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执行落实情况

日期:2021-11-30      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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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烟台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公安、民政、医保、财政五部门对全市医疗机构2021年度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进行了集中审核。经专家和相关部门联合审查最终13家医疗机构提请的131例病例通过审核,涉及救助金额180余万元。

2013年,国家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通过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对需要紧急救治但身份不明或身份明确、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患者进行救治。此后,烟台市财政局、卫计委等五部门联合出台了《烟台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对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使用范围、救助对象、申请资料、申请流程、审核、支付等做出了详细规定,并委托烟台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基金申报受理管理工作。

自2013年《办法》实施以来,我市救助贫困和不明身份患者1197人次,市财政向有关医疗机构累计拨付救助费用1500余万元,为解决困难群众患急、危、重疾病时无力支付实际困难,缓解医疗机构救治资金压力,促进医患关系和社会和谐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该制度的建立是对“救急难、保民生”的制度保障,也是“十三五”实行精准扶贫政策具体举措,在基金受理审核中,工作人员遵循公开、透明、专业、规范的原则,严格把关,确保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用在刀刃上,真正成为患者的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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