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73025049G/2021-43821 成文日期: 2021-12-30
发布机构: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组配分类: 批准服务指南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批服务指南

日期:2021-12-30      来源: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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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批

二、办理依据

《政府投资条例》(2019年4月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九条,第十一条

三、实施主体及承办机构

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项目

四、受理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A311窗口

五、受理条件

1、属我委权限内受理事项;

2、申报材料规范、完整,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3、对可研报告批复后,审批初步设计概算的项目,立项文件已经省发改委批复,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投资概算复合可研批复要求。

六、申请材料

1、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原件2份,纸质)

2、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申请文件(原件2份,纸质)

3、项目初步设计文本(原件2份,纸质)

七、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通过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或山东省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材料。  

受理:对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级办理范围进行审核。  

办结:领取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批复。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审论证、现场勘验勘测)

十、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A311窗口

2.电话咨询:0535-6788820

十一、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535-6788801

十二、其他有关说明

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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