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1415/2020-29105 成文日期: 2020-09-08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组配分类: 教科文卫

第1704122号:关于减少工作环节,打通惠老政策最后一公里的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0-09-08      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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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04122号建议的答复

于永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减少工作环节,打通惠老政策最后一公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烟台市老龄事业发展的关注、关心和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以及《烟台市优待老年人规定》有关条款规定,烟台市各县市区(含开发区、高新区、昆嵛山自然保护区)都要实行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具体标准由当地政府(管委)制定。鼓励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村(居)将高龄津贴范围扩大到80周岁以下老年人。2013年底,烟台市实现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全覆盖。百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少于400元,所需资金由省、市、县财政分别负担;80—99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所需资金由各县市区财政负担,发放标准由各县市区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确定。目前,我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175万,其中80岁以上的老年人23.7万。2019年全市发放高龄津贴8000多万元。

您所提出的“在高龄津贴发放过程中,一是需要老人或亲属到乡镇(街道)进行身份验证;二是需要老人或亲属到乡镇(街道)领取高龄津贴,给老人造成了困扰”的问题,我委高度重视,专门责成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进行调研。目前,各县市区高龄津贴发放由基层部门核定人员后报财政部门,再通过基层发放给老人,6个县市区通过银行卡发放高龄津贴,3个县市区通过现金形式发放,6个县市区通过银行卡或现金形式发放,同时做到公开、公正、透明。据统计,全市13个县市区由乡镇(街道)负责统计审核老年人年龄身份等信息,2个县市区不用老人申报信息(牟平区由农保提供名单,昆嵛山由工作人员上门核实)。

您关于“取消认证减少老人麻烦”的建议,由于高龄津贴发放实行属地化管理、人口数据信息不能资源共享,目前还做不到统一认证身份信息。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市县不断改进认证和发放方式,建立健全高龄老人津补贴发放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对享受高龄津补贴的老人数据以及相关异动情况进行动态管理,确保优待老年人优待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让老年人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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