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实施方案》解读

日期:2021-08-10      来源: 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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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9日,烟台市教育局印发《烟台市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全市幼儿园、小学、家庭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理解政策的相关内容,科学合理推进幼小衔接工作,现就《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1年3月,教育部颁布了《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教基〔2021〕4号),省教育厅于6月份印发了《山东省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实施方案》(鲁教基字〔2021〕4 号)。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要求,全面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工作,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规范“幼小衔接”,实现从幼儿园到小学两个不同学段教育的平稳过渡,全面提高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质量。

第二部分是主要目标。一是转变幼儿园和小学教师、家长的教育观念与教育行为,建立课程衔接、联合教研、家园校共育及动态监管等幼小协同的有效机制。二是全面推进幼儿园和小学实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实现从幼儿园到小学教育的平稳过渡,形成幼小科学衔接教育生态。

第三部分是主要任务。包括五个具体方面:一是牢固树立科学衔接理念,充分认识到构建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教育生态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抓手。二是深入推进幼小科学衔接课程教学改革。幼儿园科学做好入学准备,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文件精神,围绕幼儿入学所需的关键素质,在身心、生活、社会和学习四个方面做好入学准备,把入学准备教育的目标和内容要求融入幼儿园生活与活动之中,防止和纠正把小学的环境、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简单搬到幼儿园的错误做法。小学实施入学适应教育,将帮助新生顺利适应小学生活作为一年级重要的教育任务,合理安排课程内容梯度,减缓教学进度,将一年级上学期设置为入学适应期,改革教育教学方式,强化以儿童为主体的探究性、体验式学习,创设充满童趣的班级环境,营造包容和支持的心理氛围,最大程度消除儿童的陌生体验和不适应。三是建立联合教研制度,组建幼小衔接教研共同体,鼓励幼儿园与小学实现双向对接。四是建立家园校共育机制,幼儿园和小学把家长作为重要的合作伙伴,建立有效的家园校协同沟通机制,引导家长与幼儿园和小学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衔接工作。五是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加大对幼儿园、小学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违反教育规律行为的治理力度,按规定追究园长、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

第四部分是实施步骤。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划定了四个工作阶段:2021年8月前为准备阶段,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为试点实验阶段,2022年5月至7月为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9月起为全面推行阶段。

第五部分是具体实施要求。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行政推动、教研指导、幼儿园和小学主动衔接、家长配合、督导检查的工作局面,确保幼小衔接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开展实验区、试点园(校)建设,逐级设立幼小衔接实验区、试点园(校),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三是课题引领科学推进,以烟台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幼小衔接专项课题为载体,探索幼儿园、小学双向衔接的科学思路和创新举措。四是成立专家团队,开展培训指导,组建幼小衔接专家团队,为实验区、试点园和试点校提供专业支持与指导。五是强化调度督导,建立调度和通报机制,及时跟踪了解实验区、试点园(校)的工作进展,确保如期完成实验任务,达到实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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