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我市组织编制了《烟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自2021年9月17日至2021年10月16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将修改内容、修改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通过电子邮箱、传真或邮寄的方式反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传真:0535-6719027,电子邮箱:ytzrzykjghk@yt.shandong.cn
邮寄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7号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收(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烟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附件:烟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征求意见稿)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17日
一、规划背景
按照《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国家、省、市三级文件要求,充分发挥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整体谋划新时代烟台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2019年组织开展项目编制。
二、规划范围
本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规划范围为烟台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的陆域和管辖海域,其中,陆域面积为1.39万平方公里,管辖海域面积1.23万平方公里。规划分为烟台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三、规划内容
规划主要从目标定位、市域空间格局构建、区域协同发展、市域空间布局优化、陆海统筹、提升城市品质、设施支撑保障、中心城区空间规划、规划实施保障等方面进行等方面提出举措。
2021年9月17日至10月16日,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单位网站对《烟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经统计梳理,市民建议主要涉及城市性质、城市职能、市域国土空间格局、胶东城市群、中心城区空间格局等方面内容。各项意见及建议已经进行逐条梳理,其中涉及本规划事权范围内的合理建议将以不同形式纳入后续规划编制工作当中,并在最终编制成果中予以相应体现。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