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全周期服务流程再造实施方案

日期:2020-09-23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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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流程再造各项改革任务,打造优质、高效、便捷的人才发展环境,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大力实施人才强市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快人才制度和政策创新,主动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自贸区建设,服务制造业强市、海洋经济大市、宜业宜居宜游城市和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建设,服务现代海洋、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高端化工、医养健康、高效农业、文化旅游、现代物流八大主导产业发展,以人才为中心,以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为主线,围绕引、育、留、用各环节全周期,聚焦人才服务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努力打造“手续最简、环节最少、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人才发展生态。

二、编制管理。全职引进到烟台市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可在用人单位编制员额(人员控制总量)内直接办理纳入实名制管理手续。办理流程:1.市属事业单位引进获得“烟台优才卡”的高层次人才后,可在政务专网“山东省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线申报纳入实名制管理业务。2.上传引进人才的“烟台优才卡”扫描件。3.经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委编办,市委编办收到申请后随到随办,最迟2个工作日内办结。(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三、职称评审。1.落实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相关政策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均可纳入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规定的范围。“直通车”范围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直接申报高级职称,与当年度职称工作同步进行,申报时间、申报程序、申报渠道、公示公布、证书发放等均与正常申报职称人员相同,可不受国籍、户口、原职称资格、学历资历、继续教育、申报条件等限制,免于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的业务测试和支医支教等基层服务经历,可不受单位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的限制,海外工作经历、学术和专业技术贡献可作为参评依据。办理流程:(1)高层次人才根据统一部署安排申报高级职称。(2)各类别高级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论证。(3)公布评审结果。(4)发放电子证书、一键出证。2.探索开展开发区特色专业职称评审。省级以上开发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产业密集、人才聚集的区域,以下简称开发区),可根据新职业、新群体等特色专业人才评审需要,申请组建相应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制定特色专业人才职称评审标准,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开展特色专业职称评审。在开发区工作的特色专业人才,可不受户籍、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实行个人自主申报、业内公正评价、单位择优使用、政府指导监督的社会化职称评价模式。对实践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特色专业人才,论文、科研成果不作为必备条件。推行代表性成果制度,特色专业人才可选择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等代表性成果参加职称评审。办理流程:(1)开发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特色专业职称。(2)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3)公布评审结果。(4)发放电子证书、一键出证。(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科研服务。以创新券的形式,对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创客)团队使用共享科研设施与仪器资源开展的检测、试验、分析、合作研发等科技创新服务予以补助。办理流程:1.注册会员。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创客)团队,登录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以下简称省仪器设备网)并注册为企业类型或创业(创客)类型用户,即可获得创新券使用资格。2.申请使用创新券。中小微企业或创业(创客)团队通过省仪器设备网预约使用科研设施与仪器,与供给方协商在线下完成服务后,在网上提交服务合同、发票、服务结果证明等材料,在线打印创新券。创业(创客)团队由入驻的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统一提交材料。3.申请兑现创新券。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创客)团队于每月前7个工作日内向市科技局提交前期已经使用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创新券。市科技局在每月的第8至12个工作日内审核兑付申请材料,在线提交兑付审核意见和兑付申请表。省科技厅在每月的第13至17个工作日内将兑付资金拨付到使用方。(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五、子女入学。简化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转学)办理流程手续,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对持有我市“烟台优才卡”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不设置户籍、房产购置等限制性条件,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段公办学校就读,为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我市就学提供便捷服务,努力解决其后顾之忧。办理流程:1.高层次人才向市教育局提交子女入学(转学)申请和证明材料。2.经市教育局和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由市教育局协调有关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直属学校办理入学(转学)手续,并及时电话告知高层次人才。3.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予以优先协调办理就读。(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六、医疗保健。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凭“烟台优才卡”和相关证明材料办理保健证,按规定享受相应医疗保健待遇。保健定点医院结合高层次人才诊疗需求,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办理流程:高层次人才可凭保健证在保健定点医院的保健门诊就诊治疗,医疗费按原渠道解决。(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七、出入境和居留。1.签证类。1)换发人才(R字)签证。对持其他签证入境的外籍人才,符合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引进条件和要求规定的,可为其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5年、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多次入境人才(R字)签证。(2)申办口岸签证和5年以内的多次签证。国内重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知名企业邀请的外国专家学者,以及市政府人才主管部门、科技创新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可办理口岸签证(R字)签证入境。以上人员和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推荐其带领的工作团队外籍成员和科研辅助人员,入境后凭邀请单位的证明函件等材料,可申办有效期5年以内的多次签证。办理流程:一是申请。外国人申请签证的延期、换发、补发,应当由本人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办理相关手续。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由邀请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人的亲属、有关专门服务机构代为申请。二是受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申请签证证件手续和材料不完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要履行的手续和补正的申请材料。三是审核。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应当加强核查,通过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申请事由的真实性,审核确认申请人为外国国籍。通知申请人或者有关单位、个人面谈,无正当理由未在约定时间内接受面谈的,可以依法不予签发签证证件。四是决定。符合条件、标准的,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签发相应类别签证。2.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对外籍高层次人才、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家重点发展区域管理部门推荐,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可随同申请,由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发放《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办理流程:(1)申请。主要投资地或者长期居留地在烟的外国人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由本人或者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的父母或者被委托人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提出申请。由被委托人代为申请的,需提交申请人出具的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申请人在国外出具的委托书,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2)受理、审查和决定。海外高层次人才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办理周期50天。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受理后,开展调查初审工作,初审合格的10日内报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核。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机构收到材料后开展审核工作,并将符合条件的报公安部国家移民管理局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受理、审核机关代公安部国家移民管理局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由公安部国家移民管理局签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对申请换发和补发证件的,受理机关完成调查初审工作后将符合条件的报审核机关,审核机关完成审核工作后报公安部国家移民管理局制证。(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八、高层次人才落户。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子女要求将户口迁入烟台市的,可以选择在市内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选择在工作地集体户落户。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2.受理。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完备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要履行的手续和补充的申请材料。3.决定。县市区公安局审核后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决定,受理机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九、“烟台优才卡”颁发。根据《烟台市高层次人才配套服务暂行办法》(烟人组发〔2016〕2号)规定,向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颁发“烟台优才卡”,人才凭卡在我市办理相关服务事项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办理流程:1.直接颁发类:市直部门提供符合直接颁发类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信息,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作发放“烟台优才卡”。2.其他急需紧缺人才:1)高层次人才通过用人单位提交“烟台优才卡”办理申请及必要信息。2)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受理申请并转呈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3)审核通过后,向人才发放“烟台优才卡”。(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建立协调机制。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负责高层次人才全周期服务工作,做好实施方案的统筹协调及具体任务分工、政策落实督查等工作,定期协调调度,项目化推进实施。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抓好具体落实,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

十一、加大考核力度。将高层次人才全周期服务工作列为人才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政策推进不到位的,通过约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等形式强化落实。

   十二、加强问题督办。依托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等,实时受理人才政策落实问题。对人才提出的投诉事项,建立按责转办、限时办结、逐一反馈、回访督导的办理机制,做到问题马上办理、政策马上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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