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58XN/2021-41745 成文日期: 2021-06-02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组配分类: 农业农村

第1705126号:关于“将新农村建设与传统村落保护有机结合的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1-06-02      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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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岐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将新农村建设与传统村落保护有机结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烟台具有山、海、城、岛、河的自然优势,是山东最早开埠的地区,历史、文化、自然遗产丰富、种类齐全。烟台的农村具有十分浓郁的胶东特色,传统村落、传统建筑具有较高的保存与研究价值,是研究胶东历史的重要途径。作为反映胶东历史文化特色的“标本化石”,胶东传统村落建筑集中展现了近代胶东传统文化精髓,是反映胶东历史文化变迁和胶东民俗的缩影和集中体现。

2013年,中央城镇化会议明确指出,推进城镇化“要体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近年来,市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部署要求,以推动新的历史时期下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不断加强传统村落挖掘保护力度,走出了一条城市与农村和谐发展,现代文明与历史文化共绽放的道路。同时,对上积极争取中央、省级政策,协助有关区市成功推荐了一大批古村落申报入选国家、省级命名行列。截至目前,全市已成功申报省级以上传统村落112个;其中,中国传统村落25个,省级传统村落87个。

一、坚持保护与建设并行,加强传统村落造血功能

(一)深入挖掘传统村落。联合市文物部门, 对全市尚未拆迁拆除、符合传统村落特征的村庄进行梳理摸排, 累计筛选了20多个乡镇300多个村庄,对567个传统民居建筑进行了登记造册。同时,联合文物部门,对摸排发现的具有历史意义和传统特色的村庄建筑、小品、雕塑进行抢救性保护,严禁大拆大建、搭建违章建筑、破坏内部结构,防止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二)扎实做好申报推荐工作。提前组织联系有关文物部门、文物方面专家、中国传统村落评审委员会专家以及社会热心人士,赴有关区市就申报资料整理收集、传统建筑保护、传统村落规划编制等工作进行专业性指导,特别是对濒危建筑物、构筑物等传统建筑以及古树、古井、古桥等历史环境要素进行抢救性保护,提高申报成功率。

(三)强化规划编制。由区市牵头,先后邀请了北京清华同衡规划研究院、山东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等专业单位,以村为单位编制、实施保护规划,为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提供科学指导。截至目前,前四批国家、省级传统村落均编制了传统村落保护规划,规划严格要求保留村庄原始风貌,不得随意毁坏建筑、砍树、填湖等。对已经完成规划评审的村庄,指导区市完善村内道路、供排水、垃圾、道路桥梁、供水供热等基础设施和消防、防灾避险等安全设施建设,积极开展传统建筑节能改造和功能提升,提高人居环境品质。

(四)强化政策引导。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建村[2014]61号)、《住建部等部门关于印发〈中国传统村落警示和退出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建办村[2016]55号)等文件,指导区市逐项严格落实有关部署要求,确保传统村落保护落到实处。

(五)积极争取各类建设资金。一是对已编制传统村庄保护规划、建立保护档案、落实保护整体实施方案的村庄,精心指导申报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二是整合改厨改厕、文物保护、文化传承等各类扶持资金,分期设计建设一批胶东村落传承发扬样板村庄。截至目前,共争取国家财政资金51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200多万元。

(六)加强建设管控。正确处理传统村落保护和村民改善生活意愿之间的关系,在符合保护规划要求的前提下,针对不同区位条件、资源类型的村落,制定了合理的利用方式和措施,确保开发利用不造成新的破坏。通过适度发展特色产业,与乡村旅游开发、民俗文化传承、地理标志产品推广有机结合起来,培育了一批底蕴深厚、特色突出、宜居宜游的村庄,增加了农民收入,增强传统村落造血功能。

(七)加强宣传引导。有关区市通过发放明白纸、将传统村落保护写进村规民约等方式,将传统村落保护的重要性在广大村民中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共识。

二、凝聚人力物力,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为解决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缺乏资金、缺少专业管理人员、交通不便等问题,市住建局下一步将:

一是争取各级政策资金支持。在指导有关区市积极落实各项保护工作的同时,拾漏补缺查找尚有保存价值的镇村及建筑,收集资料,便于国家、省开展工作时积极申报。同时,积极跟踪对接上级主管部门,抢抓政策机遇,争取更多古村落获得国家、省命名行列,获得更多资金扶持。

二是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引导具有休闲观光、乡村旅游、特色种植等成功运作经验的企业团队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和旅游开发等工作,打造自己特色品牌,从根本上增强农村、农民的自身“造血”功能,为传统村落保护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支撑。

三是加强和指导传统村落保护政策落实。严格落实《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建村[2014]61号)、《住建部等部门关于印发〈中国传统村落警示和退出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建办村[2016]55号)等文件要求,指导区市严格按要求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和建设工作。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殷切期望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局将虚心接受、认真改进。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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