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58XN/2021-41720 成文日期: 2021-08-22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组配分类: 城建环保

第1705001号: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1-08-22      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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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祥和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5月8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意见,由市住建局开始牵头负责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下步,我局将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扎实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

一、建章立制,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推进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多次提请市政府领导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实施意见》,细化市直各部门间职责分工,优化分工方案。经研究确定: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负责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由市城市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建筑垃圾运输及消纳场所管理。目前,《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正在执行市政府规范文件印发实施程序,各项工作举措将有序得到落实。

二、统筹布局,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在充分征求市六区意见基础上,根据建筑垃圾增量、运距和中心区无适合用地用于建设建筑垃圾处置场所的现实情况,拟将六区划分为两个片区,芝罘区、福山区、开发区为1个片区,计划在福山区建设2处年可处置建筑垃圾300万吨以上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基地,莱山区、牟平区、高新区为1个片区,计划在牟平区建设1处年可处置建筑垃圾300万吨以上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基地,产业基地同时配建适当规模的装饰装修垃圾处置设施和场所,对市六区建筑垃圾进行集中处置。下步,我局将积极开展特许经营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采购、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编制、招标文件编制等相关工作,着力招引大商大企进驻烟台,打造集技术创新、产品研发、生产经营为一体的全产业链条;年内开工3处建筑垃圾产业基地,并同步配建适当规模的装饰装修垃圾处置设施和场所。

三、着眼长远,聚力取得明显成效。总目标是到2021年底,各区市原则上至少建设完成1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市六区开工建设3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基地,其余区市至少开工建设1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基地;到2022年底,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基地全部建设完成并投产运行;到2023年底,基本建立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以上。一是加强协调配合。聚焦建筑垃圾综合处置及管理,凝聚工作合力,加快组织推进,持续加大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对接力度,积极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做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选址,确保土地供应;配合市城市管理部门做好建筑垃圾消纳和建筑垃圾运输等工作,理顺工作职责;配合市发展改革委、财政、税务等部门制定指导价格及优惠政策,强化政策扶持。二是严把出入关口。1.严格企业准入,明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准入条件,授予一定期限的特许经营权,严格全市资源化利用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审核备案管理。2.严格处置核准,建设(拆除)单位、施工单位在施工前需申请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方可动工开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未经核准处置建筑垃圾。3.强制推广再生产品,将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使用比例纳入新建工程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要求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资金的建设工程、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城市更新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强制性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对使用再生产品的社会性投资项目给予一定资金奖励,逐步提高社会投资项目中再生产品使用比例。三是加大科技支撑。启动全市建筑垃圾智慧管理云平台搭建工作,利用遥感卫星定位、无人机拍摄、全过程监控等快速识别技术与检测系统,实现建筑垃圾产生、运转、处理、资源化、再生产品应用的实时监测与智能管控。在工地、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场所的出入口安装监控和称重设备,确保数据实时上传云端;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上应用物联网、车联网技术,实现远程干预及监管;利用二维码技术跟踪再生建材产品的应用工程与使用效果,实现再生产品的源头追溯及全寿命周期精准管控。力争年底前完成智能平台搭建。

衷心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殷切期望各位代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局将虚心接受、认真改进。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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