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73025049G/2021-39535 成文日期: 2021-07-20
发布机构: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组配分类: 社会建设

第1705093号:关于“对卧龙水库建设给予政策倾斜的建议”的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1-07-22      来源: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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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启元、王成家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卧龙水库建设给予政策倾斜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们对卧龙水库建设的重视、支持和关心。作为该建议的办理单位之一,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等要求,水利基建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完成的水利相关方面审批主要包括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和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两项。我局积极与市水利局进行对接。目前看,该新建水库项目已列入国家和省级规划名单(正式文件暂未下发)。经请示省水利厅,对于列入省级及以上规划的新建水库项目无需进行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审批。项目可研阶段完成后,可直接进行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根据省、市、区权责清单要求,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涉及新建中型水库审批属于省水利厅的权限。因此,该项目建设单位完成初步设计后,可直接到省水利厅进行项目审批。

在政策支持方面,我局将加大对水利基建项目审批扶持力度,在审批时限、流程、服务方面做到最快、最简、最好。

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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