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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877/2021-42916 成文日期: 2021-11-04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丨 烟台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

日期:2021-11-04      来源: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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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健全政府预算管理体系,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国资预算最新工作要求,并结合我市近年来国资预算工作开展情况,市财政局起草了《烟台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6月至9月,市财政局在市级部门、有关企业间,以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组织会签后,根据相关反馈完善形成了《办法》,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二、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烟政发〔2019〕9号)《中共烟台市委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烟发〔2020〕8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三、出台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优化国有资本配置,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四、主要内容和创新点

《办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管理职责、收支范围、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绩效管理、监督检查、附则等共十章四十四条。

(一)总则。共4条,包括《办法》制定的依据、适用范围和原则等。

(二)管理职责。共4条,规定市级国资预算管理中相关各方的职责,突出构建市财政局—市级国资预算单位—市级国资预算企业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

(三)收支范围。共8条,规定市级国资预算收入和支出范围,是《办法》的重要内容,在收入上明确了收益收缴基础和比例,在支出上为列支方向和重点提供了依据。

(四)预算编制。共7条,规定预算编制依据、编制内容、编制程序、审查程序、预算批复等,规范了预算编制、批复程序。

(五)预算执行。共4条,规定国资预算收入管理要求、支出管理要求、结余资金管理等事项,强化了预算收支刚性要求。

(六)预算调整。共3条,规定预算调整的情形、程序,重点对预算调整内容予以明确。

(七)决算。共5条,规定决算编报、审查和批复程序等事项,明确了相关主体责任和时限要求。

(八)绩效管理。共4条,规定绩效管理的内容、绩效管理职责及评价结果应用等事项,根据绩效评价全覆盖理念对国资预算绩效评价提出要求。

(九)监督检查。共3条,规定监督检查责任、预决算公开、违规处理处罚措施等事项。

(十)附则。共2条,规定施行时间等。

《办法》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扩大国资预算实施范围,将市级文化企业纳入市级国资预算范围,范围扩大到所有市属企业;二是加大对微利企业支持力度,对净利润不足10万元的微利企业在核实情况下可免缴应缴收益;三是明确收益收缴比例,《办法》更具可执行性,将利润类国资收益收取比例明确为30%。

五、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部门:市财政局

解读顾问:刘万强

解读电话:0535-6688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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