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599924/2021-37305 成文日期: 2021-05-12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组配分类: 社会建设

第1705130号:关于“禁止塑料祭祀用品的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1-05-12      来源: 市发展改革委

字号:

慕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禁止塑料祭祀用品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塑料制品在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中应用广泛,不规范生产、使用、处置塑料制品会造成资源能源浪费,带来生态环境污染,甚至会影响群众健康安全。2020年1月,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其中禁止生产和销售的塑料制品包括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包括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和快递塑料包装,并明确了禁止、限制使用的期限。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去年以来,我市加大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力度,由我委和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了《烟台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明确了塑料污染治理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为落实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我委还牵头建立了我市塑料污染治理专项工作机制,相关部门确定了塑料污染治理专项工作联络员,围绕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开展了相关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排查生产塑料薄膜制品企业37家、销售塑料薄膜制品企业329家。市商务局严控各大商超传统塑料包装袋应用,推广普及可降解塑料袋效果显著,目前,我市各大商场、超市月均使用可降解塑料购物袋15万个左右,食品包装用连卷袋1000余卷。市文旅局成立治理污染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对蓬莱阁景区、龙口南山景区等20余家重点A级景区限塑自查抽查工作,现场督导整改3起。

虽然我市围绕塑料污染治理做了许多工作,但离上级要求和民众期望还有差距,您的建议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对推进我市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具有重要的启发和指导意义。塑料祭祀用品虽然没有被列入国家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范围,但大量使用也会对环境造成污染,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您的意见建议,深入贯彻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强化组织实施,形成推进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合力。一是强化协同配合。发改、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牵头或执法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与农业农村、商务、文旅、民政等塑料制品应用重点领域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实化细化政策措施,开展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二是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鼓励我市塑料制品生产企业在科技和创新的引领下,以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为导向,研发推广性能达标、绿色环保、经济适用的塑料制品及替代产品,积极发展有利于规范回收和循环利用、减少塑料污染的新业态新模式。三是加强宣传,提升公众环保意识。大力倡导绿色环保理念,推动全社会共同治理“白色污染”。利用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活动和网站、新媒体、宣传标语等形式,向公众宣传“白色污染”的危害及实行“限塑令”的意义,号召社会公众自觉使用环保替代用品,在全社会形成自觉抵制“白色污染”、共享绿色低碳生活的良好风尚。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进一步促进我们各项工作的开展。

2021年5月12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