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公开第二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日期: 2021-10-19 09:56      来源: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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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8日至4月28日,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烟台市开展了第二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7月24日,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向烟台市反馈了督察意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抓好督察整改作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研究整改工作,及时制定上报《烟台市贯彻落实第二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全力抓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不断巩固提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

《整改方案》聚焦打好新一轮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农业投入结构,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坚持依法依规、科学严谨,坚持举一反三、系统治理,问题不查清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决不放过、责任不落实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决不放过,坚决杜绝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2021年,通过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各类工业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基本解决,生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全面落地,重要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和修复,实现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为切实保证整改到位,对督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清单,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确定了6个方面的重点举措。一是积极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依托市县两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进一步完善议事、督办、约谈等工作制度,严格落实《烟台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将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约束性指标,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保相关职责。二是持续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臭氧应急管控,以解决细颗粒物-臭氧复合污染突出问题为重点,统筹开展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防控。三是实施全域水污染综合防治。构建重点流域、涉水重点排污单位“十四五”水环境管控一张图。调整重点流域水质监测网络,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加强全市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制定海水养殖污染控制方案,加快完善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健全海上环卫机制,实现入海河流和近岸海域垃圾的常态化防治。四是深入实施土壤、地下水和固废污染防治。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排查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固体废物违法行为。五是强化环境执法监管。突出重点流域、区域,严厉打击未批先建、超标排污、监测数据造假、倾倒危废、阻挠执法、撕毁封条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监督管理排放的企业,在依法处罚的同时,实施综合整治。完善落实行刑衔接司法联动机制,形成生态环境领域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一体化格局。六是科学衔接第一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第一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将未完成整改但达到时序进度的问题纳入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5项实施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县两级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建立完善责任清单、定期调度、督查预警、验收销号等制度机制,压实整改责任。二是强化责任追究。成立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组成的责任追究组,统一组织对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进一步调查核实,逐一厘清责任,依规依纪依法处理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责任人。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实行清单管理、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发挥综合监督效应。采用专项督查、联合督查、随机抽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扎实推进督察整改,确保问题整改“不贰过”。定期开展问题整改工作现场核查,防止出现问题反弹。四是强化销号管理。严格执行销号制度,对完成整改的任务,严格审核验收,并按要求进行公开,不得降低标准,更不得假销号、伪销号,确保整改经得起检验。五是强化舆论监督。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发挥微信、微博等新网络媒体作用,做好舆论引导,强化舆论监督,曝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推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环保大格局。

  下一步,烟台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利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这一有利契机,始终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聚焦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美丽烟台建设再上新台阶。

  附件:烟台市贯彻落实第二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中共烟台市委

                                烟台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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