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599924/2021-37230 成文日期: 2021-06-15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组配分类: 经济建设

第135063号:关于“发展绿色能源 电力保障先行 ——关于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为畜牧养殖场供暖的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1-06-15      来源: 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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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仁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绿色能源  电力保障先行——关于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为畜牧养殖场供暖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绿色能源发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坚持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融入到能源发展的实际工作中,坚持把“发展绿色能源、助力动能转换”作为核心任务,在陆上风电资源受限的情况下,积极推动海上风电的发展,聚焦光伏、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大力提升新型能源发展水平,全面为能源结构降压减负。截止“十三五”末,全市电力装机容量1870.7万千瓦,其中清洁能源850.8万千瓦,占总容量45.5%(清洁能源容量及占比全省第一,比全省占比高15个百分点);可再生能源600.8万千瓦,占我市电力装机总容量的32.1%,能源结构优化效果明显。

风力发电是我市可再生能源的中坚力量,目前我市在运陆上风电场49个,装机容量384.31万千瓦。其中华电龙口在龙口市七甲镇和北马镇共建了4个风电项目,装机容量为17.9万千瓦。光伏发电资源覆盖面广、可多元互补,是我市十三五以来大力发展的可再生能源,截止2020年末已建成光伏电站8个,装机容量24.7万千瓦;分布式光伏电源153万千瓦;年可发电16亿度。

海上风电方面,2019年全省核准并通过竞价的国电投、华能等4个海上风电项目全部落户我市,总装机容量120万千瓦,目前半岛南3号、4号风电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其余项目也正在加快推进,争取年底前并网投运。

二、新能源推广工作

一是推进平价上网光伏项目建设。在光伏发电项目平价上网确认工作中,我委制定《烟台市光伏平价上网项目电网接入审批流程意见》,全面优化提升机制,切实简化工作流程、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促进光伏产业发展。推荐莱州土山镇240兆瓦渔光互补等18个光伏项目进入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起到了项目示范作用。

二是积极扩大新能源技术推广范围。2019年以来,已推荐我市蓝色海洋新能源公司的“综合智慧能源”等22项入选省能源局重点推荐的能源领域重点技术、产品和设备重点项目库,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

三是为企业争取节能扶持资金。推荐中节能万润等3个项目进入省2020年度能源节约专项资金名单,为企业争取到省能源节约扶持资金共399万元。从目前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来看,资金使用和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

三、下步工作

“十四五”期间,我委将继续加快绿色能源倍增计划。一是聚焦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密切关注全省海上风电规划进展情况,加强对上沟通,争取我市更多资源列入省规划,同时积极推进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鼓励与太阳能、储能等其他分布式能源融合发展。二是大力发展光伏发电项目。探索建立光伏发电规划项目库,分类管理、动态调整、有序发展。推广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模式,因地制宜发展“光伏+”集中式电站;优先发展“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重点推进工业厂房、商业楼宇、公共建筑等屋顶光伏建设。

欢迎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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