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十九批信访件

日期:2021-04-28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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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我市接到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十九批信访件,共计59件,其中来电38件,来信21件。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12个区市、2个市直部门,分别是芝罘区9件、莱阳市9件、龙口市7件、牟平区5件、招远市5件、福山区5件、开发区4件、蓬莱区3件、莱州市3件、莱山区3件、高新区2件、栖霞市1件、莱山区与市工信局共同办理1件、芝罘区与市城管局共同办理1件、蓬莱区与开发区共同办理1件。加上前十八批次转办的信访件,我市累计收到信访件868件。

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环境问题59个。其中,涉大气污染问题15个,水污染问题12个,噪声污染问题10个,生态问题9个,固废污染问题4个,其他污染问题9个。

当日,上述信访件已全部交办各有关区市党委政府,要求5日内向协调联络组反馈调查处理情况。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整改和落实情况将自第8日起向社会公开并上报督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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