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596936/2021-38539 成文日期: 2021-05-28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组配分类: 生态文明建设

第135377号:关于“科学处置有害废弃品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1-05-28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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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泓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处置有害废弃品的建议”收悉,现就环保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市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专门的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24家。其中综合处置单位1家(主要方式焚烧、填埋、物化、破碎、利用、桶清洗等)、其他处置单位8家(焚烧3家、焚烧及物化3家、填埋1家、水泥窑1家)、利用单位15家(利用氰化渣5家、利用冶炼废渣4家、利用废桶2家、利用废油等3家、利用废漆渣等1家)。2020年,相关企业接受危险废物199.12万吨,利用196.76万吨,处置13.63万吨。我市还有33家企业具备处置利用自产生危险废物的能力,全市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能力(约559万吨/年)与我市产废规模基本匹配。此外,我市还有危险废物收集单位16家,2020年收集并转运危险废物2.9万吨,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难的问题。

二、我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企业基本情况

国家向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者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补贴正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我市现有两家持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证单位,即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年许可处理能力351.05万台)、烟台中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许可处理能力200万台)。自2013年5月取得资质至2020年底,两家企业累计拆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1406万台(套),拆解出的塑料、金属等循环利用,荧光粉、含铅玻璃等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利用,极大降低了电子废物带来的环境风险。

三、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您的建议在职责范围内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的环境监管,确保企业规范拆解,拆解过程污染物达标排放,新产生的危险废物得到无害化处置。

二是加强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环境监管。确保企业按照许可范围进行经营活动,危废处置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避免造成对环境的二次污染,其运营过程符合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

三是会同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涉固体废物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配合城管等部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监督分类出的危险废物到有资质单位处置。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多为环保工作建言献策,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努力推动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联系单位: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6920526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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