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596936/2021-38536 成文日期: 2021-05-28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组配分类: 城建环保

第1705082号:关于“建立全市智能化环保监管平台”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1-05-28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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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德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全市智能化环保监管平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随着环境监管领域的不断拓展和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我局在智能化环保监管平台建设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结合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有关问题,做出以下回复:

一、全面建设环境要素监管平台,推动实现环境数据信息化

(一)完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投资2亿元,实现了对全市160个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的全覆盖和实时监测,每月向社会公布数据和排名,2020年新建重点区域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港口站2个,交通站2个;新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VOC)站1个。目前正在建设大气环境超级监测站,年底前完成建成联网。已建成的各类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上传监测数据约1014万个;建设空气质量自动监控运行管理综合平台,实现对全市范围的172个空气自动监测站进行运行管理、数据查询、数据审核、数据监控、统计报告、分类统计、综合分析等,为全市科学发展观考核、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考核、全市乡镇空气质量考核排名提供数据支持,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大气污染防治决策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建设了烟台市空气质量手机APP软件,实现全市各县市区、各点位空气质量数据实时发布,发布内容包括实时浓度及AQI指数、空气质量变化趋势、空气质量排名、空气质量日报等,及时向全市各级政府领导提供实时空气质量信息服务。

(二)加强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建设,目前我市范围内共建设了8个水质自动监测站,覆盖了市区的主要饮用水源地和适宜建设水站的主要河流断面,监测频率为每4小时一次,每年累计提供16万多个监测数据,较好发挥了水质污染的预警作用。

(三)加大污染源自动监测建设。目前我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联网运行405家,615个点位,重点排污单位联网运行346家,468个点位。其中废水企业177家、193个点位(其中重金属企业有23家、30个点位);废气企业138家、255个点位(其中,废气VOCs企业25家、41个点位);污水厂36家、40个点位。

(四)提升机动车监管平台建设。以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监管平台为基础,整合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机动车在用汽车排放检验与强制维护系统(I/M)、非道路移动机械和OBD远程在线监控系统,搭建移动源综合监管平台,构建我市“天地车人”一体化移动源监测网络。建设了加油站油气回收监控平台,从源头对加油站油气污染进行管控,实现快速、节约、高效的监督管理。

(五)强化海湾信息化管理。2019年我市全面实行“湾长制”工作方案。通过平台系统、移动端APP、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对全市所辖海湾海域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监控。巡湾总次数3226人次,总时长1128小时,总里程7120公里。加强入海排污口监管。为进一步推动烟台市黄渤海入海排污口整治管理,持续改善海洋生态质量,我市投资近200万元,依托市大数据平台,整合我市目前环境监管、湾长制、河长制等信息资源,建设黄渤海入海排污口智慧监管平台。该平台采用B/S架构,实现对全市5275个排污口的全覆盖,是可视、可测、可追溯的海洋环境智慧管理信息系统,有效提升13个沿海区市入海排污口监管水平,将于2021年6月底投入运行。

(六)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平台。2020年开始,我市依托“湾长制”平台,研发烟台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巡查APP,并与山东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信息平台衔接,将全市5675个行政村(城中村除外)基本信息、治理情况全部录入省级治理平台和APP,并实施动态更新管理。全市所有区市均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明确治理计划,对水源地内、保护区内、沿海一线等行政村进行优先治理。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的统一部署,2021年,全市计划对633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有效收集治理,

二、强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全面摸查环保问题

建立“一套网格机构、一个网格平台、一组网格机制”,实现网格“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生态环境监管“全覆盖”,科学设置管理网格,明确各级网格职责,理顺工作机制,加强基层生态环境机构及网格员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定区域、定职责、定人员、定任务、定考核”要求,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逐步建立起责任到人、监管到位、执法规范、高效运转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全市以网格化监管体系为依托,深入开展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每季度按比例组织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查处,严格处罚。强化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勤联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摸查环保问题,彻底清除监管“盲点”。

三、深入挖掘数据分析应用,推进智能化环保监管平台建设

积极开发利用各类信息系统,通过公网、专网、VPN等方式,实现了数据采集、汇总、分析、展示、上传等功能,各系统通过特定的数据库系统完成数据后台管理。应用领域涵盖了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河流断面及饮用水源地自动监测、污染源自动监测、常规环境监测、监督性监测、企业自行监测、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环境噪声监测、海洋环境监测、生态与土壤监测、环境统计、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移动执法、随机抽查系统、生态环境信访信息管理、财务管理、统合环境信息发布、综合办公系统等等。其中,自行招标开发及升级的烟台市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烟台市移动执法系统采用BS结构、GPRS数据传输、移动端应用、GIS等技术,实现了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与移动执法的互融共通,使执法人能够快速反应,实时开展工作,从时间、空间上拓展了工作范围,提高了工作效能。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近年来,我局在环境信息化建设及大数据应用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先进地区相比,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确实存在不小差距。部分系统功能单一,只具备基本的统计上报功能,缺乏深度应用;系统间缺乏联通共享,不能形成效的大数据整合,制约了已取得数据的多广位有效应用,客观上也造成了资源浪费。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加快推进各类业务系统整合,实现数据共享。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总体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已经部署开展全省生态环境大数据一建设工作,建设大数据应用、支撑平台和大数据资源中心,已设立环境影响评价、机动车环保达标、水环境监管管理、农村环境管理等10余个子系统,目前已完成初验,正在开展试点工作。我市的大数据局也已成立,现有的系统已基本完成云迁移。我局将以此为契机,积极争取资金支持,着手谋划智慧环保大数据监管平台,将局现有系统平台予以整合,数据共享互通,建设并应用“海陆空地一体化”的智能环保监管平台,集合监控预警、环境执法、综合决策、网格化监管、应急指挥和公众参与等功能,实时掌控污染源和环境质量的监控信息,实现线上实时监测、动态分析和自动报警,建设生态环境全要素监控、生态环境决策支持管理、智慧环保民生服务等相关子系统,初步实现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服务的环境精准监管与科学决策。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继续给我们提出更多宝贵建议。

联系单位: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6926938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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