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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59976E/2021-42303 成文日期: 2021-11-05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丨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做好稳就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1-05      来源: 就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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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起草背景和过程

今年8月份,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字〔2021〕136号)。为贯彻落实省文件精神,市人社局牵头起草了《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做好稳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鲁政字〔2021〕136号文件主要举措纳入,并结合烟台实际,增加、调整和细化了部分政策内容、标准,在征求市直18个部门和6家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本《通知》,经市政府第9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印发。

文件主要内容

《通知》分七部分,在省文件基础上,提出18条政策举措。

一、继续实施阶段性援企稳岗政策方面,提出两条措施。一是继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中小微企业按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大型企业按30%返还,政策受理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2年4月30日。二是继续实施新吸纳就业以工代训政策至2021年12月。

二、加大重点群体就业政策支持力度方面,提出三条措施。一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新提出支持驻烟高校(含技师学院)设立就业创业工作站,根据服务质效,每年给予驻烟高校就业创业工作站一定资金奖补。二是调整就业见习政策。三是促进其他重点群体就业,创新提出将符合条件的成年孤弃儿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按规定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三、进一步完善创业扶持政策方面,提出三条措施。一是强化创业资金保障,逐步将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优化支出方向。我市提出将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列入同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二是我市将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和正常经营时限进行了调整,对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仍按《烟台市加快吸引集聚青年人才来烟就业创业三年行动方案》(烟委人组发〔2021〕2号)中一次性创业补贴的条件和标准执行。三是强化创业引领,我市提出重点群体按规定享受房租减免政策。继续开展“双创”引领活动,举办各类创业创新大赛、高峰论坛,选树创业创新典型人物。

四、多层次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方面,提出三条措施。一是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二是加强职业培训,我市提出围绕产业布局、乡村振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鲁菜师傅、重点群体就业需求等主题,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三是继续实施困难人员培训生活费补贴,政策受理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五、加大失业风险防控方面,提出两条措施。一是失业风险应对,制定工作预案和应对措施。二是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扩围政策,保障范围调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政策受理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六、优化企业用工服务方面,提出两条措施。一是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我市提出完善跨区域劳务协作机制,有组织的引进市外劳动力来烟就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劳动者到我市企业就业(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按照每人120元的标准给予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介绍补贴。二是设立一批基层就业服务专员,缓解街道(乡镇)、村(社区)就业服务力量薄弱问题,我市提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村(社区)就业服务专员(含原招聘专员)介绍劳动者到我市企业就业的,可通过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购买服务,按照职业介绍补贴的条件和标准执行。

七、强化就业优先保障方面,提出三条措施。一是加强就业督导考核,健全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形成稳就业合力。二是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就业补助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落地落实。三是各级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工作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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