《关于进一步推动烟台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意见》(烟政办字〔2019〕54号)以及精装修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装配式建筑办理预售许可证标准等10多个文件,聚焦从施工许可到交付使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着力规范闭环监管和标准要求,健全完善装配式建筑政策体系,明确到2025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0%的任务目标。三是强化示范引领。我市已成功获批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1个(蓬莱),创建国家级示范基地3个、省级试点示范基地10个,获评省级试点示范项目12个、约80万平方米。全市拥有发展钢结构、预制构件、内外墙板、集成房屋、木结构装配式部品企业近20家。

总得来看,我市装配式建筑虽然起步较早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处于初级阶段。一是政策缺乏刚性执行。奖惩机制建立方面尚不健全,部分区市仍存在对装配式建筑重视不够的现象,部分开发建设单位出于成本和收益考虑,想尽办法不执行土地出让阶段提出的装配式建筑要求,导致任务指标刚性不足,工作推进力度不够。二是产业基础支撑不强。产品标准化程度不高,产业链条不完整,施工队伍不专业,多数从业人员对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实施处于探索阶段,缺少系统的专业知识。三是推广应用阻力较大。市场动力不足,多数企业仍然处于观望阶段,应用装配式建筑意愿不强、发展动力不足;市场接受度较差,社会大众对装配式建筑还不认可,在抗震性能、安全质量和功能品质等多个方面存有疑虑。

下一步计划开展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建立完善监管机制。指导各区市加强对属地范围内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建立土地出让、图纸审查、竣工验收闭合监管机制。推行一体化总承包模式,注重现场质量与工厂质量控制相结合,通过标准化设计促进构件的规模化生产,确保装配式技术落到实处。二是加强示范引领带动。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工程的引导示范作用,积极培育省级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加快打造骨干企业,避免产业初期恶性竞争,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和产业发展。三是强化考核培训工作。将各区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规模纳入全市新旧动能转换考核工作,并单独赋予分值,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鼓励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加大装配式建筑相关课程设置力度,不断扩大招生规模,推动装配式建筑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四是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强化政策保障,积极落实信贷、财税等方面优惠政策,及时总结推广装配式建筑生产、应用过程的经验做法,积极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在工法、优质结构工程等工程质量创优评选过程给予倾斜。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殷切期望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局将虚心接受、认真改进。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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