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三生态环保督察组转办烟台第十二批信访举报查处情况

日期:2021-04-28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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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山东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信访举报查处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4月28日,省第三生态环保督察组转办烟台的第十二批信访举报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布。

 接到交办的《山东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记录表》(第十二批2021年4月20日)之后,我市高度重视,立即转发相关区市党委、政府及相关市直部门,责令立即核实,严肃查办。截止目前,第十二批交办59件案件(其中省督察组重点交办11件),受理59件,已办结40件,阶段性办结19件,责令整改22家单位,立案处罚6家,罚款41.7855万元。

 


山东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查处情况

(第十二批2021年4月20日)

受理

编号

受理

方式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1

访受〔2021〕0420001

来电

栖霞市桃村镇大白马夼村书记柳某养猪场,养殖约300头猪,未建设沉淀池,养殖粪便排放到养殖场东侧约50米远的河沟。臭味严重,污染地下水。桃村镇大白马夼村北侧山上书记柳某破坏400多棵松树建设2层楼房。

栖霞市

大气、水、生态

1.经查,所反映柳某养猪场位于桃村镇大白马夼村南约500米,年出栏育肥猪约400头。经现场检查,该养猪场建有2个收集池,总容量为200立方米。猪粪经人工刮出排入收集池,经干湿分离机处理后堆放在粪棚内发酵,废水用于自家果园施肥。养猪场西侧未做防渗处理的土坑内存放少量养殖废水;猪场东侧沟内有粪便堆放清理后的痕迹。收集池未加盖,养殖粪污收集渠未加盖封闭;养殖场周边有臭味。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柳某家自用水井取样化验,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检测数据均达标,不存在污染地下水的问题。

2.经查,大白马夼北侧山上松树被砍伐系大白马夼村书记柳某所为,破坏400多棵松树,建设两层楼房,情况属实,破坏处属于国家2级公益林。破坏林木问题和建设两层楼房问题,已由栖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启动立案调查程序。

1.立即对西侧土坑内养殖废水进行清理,今后不得外排。及时清运养殖粪污,减轻异味对周边影响。

2.要求养殖户4月30日前完成收集池加盖和养殖粪污收集沟渠封闭工作。

3.栖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立案调查程序,拟处以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

4.继续加强监管巡查力度,强化属地管理职责,不断提升属地内生态环境质量及保护力度。



2

访受〔2021〕0420002

来电

栖霞市桃村工业园山东华屹科创纳米材料有限公司,用硫酸(盐酸)和含铁粉末反应,产生刺激气味;碱中和不彻底,最终排放废水中含有硫酸(盐酸),还用隐藏的暗管偷排放到500到1000米外有一条河流,这条河流一直通到下游的朱岩河。

栖霞市

大气、水

1.经查,山东华屹科创纳米材料有限公司生产中的酸洗工艺是将碳化硼研磨工序中设备磨损带入的0.3%的铁通过1%的硫酸溶液进行反应。因参与反应的化学物质均含量较低,不产生剧烈反应,且硫酸不易挥发。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车间内无异味。

2.该公司生产中酸洗、碱洗后各需水洗2-3次,清洗后的含酸、碱废水排入废水池,PH值调节至中性后通过反渗透制备出纯水再用于生产,浓水排入污水管网。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刚完成了反渗透制水设备的反冲洗(利用酸溶液对反渗透膜进行反冲洗除杂),因工人操作不当,将800公斤中和不彻底的反冲洗酸性废水外排至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桃村镇污水处理厂。检查时对车间外污水井和厂区总排口进行了取样送检,结果显示PH值分别为2.62和2.49,系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经查,现场不存在暗管排污问题。

1.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立即要求桃村镇污水处理厂对进水情况进行监控,每小时对PH值监测一次。从监测情况看,进水PH值保持正常范围。

2.对该公司超标排放含酸废水行为立案查处。

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将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力度,增加检查检测频次,确保今后该企业废水排放稳定达标。


*

3

访受〔2021〕0420003

来电

莱阳市柏林庄街道南小平村村西500米路北,有人在非法开采白土矿,破坏当地生态环境,已破坏基本农田300多亩,矿坑深度90多米,刚偷挖100万吨白土,白土堆放在莱阳市外环路柳古庄村路段,在路北。10年以前偷挖的20万吨白土放在柏林庄街道北片区政府后面。

莱阳市

生态

所反映矿山为莱阳市柏林庄镇南小平村王某膨润土矿,位于南小平村西北500米处。其采矿许可证于2020年12月15日到期后,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0年12月16日下达通知予以关停,环保手续同时废止。该矿关停后一直未开采。

1.现场核查时,未发现机械设备和采挖人员。经核实,该矿在正常生产期间,存在越界超采行为。自2015年7月以来,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查处王某膨润土矿越界开采2次、周边无证开采3次。其中,针对王某膨润土矿两次越界开采案件,分别于2015年7月21日和2019年7月24日进行立案查处;针对辛某春两次无证开采膨润土案件,分别于2019年7月24日和2019年11月18日进行立案查处;针对辛某无证开采膨润土案件,于2020年6月12日进行立案查处。该矿关停后,再未发现私挖盗采、越界超采问题。

2.经查,开采区域及旁边料堆占用地类为采矿用地,未涉及基本农田;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矿矿坑开采深度进行现场核实,不同部位打点三处,分别为海拔62.7米、54.6米、46.1米,推算开采的最大深度43.9米。

3.所反映白土堆为王某膨润土矿2020年堆放,估算约10万吨。2021年4月1日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使用期限两年。

4.现场核实,柏林庄街道北片区政府后面区域确有白土堆放,形成于2015年后,压占地类为设施农用地,这期间王某膨润土采矿证件在有效期内。

1.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区域开采情况进行实地勘测,对王某膨润土矿当事人进行问询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进行下一步处理。

2.2021年4月6日,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该矿下达《关于履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的通知书》,企业于4月9日签订了《恢复治理承诺书》。4月15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聘请山东省核工业二七三地质大队进行三次现场核实勘察,正编制该矿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设计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后,将立即开展地质环境治理。

3.柳古庄村北膨润土堆临时用地手续于2023年3月31日到期后,根据《莱阳市柏林庄镇南小平村王某膨润土矿柳古庄村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的要求督促该矿及时进行土地复垦。针对柏林庄街道北片区压占土地问题将督促矿业权人尽快清理,恢复土地原貌。



4

访受〔2021〕0420004

来电

招远市张星镇山西孙家村,村东头和村北头两家养猪场,粪污排放到村的小湾里,污染地下水,恶臭气味扰民。

招远市

水、大气

1.经调查,该村东头养猪场负责人为孙某林,现存栏生猪150头。村北头养猪场负责人为孙某三,现存栏生猪80头,均未达到规模化养殖场标准。孙某林养猪场已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但储粪场顶棚破损,污水储存池顶盖漏雨,圈舍雨污分离不完全,场区西侧水沟内有粪污,沿水沟流入西侧小水湾中;孙某三养猪场已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但北面猪舍未铺设排污渠连接污水池,污水池顶盖破损漏雨,未进行雨污分离,场区内粪污外排,该养殖场外无水湾。

2.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对山西孙家集中饮用水井净化前、净化后、孙某学家水井、孙某俊家水井取样检测。结果显示集中饮用水井净化前、孙某学家水井、孙某俊家水井除硝酸盐氮超过标准外,其他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三类标准,经初步分析,硝酸盐氮超标与地理位置、地质条件及使用农药化肥有关。集中饮用水井净化后水样,各项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三类标准

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对山西孙家东、西、南、北四个方向进行环境空气检测,臭气未检出。

1.要求孙某三猪场2日内清理场区外排粪污,修整污水池顶盖,改造雨污分离设施,北面猪舍建设直通污水池的排污渠。

2.要求孙某林养猪场5日内将储粪场、污水池进行改造达到防雨要求,将雨污分离改造完成,防止污水随雨水流入水湾;立即清理西侧水沟及水湾内粪污。

3.责令两家养猪场保持好场区卫生。



5

访受〔2021〕0420005

来电

高新区马山街道办事处新天堡村,村委书记邓某利把生活垃圾堆放在四十亩地农田里堆放(从村大桥往东几十米往南走三四百米),有刺鼻气味污染。

高新区

固废、大气

4月23日,经马山街道办事处现场核查,该处垃圾主要为新添堡村卫生大扫除活动清理出的杂草、玉米叶、塑料袋等生活及农业垃圾,现放置于离村一公里左右的养殖厂内,未放置于农田。现场核查时厂房外无明显异味。附近无住户,对村民影响较小。

马山街道办事处已责令新添堡村尽快联系垃圾处理厂,对该处垃圾进行清运。



6

访受〔2021〕0420006

来电

莱山区滨海街道办事处花都小区东区,旧区改造后路面残留的沙没有清理,造成扬尘污染;最北面楼前一条土路扬尘污染严重。

莱山区

固废、大气

2020年,对该小区开展了雨污分流改造及供暖管网改造工程,于2020年12月完工,小区的自来水、燃气、暖气、排水、电力等所有地下管道建设完成,绝大部分地面已恢复至混凝土。

因该小区已列入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部分路面未进行恢复硬化,计划随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一并实施。经现场核实,小区东区路面确有残留沙子未清理,存在扬尘污染;小区最北面楼前确为一条土路,存在扬尘污染。

1. 4月21日前已完成路面沙子及小区最北面楼前土路区域的清理。同时每天进行一次洒水作业,确保道路清洁、无扬尘污染。

2.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将于2021年5月开始施工,预计2021年9月完工。届时小区内所有道路将铺设沥青。



7

访受〔2021〕0420007

来电

莱阳市大夼镇李树泉村村东500米一家养猪场,第一级化粪池建设在村水库上游,二级化粪池占用一半水库容积建设,污染了水库水质,恶臭扰民。

莱阳市

水、大气

1.经现场查看,所反映的养猪场为莱阳市康翌生猪养殖有限公司,位于村东南约800米。场内西北角建设了1个容积约240立方米的沉淀池,做到了防雨、防渗,距离水库约50米。同时配有一台固液分离机,产生的粪污经固液分离机处理后,粪便用来堆肥做有机肥,污水发酵后用于果园和农田。但该公司目前养殖规模和污水处理能力不配套,检查中发现该养殖场将部分污水排放到养猪场北约200米的石坑中,石坑距离水库约20米,与水库之间做了防渗处理,但未对石坑其他部位进行防渗处理。

2.现场查看,水库水质较清,无异味,未发现污水排入水库迹象。4月21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水库内的水进行检测,目前正在检测中。

1.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针对其将污水排放到无防渗措施石坑中的违法行为已立案调查,拟处罚款人民币40.9375万元,并移交公安机关。

2.责令该养殖场立即停止将污水排放到石坑中,并于5日内将石坑中的污水处理完毕,消除环境污染。

3.督促其加快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确保污水处理能力与养殖规模相匹配。



8

访受〔2021〕0420008

来电

莱州市郭家店镇仲原西孙家村桥南孙某勇养猪场将养殖粪污直排至养殖场西侧,污染地下水,猪场排气扇正对西侧居民家里,臭气熏天,镇、村工作人员帮助协调,其表面答应,但拒不整改。

莱州市

水、大气

经查,所反映孙某某养猪场位于莱州市郭家店镇仲原西孙家村南,居民区东侧。目前存栏母猪10头、肥猪60头。猪场建有猪舍2排,2立方米沉淀池1个、10立方米沉淀池1个。

现场发现,猪粪露天堆存于猪舍南侧空地上,猪尿直接排入西侧小水沟内。猪场四周气味较为明显。猪舍西侧墙上装有2个用于置换猪舍空气的排气扇,正对西侧居民区。由于养殖规模扩大,猪场正在新建一个沉淀池。截止4月21日养殖户已将粪尿自行清理完毕。

2021年4月21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地下水进行了取样检测,结果达标。

1.莱州市农业农村局做好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加强养殖污染防治监管。

2.郭家店镇政府督导养殖户对粪污乱堆乱排问题进行整改,4月底前完成污水沉淀池建设工作。对西侧墙上排气扇进行封堵,定期喷洒除臭剂,减少异味产生。



9

访受〔2021〕0420009

来电

莱阳市墨水街昌誉油封有限公司排放橡胶异味废气。

莱阳市

大气

经查,所反映的莱阳市昌誉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龙门西路57号,主要制造销售各类油封及O型圈,环保手续齐全。该企业在硫化和密炼环节产生一定废气,废气经处理后排放。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在厂界未闻到异味。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委托烟台同济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废气进行检测,目前正在检测中。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把生产过程中对周边居民的影响降到最低。



10

访受〔2021〕0420010

来电

开发区福莱山街道五指山路烟台霍富汽车锁有限公司西侧喷漆车间紧邻鑫兴小区,仅隔一条宽四米左右的马路,且在小区建成之后建设,喷漆异味及废气处理设施噪音扰民。

开发区

大气

1.霍富汽车锁有限公司位于五指山路9号,主要产品为汽车锁及零部件等。压铸车间废气经滤棉过滤后排放;注塑车间废气经活性炭+光氧处理后排放;涂装车间的涂装废气经两级喷淋塔+四级滤棉+光触媒收集处理后排放,烘干废气经RCO催化氧化燃烧后排放。注塑、涂装车间装有VOCs在线监控设施。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压铸、注塑、涂装车间等废气处理设施及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查看近期在线数据,未发现超标情况。

2.针对涂装车间、注塑车间污染防治设施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污染,前期,企业已按要求在设施周边加装了隔音房。

3.4月21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压铸、注塑、涂装等工序废气及厂界无组织废气、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结果显示挥发性有机物、苯系物、厂界噪声等指标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

4.由于鑫兴佳苑小区位于该公司西约22米,企业与小区距离过近,企业虽然能够达标排放,但在特定气象条件下,不完全排除偶发异味及噪声对敏感人群的影响。

1.要求企业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持续深化污染治理,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继续加强对企业的环境监管,采取夜间突击检查、加密走航监测等方式,加大执法力度,增加检查频次,确保企业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一旦发现污染物超标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11

访受〔2021〕0420011

来电

福山区大旺路道路扬尘严重,晚上大货车噪音扰民,大旺路西侧臭水沟臭味熏天,烟台达瑞克化工厂西侧院墙外有管道将废水直接排放至地下。

福山区

大气、噪声、水

1.2021年4月21日福山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分局、门楼镇政府现场调查发现,在大旺路行驶的部分大货车存在密闭不严、洒漏情况,道路扬尘严重,夜间货车行驶时交通运输噪声较高,对周边群众造成一定影响;大旺路西侧排水沟因缺少管护,造成淤堵,排水不畅,积水有异味。

2. 经查,烟台达瑞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生活污水经其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厂区北侧城市污水管网,现场核查未发现该公司厂区及厂区周边区域存在暗管排污的情况。

福山区交通运输局组织力量强化对该区域的清扫洒水保洁。门楼镇政府已对大旺路西侧排水沟进行清淤疏通。福山区公安分局组织开展夜间专项行动,4月21日共查处超载14起,洒漏16起,其他违法4起。下步将继续强化日常监管,最大程度降低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12

访受〔2021〕0420012

来电

龙口市新嘉街道双徐村村碑往南走路东密封胶厂,厂里和仓库存放铁桶的化工原料,生产时有刺鼻的气味,临近居民区,噪音较大,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龙口市

大气、噪声

1.所反映企业为龙口市新双龙密封材料厂,位于龙口市新嘉街道双徐村村北,该厂系徐某从龙口市新嘉街道双徐村村民徐某某处租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和密封用填料制造,实际生产产品为密封胶。

2.经查,该厂未办理环保等手续。现场检查时,未见企业生产,未见存放铁桶的化工原料,现场有灌装机1台,搅拌机2台,车间内存放少量密封胶乳液,存在轻微异味。

4月21日要求徐某立即清理原料、设备及产品。针对该厂擅自变更登记事项从事密封胶生产的行为,   4月22日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拟处罚款人民币500元。4月23日,该厂已断水断电,密封胶乳液及生产设备全部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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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访受〔2021〕0420013

来电

莱山区初家街道凤凰山庄北边水库,水库干枯发现有排污管道,水库成为臭水沟,库底有很多淤泥,影响生态环境,要求查处排污情况和彻底清理水库,恢复水库生态。

莱山区

1.关于排放污水问题,已于4月18日访受〔2021〕0417002交办。经查,确实存在排放污水情况,经沿上游河道巡查,发现上游的天籁花园小区污水管道被南侧的融创蓝天一号项目施工作业时挖断,导致该小区生活污水未经过污水泵房处理,直接沿着泵房外沟渠排入河道,并沿河道排入凤凰山水库,导致出现异味问题。

2.水库干枯是该水库正在实施除险加固工程,因施工需要,将水位降至最低,库底存在少量淤泥。

3. 4月21日,经巡查发现,凤凰北路污水管网至港城东大街市政污水管网有10米左右的断渠,导致污水外溢,沿着沟渠又流入到凤凰山水库。

1.4月18—21日,在渗水区域挖掘查找污水管道漏水点,并完成抢修。

2. 4月20日在天籁小区污水处理站增设两台一体化活性生物菌群污水处理设备,对河道进行冲刷。预计5月10日可正常运转。新污水设备正常运转前,在河道上游建立污水节流阀,污水暂时抽至凤凰北路污水管网。

3.立即组织对断渠进行抢修,因水泥需要硬化预计4月26日正常使用。

4.加快推进平顶山路污水管网铺设,预计6月底可完工。

5.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将于2021年6月底前完工,工程结束后将对工程剩余物料及水库进行综合清理整治。



14

访受〔2021〕0420014

来电

莱山区莱山镇郝家庄郝某光的百恒建材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产生粉尘污染影响人们生活和果树生长,且有噪声污染。在村东南角的山上开采石子,破坏山体植被。

莱山区

其他、大气、生态

1.经查,2018年6月该企业年产商品混凝土30万立方米项目经原烟台市莱山区环保局审批通过,2018年9月,企业完成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2019年2月,该企业未经环评审批许可,擅自建成第二条混凝土生产线并投产。

2.企业采取了厂区硬化、地面洒水和清扫、物料转运封闭、堆场物料覆盖等防风抑尘措施,现场无扬尘。

3.经聘请第三方对企业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检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4.关于村东南采石问题。郝家庄村委会曾于2017年前在村东南处山体有采石行为,2017年已立案处罚,并已停产停业。自2017年至今,将此处纳入重点监督巡查,未发现有违法采石及破坏山体植被行为。

1.针对企业未经环评审批许可,擅自建成第二条混凝土生产线并投入使用的问题,莱山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令企业对该生产线立即停止生产,并予以行政处罚。

2. 4月21日,对村东南角原采石位置覆盖滤网,防止出现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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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访受〔2021〕0420015

来电

牟平区武宁镇上武宁村董某梦养猪场曾排放污水到村南边河中导致河水被污染,2019-2020年该养猪场的污水渗漏到鱼塘中,使鱼塘水受到污染导致鱼死亡,天热时池塘中水散发臭味。

牟平区

经查,该养猪场现经营者为董某孟,建有4座养猪大棚,从事仔猪育肥,现存栏量约100余头。该养猪场配套建有一个粪污收集池(共约140立方米),一处畜禽粪便堆放场。现场检查未发现有养殖废水外流及渗漏到鱼塘的情况,也未发现鱼塘散发臭味问题。

经调阅资料,自2020年7月底以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曾接到对该问题的投诉,并及时安排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处理;2020年8月对该养猪场养殖污水外排至河道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检查时未发现有养殖污水排入鱼塘内问题,也未发现鱼塘内有鱼死亡现象。

下步,牟平区武宁街道办事处、牟平区农业农村局将加大对董某孟养猪场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严格按照畜禽养殖的相关规范进行养殖。



16

访受〔2021〕0420016

来电

莱州市金仓街道仓北村王某辉育苗场化工原料泄漏造成地下水被污染,造成周边养殖户鱼类死亡,近几年均无法养殖。地方部门未对带有毒性的危险废物进行彻底清理,该批危废堆放路旁已接近3年时间,距离养殖户很近,气味很大,污染环境;且在前期进行检测时,涉嫌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和提供虚假检测样品的问题。

莱州市

水、大气、其他

1.2018年5月,接到群众反映王某辉育苗场发生燃料油泄露的投诉后,原莱州市环保局立即开展调查处理,确认王某辉在日常操作过程中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并在吊罐过程中阀门损坏致燃料油泄露,造成地下水污染。2018年8月,山东海事司法鉴定中心对养殖场区域地下水污染情况进行鉴定,2019年3月出具《莱州市仓北村海岸带区域井水油污染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结论为:信访人大棚养殖池内石油烃没有超过海洋生物质量标准,不会直接导致大菱鲆死亡。

2020年10月,莱州市海洋发展与渔业局聘请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对养殖户地下水水质情况及死亡大菱鲆进行取样分析,并出具了《莱州市金仓街道仓北村部分工厂化养殖用井水油污染评价报告》,鉴定意见为:金仓街道仓北村受燃油泄漏污染区域的地下水的石油类含量不影响开展大菱鲆工厂化养殖;2019年3月至2020年10月期间石油类含量呈指数性下降趋势,目前处于缓慢下渗阶段,不会出现更大的环境污染效应;鱼死亡与漏油事故无明显关系。

2.接到群众反映后,2018年6月20日原莱州市环保局制定《莱州市金仓街道仓北王某辉储油罐撒漏造成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方案》,联合金仓街道办事处对漏油现场进行挖掘清理,合计挖出受污染砂土共约280方。含油沙土堆放在距燃料泄露区西南660米的空地,底部已做防渗处理,上部用塑料布和苫布苫盖压实。2021年4月22日,莱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定《关于对沾染醇基燃料沙土处置工作方案》,决定4月30日前,将受污染沙土清运至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透的场地内进行暂存。

3. 2019年11月8日,山东中瑞全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委托,对信访人养殖水井进行采样检测。2019年11月12日,信访人私下取得未经核查的检测报告照片。检测机构在随后核查中发现,该报告误将中间过程数据当作最终数据,导致数值偏大20倍。因此,检测公司将首份报告作废,出具了最终版的监测报告(编号:ZRQX/BG -2019-1383)。经查,检测样品由检测机构派驻的检测人员,按照信访人指引,按采样规范从信访人的1#-4#地下水井处现场采样,未发现虚假检测样品行为。

检测报告数据核查情况及现场采样情况有山东中瑞全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报告号:ZRQXBG-2019-38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委托的金仓莱州市君仓水产有限公司4口地下水井石油类监测情况说明》为证。

2020年11月,王某辉因污染环境犯罪被莱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追缴污染沙土鉴定费用、危险废物处置费用共计122427元。



17

访受〔2021〕0420017

来电

栖霞市松山街道豹山口村村南刘某养猪场,粪便全部堆放在耕地上,臭味熏天,影响居民生活环境。反映问题后,已经对露天粪便用沙土掩盖,问题得到初步改善,但不能彻底解决问题,担心后期问题反弹;询问养猪场离村200-300米的距离,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另反映栖霞市松山街道豹山口村村南选矿厂,提炼黄金后的废渣成堆,扬尘问题严重。

栖霞市

大气、其他、大气

该件与受访〔2021〕0416001号反映问题一致。

1.经查,村南刘某养猪场实际是该村东南的栖霞市澄泓养猪场和刘某良养猪场,根据前期问题交办线索,均已提出整改要求,并依法进行处罚。

经4月17日再次到现场核查,未发现粪尿外排现象,养殖场内有异味。4月21日进行复核,在两个养猪场现场均未发现新的粪尿外排现象,粪便处理过程规范有效,前期问题未出现反复。针对群众担心不能彻底解决问题事项,松山街道将持续强化属地管理职责,安排专人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彻底解决、严防反弹。

2.经现场核查,刘某良养猪场和澄泓养猪场均位于村东南,距离居民区300米,两处养猪场均具备环评登记手续。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有关规定的通知》:“为优化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促进生猪等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暂停执行关于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的选址距离规定。”,目前养殖场选址距离并无具体标准。

3.所反映选矿厂为栖霞市隆兴矿业有限公司,按照前期交办问题线索,企业已对尾矿库采取有效抑尘措施,加大水喷淋系统的喷淋面,实现坝面全覆盖,适时闭库,防止尾矿库扬尘影响周边环境。经4月21日调查核实,现场已对斜坡进行了全覆盖,安装了7个大面积喷淋头,有效抑制了扬尘污染。

1.松山街道责令养猪场进一步规范养殖,及时将粪便进行干湿处理、外运;由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加强配合联动,持续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严防问题反弹。

2.继续加大对栖霞市隆兴矿业有限公司厂区尾矿库的日常检查力度,督促该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确保持续进行日常覆盖和喷淋,严防扬尘。



18

访受〔2021〕0420018

来电

莱阳市城厢街道西关村莱萌小区对面河流,莱拖家属院往河里排生活污水,河里污水横流,臭气熏天。

莱阳市

水、大气

经查,该段排水沟长约100米,宽约1.5米,为城厢街道西关村内排水明沟,东侧莱拖家属院小区有5处排水口间歇式排放少量生活污水,周边村民乱倒垃圾造成排水不畅,长时间堵塞局部形成死水,散发臭味。

1.责令城厢街道清理沟内垃圾,保证排水畅通,并做好后期管理。

2.该段排水沟已列入城乡基础设施改造计划,目前正在进行规划设计,计划年内完成改造任务。



19

访受〔2021〕0420019

来电

海阳市发城镇前儒林庄村村北紧邻中儒林庄的地方,存在村民随意倾倒垃圾,清理不及时,未设置垃圾箱的问题,要求安装垃圾箱,由专人及时清理。

海阳市

固废

该处位于发城镇前儒林庄与中儒林庄连村路,村内共配备有大小垃圾桶6个。但因该区域杂草横生,存在两村村民就近倾倒垃圾的现象。发城镇曾对该区域堆积垃圾进行集中清理。现场看,该处仍有垃圾堆积,反映情况属实。

1.发城镇对此处进行全面清理,并新增一个大垃圾箱,安排专人及时进行清理。

2.发城镇将进一步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落实各级责任,切实打造好镇域卫生环境。



20

访受〔2021〕0420020

来电

莱州市三山岛街道西由龙泉村,西由医院的废水排放到龙泉河,污染环境,导致河水发臭。

莱州市

反映西由医院为莱州市三山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位于三山岛街道西由龙泉村南侧。该院医疗废水排入院内三级沉淀池,经杀毒、消菌处理达到《山东省医疗污染物排放标准》后,部分用于灌溉,部分暂存于沉淀池内。沉淀池全部进行水泥硬化防渗。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于2021年4月21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沉淀池内废水取样检测,结果达标。

经现场排查,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墙西侧有雨水排放口2个,未发现废水排放口,不存在废水外排入龙泉河问题。西由街雨水通过管道流至龙泉河,管道入口紧邻桥墩,河水冲刷形成一个小水潭,此处积水长时间淤积产生一定气味。

由三山岛街道办事处负责,对龙泉河道淤积部位进行疏通,确保河道畅通,避免积水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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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访受〔2021〕0420021

来电

福山区张格庄镇石林村(西大道东边),空地上堆放的废石、垃圾、土方等一直未清理。

福山区

固废

经现场查看,臧家庄镇西林村西,存在零散分布的生活垃圾、石块、沙土堆。

臧家庄镇政府组织对该处环境卫生进行整治,目前垃圾已清除,对裸露沙土堆和石块进行清理并覆盖。为防止前清后倒,在此处设立警示牌,安排村保洁人员加强日常监管,确保环境整洁。



22

访受〔2021〕0420022

来电

招远市泉山街道南坞党村村干部刘某钢在村东、村西挖沙,并回收垃圾回填,造成地下水被污染。

招远市

1.经查,南坞党村村东未发现有采沙现象,村西靠河道区域也没有大规模采沙现象,只是偶尔有村民零星采沙自用,但部分河提被破坏(长度约22米、宽3米),不存在挖沙回填垃圾情况,且河道于2018年进行浆砌、蓄水,河床内水位约1米深,不可能在河道内挖沙回填垃圾,经对村干部及部分村民走访调查,也没有反映刘某钢挖沙回填垃圾的问题。

2.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委托烟台鲁东分析测试有限公司在南坞党村集中供水井、村西刘某善家水井、村东刘某云家水井分别采样检测,数据显示,三个水井水质除硝酸盐外的18项检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其中南坞党村集中供水井、村西刘某善家水井硝酸盐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Ⅳ类标准;村东刘某云家水井硝酸盐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Ⅴ类标准。经烟台鲁东分析测试有限公司研判,硝酸盐浓度较高与地质原因和农业面源污染有关。

4月21日,招远市河长制管理办公室针对南坞党堤坝遭受破坏的问题对泉山街道办事处下达督办单,要求于4月26日前完成整改。目前该河堤已修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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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访受〔2021〕0420023

来电

海阳市碧城工业园区海发路7号山东盛华电子新材料公司,每周污水池满后就会偷排污水,未经处理通过管道排到下游处理厂,仅2020年3月就偷排2500余方,一般是夜间偷排;大气检测时,检测机构会提前告知企业做好相应准备,采取关停部分机器,爆气口关小,排气管道底部开孔稀释管道气体浓度等措施,让检测达标;检测机构出具的2018年、2019年检测报告有两个不同版本,数据不同;每日水处理报表也存在真假报表,数据不一致的问题;公司隐瞒使用苯的事实,原料苯的数据报表造假,有删除痕迹等。

海阳市

水、大气

1.经调查,所反映企业自身建有污水处理站,污水经处理达标后通过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企业每季度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污水进行检测,几年来检测结果均达标。从碧城工业区管委、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等部门日常监管情况看,未发现企业有偷排污水的行为。

2.第三方检测时,会根据合同要求及检测需求,提前联系企业确认是否生产、工况是否满足检测条件。检测时第三方会现场核实是否达到设计工况要求,否则不予检测,不存在关停部分机器以及关小曝气口应对检测的情况。企业废气治理设施底部设置有阀门,是为了定期放出里面的冷凝水,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未发现在空气管道底部开孔稀释废气的情况。

3.第三方检测机构2018年、2019年共出具环境检测报告11份,未发现不同版本造假的情况;未发现每日污水处理记录有真假两套报表的情况。

4.经查,该企业在研发过程中曾分别于2015年、2020年购买苯共计16920千克用于新产品的研发,共使用5940千克,剩余10980千克于2021年3月调拨至外地公司。未发现公司隐瞒及数据报表造假情况。

碧城区、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将加强监管,确保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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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访受〔2021〕0420024

来电

芝罘区南大街的碧海饭店,早晨8时至20时左右开启排气扇噪音很大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芝罘区

噪声

经查,投诉所指排风扇为酒店消防专用排气扇,在酒店发生火灾时排烟用,平时并不使用。现因酒店内部正在装修,为保证装修期间室内空气质量,施工时需开动排风扇排气,排气扇每日运行时间为早8时至晚20时,现场发现风扇工作时产生的噪音较大,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产生一定影响。

4月23日下午,经向阳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现场复查,该酒店施工已结束,排气扇停止运行,排气扇噪音扰民已得到解决。

1.由酒店安排专业维修人员对风机进行润滑保养,降低机械摩擦噪声。

2.要求施工方调整施工时间,由原来的早8时至晚20时推迟为早9时至晚20时,由原定于于4月26日完工,提前至4月23日下午,完工后停用风扇。



25

访受〔2021〕0420025

来电

海阳市辛安镇辛安小区东南侧100米有一个养猪场,废水和粪便排向养殖场西侧土沟,臭味扰民。

海阳市

水、大气

辛安养殖小区位于辛安村东南,共有8户养猪场,养殖户均已按照标准建造粪污配建设施。经现场查看,有1家养殖户化粪池积满后,没有及时清理,导致养殖粪污外溢到西侧土沟内,造成臭味扰民。

1.辛安村委责令养殖户对外溢粪污进行清理,用于农田施肥;并对该处土沟的石墙用水泥进行防渗处理。现场已完成整改。

2.辛安镇将会同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配合联动,形成监管合力,确保该养殖小区严格按规模养殖标准及粪污处置要求进行运营,坚决杜绝环境污染。



26

访受〔2021〕0420026

来电

莱山区滨海街道办事处东轸格庄村小学北侧的晟宝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排放的废气刺鼻,生产废水晚上偷排到东侧马路上。

莱山区

大气、水

经查,烟台晟宝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从事塑料包装袋生产,在吹塑、制袋工序中,产生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按照环评审批要求无组织排放。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沉淀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4月21日,现场核查,厂区有气体排放情况,但无明显异味,东侧马路未发现企业废水排放。4月24日,莱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厂界异味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未超出国家标准。

下一步,将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督导企业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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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访受〔2021〕0420027

来电

莱阳市照旺庄镇西城阳村东南侧山上孙某臣养猪场,养殖粪污排放到养殖场北侧农田里,且有3个露天粪池,臭味影响村民生活。

莱阳市

水、大气

1.经查,所反映养殖场位于照旺庄镇西城阳村东南,距村庄1.2公里,为该村村民孙某臣建设,现存栏母猪300头左右,场内建有沼气池3个。现场检查发现,该养殖场将场内沼气池发酵的沼液调配比例后,浇灌北侧农田。现场检查时,该处土地已经进行平整,准备种植花生。

2.反映的3个露天粪池实际为该养殖场的3个沼气池,沼气池部分气囊处于干瘪状态,猪粪尿漫过气囊,并且未进行遮盖,产生臭味。

责令养殖户加强对沼气池的修缮、使用和管理,在沼气池上方进行遮盖,严禁污水外排,并安排村庄及包村干部加强巡查监管。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安排人员不定期检查,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8

访受〔2021〕0420028

来电

莱阳市万第镇西院西夼村西侧高某滨养猪场,将养殖污水排向养殖场南侧池塘和北边的农田里,臭味影响村民生活。

莱阳市

水、大气

经查,该养殖场为高某宾所有,目前存栏30头母猪,200头肥猪。养殖场在东侧建有117立方米沉淀池,现场查看无养殖废水外排现象,在西南侧建有514立方米沼气池,用于处理养殖粪尿,经现场检查沼气池正常运行。养殖场北侧约50米,有该养殖户苹果园及耕地约15亩,有养殖废水发酵后还田痕迹,但未复垦有气味产生。

高某宾已按要求将还田后的果园及耕地复垦,气味污染消除。



29

访受〔2021〕0420029

来电

莱山区火炬大道3966号烟台文华旅游职业学院东面一墙之隔有一些化工厂等企业,刺鼻的化学气味影响师生工作和生活。

莱山区、高新区

大气

1. 4月20日,执法人员与该学院相关负责人共同对学院校区周边进行现场溯源巡查。经查,学校东南区域异味较明显,类似焦糊味,其他区域异味较轻。莱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对东侧烟台龙门润滑油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生产废气主要在热相分离系统和废油再生工艺中产生,废气经收集、碱洗脱硫后焚烧排放。经第三方检测,企业废气排放未超过国家允许的排放标准。

2. 4月22日,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邀请专家对和安铸造等涉气企业进行VOCS走航监测,走航结果显示VOCS排放未超标。4月25日、26日高新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和安铸造及周边涉气企业有组织废气及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目前尚未出具检测结果。

莱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加强对烟台龙门润滑油科技有限公司监管,确保不出现气体违规超标问题。

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令和安铸造等涉气企业对排放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处理,确保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下步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并根据监测结果对其依法依规查处。



30

访受〔2021〕0420030

来电

蓬莱区开发小区32号楼一楼家常饺子馆,噪声油烟扰民;楼北面草棚内有油墨打印复印,产生油墨刺激气味。

蓬莱区

噪声、大气

1.所反映家常饺子馆面积约60余平方米,检查时该店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并提供油烟净化设施的《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产品检验结果》《中研环能技术检测中心检验报告》;蓬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其噪声进行检测,结果未超标,但不排除生产经营过程中噪声油烟扰民的情况发生。

2.蓬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打印复印店排放的废气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未超标,但不排除生产经营过程中油墨气味扰民的情况发生。

蓬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约谈了家常饺子馆负责人,要求加强管理,规范使用油烟净化设施,避免出现油烟噪音扰民情况。



31

访受〔2021〕0420031

来电

莱州市文昌路街道南阳河东路瑞莱首府二期公寓232号一楼的利群超市有九个空调外挂机,噪声超标扰民。

莱州市

噪声

该举报件已于2021年4月19日交办,受理编号〔2021〕0419037。经查,利群超市全名利群集团莱州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瑞莱生活超市,西侧设立9组空调外机(4用5备)用于超市内部制冷(热)。空调外机运行过程中有噪声产生,采取隔音棉隔音降噪。

4月20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布点检测,边界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由永安路街道办事处和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负责,督导利群集团莱州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对噪声深度治理,进一步降低噪声污染。



32

访受〔2021〕0420032

来电

莱州市程郭镇庄里村南最南排100米左右有养羊场,恶臭、噪声扰民。

莱州市

大气、噪声

所反映养羊场位于程郭镇庄里村南,负责人韩某某,为非规模化养殖户。养殖过程中不产生污水,羊粪定期清理至农田,作为农家肥。现场检查时,养殖区周边未发现羊粪撒漏,养殖区有轻微异味,无明显噪声。

1.莱州市农业农村局做好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

2.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加强污染防治监管。

3.程郭镇负责督促做好日常卫生清理,定期喷洒除臭剂,切实降低养殖气味。



33

访受〔2021〕0420033

来电

芝罘区只楚街道德汇路99号南侧的砖厂和北侧的土堆,造成扬尘污染。

芝罘区

大气

4月21日上午,只楚街道现场调查核实,德汇路99号逸城水岸小区南侧发现一处砖石销售点,院内堆积砖石、沙堆等建筑材料,存在扬尘污染隐患,未发现砖石生产作业。北侧土堆为小区配套路修建过程中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堆,现场检查时已全部覆盖,不存在扬尘问题。

已责令砖石销售点对砖堆、沙石全部清理完毕,并铺设防尘密目网。北侧区域属施工工地,前期已对建筑垃圾进行覆盖,待道路完工后集中清理。



34

访受〔2021〕0420034

来电

牟平区政府大街西侧的泰丰炸鸡店油烟扰民。周围商铺将污水排放到雨污管道,臭味影响居民生活。

牟平区

1. 4月21日14时现场检查时,该泰丰炸鸡店未营业,油烟净化设施被拆下,执法人员当场告知当事人“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得进行经营活动”。当日下午17时26分,执法人员再次检查发现该店正在营业,在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存在油烟污染问题。

2.经牟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现场查看路边雨水井,发现确有倾倒油污迹象。对此,执法人员当即对周边商户进行了走访询问,但未发现周边商户有倾倒油污的行为。

1.牟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责令泰丰炸鸡店立即停止营业并进行改正,给予罚款人民币5千元的行政处罚。

2.牟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警告周边商户不得向雨水井排放污水。下步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倾倒油污行为。



35

访受〔2021〕0420035

来电

招远市罗峰街道办事处石门孙家村东侧孙某宝养猪场,养殖废水排放到养殖场东侧与南侧土沟,养殖粪便露天堆放,臭味扰民。

招远市

大气、水

经查,所反映养猪场位于罗峰街道石门孙家村东北角,负责人为本村村民孙某宝,现有养猪棚三处,现存栏生猪110头,其中南侧两处养猪棚建于1992年前后,建筑面积约100平方米,现存栏10头母猪;东侧养猪棚建于2000年前后,建筑面积约170平方米,现存栏生猪100余头,其中肥猪60头,仔猪40头。

在猪舍北侧建有一处粪尿回收池,容积约为50立方,南侧两处养猪棚通过浆砌的渠道排泄收集粪尿,收储满后将收集的粪尿统一拉至配套农田回田用于施肥。经现场查看,其东侧养猪棚由于建设时未修建配套的粪尿排泄管路通至粪尿回收池,导致养殖废水排放到养殖场东侧与南侧土沟,养殖粪便露天堆放,臭味扰民。

责令养殖场负责人清理周边露天堆放粪尿并覆土,配套建设粪尿排泄管道,对老旧粪尿收集池、储粪场进行修缮,确保养殖产生的所有粪尿经封闭式沟渠全部排入北侧粪尿回收池,并定期清理。截至4月24日傍晚,已全部完成。下步,将加强对该养殖场日常监督管理,督导养殖户做好场区内雨污分离、日常添加除臭剂工作,保持好场内卫生。



36

访受〔2021〕0420036

来电

龙口市诸由观镇前妙果村东侧,有5家养猪场养殖废水排放到养殖场南侧的河里和东侧的土坑内,养殖粪便露天堆放,臭味扰民;诸由观镇后妙果村东侧黄水河岸烧碳场,排放黑烟尘,影响村民生活。

龙口市

大气

1.所反映5家养猪场分别为诸由观镇前妙果村朱某某猪场、姜某某猪场、刘某某猪场以及诸由观镇庄头村昌某某2个猪场。其中,朱某某猪场占地面积1亩,距前妙果村约500米,建有1个60立方米沉淀池;姜某某猪场占地面积3亩,距前妙果村约700米,建有1个360立方米沉淀池;刘某某猪场占地面积1.8亩,距前妙果村约800米,建有4个总容积200立方米沉淀池;昌某某2个猪场占地面积19亩,距前妙果村约900米,建有3个总容积1100立方米沉淀池。

2.经现场核查,所反映养殖场南侧河实为排水沟,沟边堆放少许干粪,为诸由观镇前妙果村村民王某某种植葡萄时作为肥料使用,沟内未见养殖排放的污水;东侧土坑内有少量污水,为朱某某猪场粪沟破损导致。同时,对5家养猪场粪污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其中,朱某某猪场污水池无防雨盖、粪沟未遮盖,无干粪堆积场;姜某某猪场无干粪堆积场;刘某某猪场粪沟未遮盖,无干粪堆积场;昌某某2个猪场租赁周边土地38亩,实行种养结合粪污还田,沉淀池能够满足粪污处理需要。现场检查时,5家养殖场周围均闻有异味。

3.所反映的烧炭场为烟台通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诸由观镇庄头村西1500米、后妙果村东北约1000米,成立于2003年11月,主要从事活性炭生产。经4月21日现场核查,该企业已停产,现场炭化、活化生产设施已停用,未发现活性炭生产加工作业行为。

1. 4月21日,王某某已自行将堆放在排水沟边的干粪清理完毕;朱某某组织1台挖掘机对东侧土坑进行清理,当日坑内少量污水已经清理完毕。

2.要求5家养殖场每日喷洒除臭剂减少异味产生,对每天收集的干粪实行日产日清,并要求朱某某、姜某某、刘某某猪场配套建设干粪场。3个养殖场的干粪场已于4月23日全部完工,均按规定喷洒了除臭剂,并对场内卫生进行了彻底打扫。



37

访受〔2021〕0420037

来电

芝罘区只楚街道德汇路99号玺萌橘子洲小区48号楼,北面是沈海高速收费口外通向烟台港的公路,车速限制为100公里/时,交通噪声严重扰民。多次反映到省市高速相关部门,均未解决。

芝罘区

噪声

只楚街道第一时间对该情况进行核实,之前有群众反映高速路造成的噪音问题,经多方协调,由开发商出资建设隔音板,建成后移交高速部门管理使用。

在前期建设隔音板的基础上,将聘请检测机构对48号楼进行噪音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协调物业公司、齐鲁高速等单位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38

访受〔2021〕0420038

来电

莱山区莱山街道朱塂堡村西南方向约600米,村委在农田上堆放大量渣土和建筑垃圾,扬尘影响村民正常生活。

莱山区

固废

经实地查看核实、综合判断,此件与4月14日访受〔2021〕0413023反映的是同一位置。4月17日已全部清理完毕,现场及周边未再发现有新的渣土和建筑垃圾点位。




39

访受〔2021〕0420039

来电

莱山区五卒山东路烟台市交警支队西侧有约5家工厂,所有的污染物排放均不达标。

莱山区

其他

经4月21日现场核查,市交警支队西侧紧邻厂院区域主要有5家企业,均属小微企业。烟台馨适家宅配家居有限公司,主要进行木质板材切割、组装,切割粉尘进行布袋收集除尘,现场无喷漆加工;烟台佳盛模具有限公司,主要进行模具、机械制件加工销售,无粉尘、异味等污染;烟台华悦建材有限公司,主要进行木门材料仓储、运送,不进行生产加工,无相关污染物产生;烟台众诚通风设备有限公司,主要进行铝皮加工、外卖,无喷漆加工及相关污染物产生;烟台东源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进行机械配件加工销售,无粉尘、异味等污染。该5家企业均无生产废水、废气产生,加工生产时有一定噪音。莱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5家企业厂界噪音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未超出规定标准。

4月26日,莱山区举一反三,组织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综合行政执法、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单位,对该位置及周边区域进行联合执法排查,现场新发现一处加工点,未办理任何手续,主要购进成品防锈液进行稀释、分装、外售,原料为非易燃、易爆品。

1.加大对该区域企业的日常监管,督导企业严格按要求进行生产加工,确保不出现违规排放问题。

2.针对4月26日查处的加工点,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应急部门组织联合执法,目前,已责令企业停产,并对其物料、设备等全部进行封存。



40

访受〔2021〕0420040

来电

福山区门楼镇东陌堂村南侧有一个煤场,场内煤堆和制沙造成扬尘和水污染。

福山区

大气、水

4月12日,福山区政府组织发改、综合执法、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及门楼镇政府取缔煤场和沙场,4月12日完成煤堆、沙堆清理并覆盖密目网。经查现场及周边无集水沟,无污水。

福山区政府责成门楼镇强化日常巡查监管,严防此类问题发生。



41

访受〔2021〕0420041

来信

芝罘区桦林颐和苑小区西和城铁高架桥东之间有一个非法养猪场,臭气扰民严重,距离周边小区、学校不足500米,且位于“芝罘区人民政府的禽畜禁养区”内。曾多次向相关部门投诉,未得到解决。

芝罘区

大气

经黄务办事处现场调查核实,该件与访受〔2021〕0415018、〔2021〕0416049为同一问题。该养猪场实际为富甲社区居民付某的一处养猪户,不在畜禽禁养区内,养殖占地约2.2亩,土地性质为其个人承包地,共养有176头猪,内设有化粪池,所反映气味主要来自该处养猪户。

黄务街道决定取缔该养猪户,目前评估工作已完成。为加快搬迁进度,在上级补偿款拨付到位前,由居委会先行垫付补偿费用,该户已同意,近期即进行搬迁。



42

访受〔2021〕0420042

来信

莱阳市东昌供热公司污水处理全是弄虚作假,污水处理设施从不运行,污水直排至城市管网;脱硫脱硝设备不运行,有毒含硝含硫气体直排大气;使用的煤全是劣质煤,无扬尘网覆盖露天堆放。

莱阳市

其他、水、大气

1.经查,莱阳东昌供热有限公司位于莱阳市龙门东路76号,环保手续齐全,现场检查时,企业已停产。根据环评要求,企业正常生产时,水软化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脱硫水池,循环使用不排放,不需要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2.该企业配套建设了脱硫、脱硝等废气处理设施,安装了废气自动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在线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该企业生产期间脱硫脱硝设备正常运行,在线监测数据显示废气达标排放,不存在脱硫脱硝设备不运行、废气直排的问题。

3.经查看企业提供的第三方煤质检测报告,煤的质量合格。该企业配套建设了3948平方米储煤棚,安装了防尘网和喷淋设施,所有煤都在煤棚中,无露天堆放的情况。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将加强对该企业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43

访受〔2021〕0420043

来信

臧家庄镇东尹家村北2公里公路东侧一个大型化工厂,修暗渠把毒污水排至东尹家村河,并直流至北洋河,污染水源地庵里水库,周边村能闻到剧毒农药味;化工厂北面1公里栾家沟村,大唐风力发电基地公路西,存在破坏山体挖沙、采石问题,破坏大顶郭家岭生态;幸福中医院大街两侧垃圾桶随意放置,污水横流,臭气熏天。

福山区、蓬莱区、芝罘区

水、固废、大气

1. 4月21日经福山区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臧家庄镇政府现场调查,所反映化工厂为栖霞澳通化工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经巡查该公司周边以及东尹家村河、白洋河,未发现暗渠以及污水流入东尹家村河及白洋河的情况。

经查,该公司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车间清洗地面废水,全部回用;前期雨水、生活废水经厂区污水管网进入前期雨水收集池,再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冷却水循环水池循环利用,不外排。该公司生产废气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未完全反应的醇类及二硫化碳,处理工艺是废气通过管道进入冷凝器,然后输入天然气焚烧炉燃烧处理,燃烧后烟气经氢氧化钠碱液吸收后再经双氧水除味,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储罐区无组织排放的废气集中收集后,经喷淋设施处理后经15米烟囱排放。经委托第三方机构取样检测,该公司废气达标排放。

2.经查,大唐风力发电基地公路西存在破坏山体挖沙、采石问题,现场目测约100平米左右的区域遭到破坏,开挖深度1米左右。

3. 4月21日,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幸福街道办事处现场调查发现,因幸福中路施工,原点位设置垃圾箱被异位安置,且摆放不规范、不整齐,存在污水和臭味问题。

1.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要求栖霞澳通化工有限公司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在稳定达标排放基础上,进一步减少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2.蓬莱区大辛店镇政府已责令当事人5月10日前将破坏区域恢复耕种功能。

3.芝罘区综合执法局督导中环洁建投环境服务(烟台)有限公司,协调施工方市政养护中心将垃圾箱放置在已完工的东侧半幅路边;对垃圾箱重新刷漆整修,将周边地面清刷干净;督导垃圾清运班组每天清洗垃圾箱及周边地面,确保周边环境整洁有序;路面施工结束后立即将垃圾箱恢复原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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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访受〔2021〕0420044

来信

栖霞富丰木制品有限公司法人林某彩将厂房租给一个化妆品企业,企业取用地下水冲洗贝壳,污水通过地下暗渠直排至城市管网。

栖霞市

经查,所反映化妆品企业为栖霞新韩工贸有限公司,租赁富丰木业的闲置厂房清洗加工牡蛎壳,2017年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进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生产用水取自地下水,生产工艺是牡蛎壳经初次清洗、二次清洗、分拣、裁剪、打孔、穿绳制成产品,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外排污水现场取样,检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超过《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1.栖霞市住建局已将该厂的水井进行了封井。

2.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已立案调查,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并对该公司未验先投和超标排放废水问题进行行政处罚。



45

访受〔2021〕0420045

来信

莱阳市柳沟村皮毛厂院内有好几个污染作坊,天天臭气熏天,还有粉尘污染。

莱阳市

大气

经查,该厂区位于柳沟村前(原皮毛厂),院内有两家租户:一家为人造大理石加工作坊,室内有除尘设施,但加工车间封闭不完全,有粉尘产生;另一家为磁铁加工作坊。两家均无环评手续,属散乱污企业。

古柳街道办事处对两家加工作坊采取两断三清进行取缔,并责令业主对院内产生的粉尘进行清理,限期4月30日前完成。



46

访受〔2021〕0420046

来信

莱阳城区古城小区与凤凰城间的显龙街环境脏乱差,部分路段垃圾遍布,污水横流。

莱阳市

固废、水

经查,现场未发现古城小区与凤凰城间的显龙街垃圾遍布、污水横流的现象,但显龙街街道两侧有杂草以及凤凰城项目拆除施工围挡后遗留的少量建筑垃圾、砂石等废弃物,个别店铺的门口堆放了日常杂物,导致投诉人反映环境脏乱差问题。

1.莱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道路两侧杂草、施工工地遗留砂石、建筑垃圾等进行彻底清理。

2.古柳街道办事处对个别店铺门前乱堆、乱放杂物问题进行督促清理。

3.要求保洁公司加大日常保洁管理力度,确保环境卫生质量。



47

访受〔2021〕0420047

来信

莱山区液化气瓶检测项目喷漆污染大气。

莱山区

大气

因所反映的问题无具体企业名称及位置,接到交办问题后,莱山区立即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及各街道园区对液化气瓶检测项目进行排查。经排查,未发现有此类项目。




48

访受〔2021〕0420048

来信

龙口市下丁家镇各自然村防火宣传喇叭从上午7点至下午5点不停播放,存在噪声污染。

龙口市

噪声

1.下丁家镇位于龙口市南部山区,山峦面积6万亩,占全市山峦面积三分之一,为龙口市重点防火乡镇。

2.经现场核查,进入森林防火戒严期以来,下丁家镇政府要求各村通过大喇叭,每天8:00—11:30和14:00—17:00,播放护林防火禁火令和防火知识。

1.进一步优化大喇叭播放宣传时段,要求各村严格执行宣传时段要求,坚决杜绝休息时间播放。

2.由下丁家镇政府安排专人不定期到各村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49

访受〔2021〕0420049

来信

龙口市金丰矿业承包人高某昆在尾矿坝内取沙,破坏生态。

龙口市

生态

1.所反映尾矿坝为龙口市大园黄金有限责任公司圈子尾矿库,位于龙口市下丁家镇圈子村,法定代表人为李某某,实际控制人为龙口金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某某。

2.经现场核查,该尾矿库已于2021年1月按照烟台市政府相关要求停产。目前,尾矿库只有16名留守人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非法采砂设施,未发现非法采砂破坏生态的痕迹。

1.加大对该尾矿库停产期间日常监管,发现非法采砂情况,坚决予以打击。

2.持续加强对建筑材料堆场巡查监管力度,随时掌握材料来源,发现问题立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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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访受〔2021〕0420050

来信

海阳市龙山街大荆家村会计荆某恕在村西建对虾养殖大棚,养殖废水严重污染耕地,造成地下水位下降破坏生态。

海阳市

荆某恕为大荆家村会计,其养殖大棚建于2012年,占地面积1.9亩,位于村西养殖区内,养殖物为普通南美虾。经实地查看,该养殖大棚排水全部经养殖区排水渠流入大海,不排入耕地,未发现耕地被污染情况。养殖用水为打井抽取的海水,通过砂滤净化水质,取过后海水会自动补充,不使用淡水,不会造成地下水位下降破坏生态。




51

访受〔2021〕0420051

来信

高新区金山湾管理处金山前村书记孙某东之前将全镇垃圾堆在金山前村后山,在举报后的整改中,没有将垃圾清运走,而是用沙土掩埋,导致地下水污染,雨水冲刷后污水流至村内;在村东头和村后北山上私挖土方,破坏生态。

高新区

固废、水、生态

经烟台高新区金山湾管理处核实,金山前村后山原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问题已于2017年9月15日由牟平区姜格庄街道会同牟平区城管局组织将该处生活垃圾全部清运。经4月23日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地下水未超标。现场未发现金山前村后山垃圾、污水流入村中污染环境问题。经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部与金山湾管理处核实挖土方问题,村后北山原垃圾堆存处现状为坑塘,为20世纪60年代采石场形成,村东侧为2012年为保障村民农业灌溉建设的储水塘坝。

下步金山湾管理处将加强村居环境卫生整治,进一步提升辖区环境整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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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访受〔2021〕0420052

来信

招远市阜山镇北院庄村南的一个修车店,环境脏乱差,垃圾遍地,雨天污水流至公路上,污染环境。

招远市

经调查,所反映修车店为招远市建彬农机维修部,位于阜山镇北院庄村南首,属于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为农业机械及配件销售、农机维修,目前在营。现场堆放部分废旧的农机机械零件,存在少量杂草垃圾。

4月22日下小雨,经再次到现场查看,该维修部周边废旧农机配件、杂草和垃圾已经清理,未发现有污水横流现象。

督促其对机械零件进行清理,清扫垃圾,保持维修店周围卫生,做好日常地面垃圾清扫。



53

访受〔2021〕0420053

来信

莱州市驿道镇狗爪埠村村后刘某生、盛某光、杨某森、王某峰、童某全、童某合的养猪场,将粪污排入河道,流至王河,经费现河入海,污染环境,臭气熏天。

莱州市

水、大气

所反映的6家养殖户均建有沉淀池。粪便堆积场均不符合三防要求,雨污分流不规范,导致粪污流入村庄河沟。

现场检查发现,村边河沟内有污水积存,河沟水流至狗爪埠村南平塘蓄存,用于农田灌溉,未流入王河。

1.莱州市农业农村局做好粪污处理设施配建技术指导和服务;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加强污染防治监管。

2.驿道镇政府负责对河沟内粪污进行清理,4月底前完成。责令养殖户做好沉淀池防雨处理,实行雨污分流。修建符合“三防标准”粪便堆积场,有效收集养殖粪污。



54

访受〔2021〕0420054

来信

莱州华电在金城原家村后建厂以来,长期粉煤灰、炉渣乱倒,灰尘满天。

莱州市

大气

该件反映问题与访受〔2021〕0409025、〔2021〕0411003、〔2021〕0415030相同。所反映莱州华电公司,位于莱州市金城镇海北咀村北。经查,该公司年产生约15万吨炉渣、100万吨粉煤灰,销售给烟台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山东大凯建材有限公司等单位综合利用,签有《固废委托利用合同》,建有《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该公司产生的炉渣、粉煤灰,出厂前置于专用密闭暂存库内,并配有布袋除尘器等除尘设施;运输车辆出厂前通过洗车平台进行清洗;粉煤灰通过粉类物料专用密闭车辆运输,炉渣通过顶部篷布覆盖的挂车运输。运输路线途经原家村东侧的田间路,该路段未硬化,产生扬尘污染。

经对华电公司东侧河流入海口进行查勘,未发现倾倒炉渣、煤灰等迹象。现场走访附近养殖户,养殖作业未发现倾倒现象。现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华电东朱桥河原家入海口西侧取水样,检测结果满足《海水水质标准》第二类标准。4月16日再次对华电公司东侧养殖区域、河流入海口及其上游约3公里河道进行查勘,也未发现倾倒炉渣、煤灰等迹象。4月21日,现场执法组沿原家十三队东北侧黑松林土道向东排查,仍未发现倾倒炉渣、煤灰等迹象。

1.由金城镇政府负责,计划投资200万元,对原家村东侧的田间路进行硬化,目前正进入投资评审阶段,预计8月底前完成道路施工。

2.由金城镇政府负责,在道路竣工前安排人员和车辆,对该路段实施定期清扫和洒水抑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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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访受〔2021〕0420055

来信

牟平区水道镇韩家夼村王某峰等人,在村西山建大型养鸡场、养猪场,将粪污和死畜禽倾倒至辛安河内,污染水源地。

牟平区

固废、水

该案件与访受〔2021〕0418048案件相同。

经查,韩家夼村西山上有2家养鸡场,未发现养猪场。其中,王某峰已将养鸡场转卖给刘某册,另外一个业主为周某良,刘某册养鸡场距韩家夼村约800米,建有2个堆粪场和1个污水收集池。前期因2个堆粪场破损,堆粪场内的部分粪污经雨水冲流到山下形成水洼痕迹,现场检查时,该养鸡场业主正在对堆粪场破损部位进行修复,对流入低洼处的粪污进行处置;周某良养鸡场距韩家夼村约380米,建有1个堆粪场和1个污水收集池,鸡场产生的污水全部流入污水收集池内。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养殖废弃物外溢和外排现象,业主因前期污水收集池部分破损,正在对污水收集池的破损部位进行修复。同时,现场检查未发现有粪污和死畜禽倾倒至辛安河的问题。

2021年4月19日,牟平环境监控中心工作人员曾对韩家夼村的地下水提取水样进行监测化验,监测结果显示该村饮用水各项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责令刘某册养鸡场加快对破损堆粪场进行修复的进度,及时清理流入低洼处的粪污并进行合理处置;责令周某良养鸡场加快对污水收集池破损部位进行修复的进度。限5月1日前完成整改。



56

访受〔2021〕0420056

来信

招远市阜山镇东李家庄村村领导李某国、宋某德将黄金选矿厂的尾矿排入村西沟水库,导致水库被尾矿淹没,生态环境被污染破坏。

招远市

固废、水

经调查,东李家庄村村西有一凹地(西沟塘坝),现场核查时,底部确有尾矿,挖掘机、运输车辆正在对淤积的尾矿进行清理。

所反映西沟水库隶属于阜山镇东李家庄村,1979年建成,原是小二型水库,但因数十年来干涸无水且周边地质环境复杂,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降级为塘坝(即西沟塘坝)。2017年12月6日,东李家庄村召开全体两委及村民代表会议,专题研究通过了“因西沟塘坝不能发挥蓄水灌溉的作用,已失去存在意义,为节省维护费用,申请西沟塘坝报废”。

根据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违法案件查处记录:2018年1月,因天气寒冷,招远市阜山黄金矿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东李家庄分公司通往西沟尾矿库的尾矿管路冻裂,致使部分尾矿泄露至西沟塘坝内,针对该违法行为,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立案处罚5万元,并责令对西沟塘坝内的尾矿进行清理。之后,招远市多次督促企业加快清理进度,因库底积水,一直无法彻底清理。目前,李某国、宋某德等负责人因涉嫌非法采矿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无法与当事人核实。

2021年4月5日,招远市责成阜山镇政府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清理。2021年4月10日,阜山镇政府开始了西沟塘坝的治理,联系了烟台仁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组织了5台工程机械及车辆清理外运尾砂。由于西沟塘坝内存在积水,库面承重能力较差,施工清理难度加大。下一步,将加大工作力度,争取早日完成清理任务。



57

访受〔2021〕0420057

来信

招远市张星镇顺粮食品有限公司粉丝厂和北里庄小把分厂,将生产废水不经处理随意排放,给周边群众生活饮用水造成严重污染。

招远市

经查,所反映企业为招远市顺粮食品有限公司的生产厂区和包装厂区,分别位于招远市张星镇北马家村和张星镇北里庄村。该企业生产废水为粉丝解冻水,日产约80立方,包装厂区无废水产生。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生产厂区解冻水经废水排污口排入外环境。经对该企业废水排污口、企业下游约350米的南于家庄子村集中饮用水水井取样检测,数据显示,企业废水排污口水质检测各项指标符合山东省《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5部分:半岛流域》二级标准要求,南于家庄子村集中饮用水井水质各项检测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持续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加强环境管理工作,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58

访受〔2021〕0420058

来信

龙口市北马镇埠下王家村张某龙非法占用基本农田20亩开办石材加工厂,无环保手续,产生的有毒锯泥和废料堆放在村水库东边20米处的农田里,污染村民生活用水水源。

龙口市

其他、固废、水

1.所反映石材加工厂为原龙口龙楠石材有限公司,位于龙口市北马镇埠下王家村村南,法定代表人张某某。无土地手续和环评手续。

2.该案件系2018年省环保督察交办件。对于张某某非法占地建石材加工厂及生产锯泥、废石料无“三防”措施行为,原龙口市国土局和原龙口市环保局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2017年6月以来,龙口市政府对全市石材行业进行环境质量综合整治,因该石材厂不具备加工厂整改资格,石材厂自行拆除了加工石材的车间和设备,并彻底关停。

3.所反映的张某某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开办石材加工厂问题,经核查,该石材厂生产车间及设备已全部拆除。从现场情况看,该石材厂处于长期停产状态。

4.关于毒锯泥和废料堆放在农田里污染水源问题,经现场核查,有以前遗留的少量成品石板和石材废料散落在场区内,未发现有堆放的锯泥。水库东20米处为一片空地,未见锯泥堆放,有以前遗留的少量石板。2021年4月21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委托山东中瑞全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埠下王家村村西水塘和埠下王家村村民家中自来水分别进行取样检测,目前正在检测当中。

北马镇人民政府已于2021年4月24日向张某某下达《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张某某3日内将该地块上的石材废料进行彻底清除。



59

访受〔2021〕0420059

来信

莱阳市夏邱镇后魏村新天源矿业法人代表魏某国非法过度开采矿山、非法压占林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莱州市

生态

2009年9月,原莱州市建波矿业有限公司办理了东关门南矿区采矿许可证,从事石材矿山开采。所反映的新天源矿业,系山东新天源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魏某国,2012年9月,新天源公司收购建波公司,将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魏某伊。

2015年12月,东关门南矿区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建波公司停止采矿。期间,原莱州市国土资源局发现建波公司于2014年9月和2015年5月-6月期间两次越界采矿,分别给予行政处罚;原莱州市林业局,发现建波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给予行政处罚。2017年7月,魏某国、魏某伊等人因建波公司东北方向林地损毁,涉嫌非法占用林地罪,已由原森林公安机关查处。

现场检查发现,采矿区域已积水,现场无采矿设备、设施或其它建筑物,矿坑道路已于2017年8月封堵,其采矿区域东北林地被大量渣石压占。

莱州市建波矿业有限公司东关门南矿区已纳入《莱州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2025年)》,计划2025年底前完成矿山恢复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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