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的不便,是为了今后更大的方便 ——医保系统停机切换期间业务这样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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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的不便,是为了今后更大的方便 ——医保系统停机切换期间业务这样办
为了全面实现医保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国家医保局在全国建立统一标准的医保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该平台将解决全国各地信息平台差异大、数据不互认、参保人办事不便利等问题,今后参保人无需先行垫付、再回参保地报销。 按照国家和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我市定于2021年11月19日(星期五)17:30至11月29日(星期一)08:30停机切换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停机期间,医保业务可以这样办: 一、本地门诊与住院费用结算 1.普通门诊与门诊慢病费用结算。参保患者可在停机切换前,依据病情到定点医药机构提前购药,确保日常用药不间断。系统切换停机期间购药、治疗的,可先全额缴费取药、治疗,待系统切换完成后到定点医药机构进行补录结算。 2.住院治疗费用结算。系统切换停机期间出院的参保人员,由定点医疗机构留存其相关信息,待系统切换完成后进行补录结算。 二、异地就医结算 异地就医业务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停机期间申请办理异地就医业务的,由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手工登记患者信息和业务类型,并查收相关资料,待系统上线运行后,立即为其办理有关手续;二是停机期间,参保人员发生符合烟台市异地就医管理规定的合规费用,可在停机结束后根据就医地医疗机构系统情况进行补录或补报,若就异地系统限制无法做到补录或补报的,产生的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全额垫付,由参保人或者代办人携带票据原件和明细清单等材料回参保地手工代传报销。 三、门诊慢病待遇申办 停机期间,全市具有慢病申办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正常受理门诊慢病申报业务,即时办结的病种待系统切换完成后集中在线确认登记并通知参保人领取认定结果。期间,符合慢病认定标准的,参保人可先行垫付门诊医疗费,待领取认定结果后持有效证件、《门诊慢病病历》、门诊发票、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单到本人选择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补录结算。 四、个人账户消费和账户金划拨业务 停机切换期间,参保人无法使用医保个人账户金就医购药;同时暂停个人账户划拨和两定机构账户金拨付业务,待系统切换完成后恢复正常。 五、长期护理保险业务 暂停受理长期护理保险待遇资格申请,期间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全额垫付,待系统切换完成后再进行报销结算。
六、职工医保参保登记缴费及转移接续 1.11月19日至11月29日,暂停办理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及缴费相关业务,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登记、退休待遇认定、补缴、信息变更、信息查询、缴费申报及税务部门医疗保险费征缴等业务;城乡居民的新参保登记、信息变更、信息查询、特殊申报等业务,待系统切换完成后恢复办理。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业务,全市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正常收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待系统切换完成后将集中进行业务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业务,在系统切换停机期间暂停办理,待系统切换完成将逐步恢复办理。 七、2022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1.停机期间税务线上、线下缴费渠道正常运行,在停机之前已经完成参保登记的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在系统停机之前完成缴费申报并推送单据至税务部门的参保单位、学校及个人(补缴业务)可正常缴费。 2.新参保的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停机期间无法办理参保登记业务,11月29日系统上线后可正常办理。 3.续保的参保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停机期间可正常缴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