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领域流程再造工作实施意见

日期:2020-09-21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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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市城市管理领域流程再造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聚焦五大领域加快流程再造工作实施方案》(烟发〔201916号)有关要求,现制定市城市管理领域流程再造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市容环境管理方面

(一)提高采集巡查频次,实现问题发现“精准化”。依托“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和“城市部件、事件管理法”,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招募专业的信息采集监督队伍,20203月底前,按照一级管理区域2小时、二级管理区域4小时、其他管理区域6小时各巡查一次的规定,利用“城管通”在数字城管覆盖区域内不间断发现上报道路、路灯、井盖缺损及污水外溢、占道经营等城市管理问题,实现城市管理模式由被动应诉变为主动发现、超前处置。

(二)健全视频监控系统,实现问题发现“全天候”。20203月底前,完善基于天网工程的城市管理视频监控系统,共享公安天网平台接入各区、县监控图像,基本实现城市管理监控点位市区无死角覆盖,达到实时监控要求。

(三)畅通与民交流平台,实现问题发现“多渠道”。20203月底前,规范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事项办理流程,畅通“网上民声”“民意通”、政府门户网等网络受理渠道,实现随时受理,随时派发,定时督办,按时回复;维护“烟台市城管局网站”,完善“烟台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通知公告,公开办事流程,更新城管动态,倾听网民心声。

(四)优化数字城管流程,实现问题处置“一条龙”。20203月底前,完善智能化数字城管系统,优化信息收集、案卷建立、任务派遣、案件处置、督办反馈、核查结案等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快城市管理问题的处置速度,提升城市管理事项的结案标准和结案率,实现市政设施和市容环境的精细化管理。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二、垃圾处理方面

(一)改革垃圾收运方式,实现“零污染”。推行密闭、环保型小型生活垃圾收集压缩站建设,新建居住小区、大型公共设施在规划建设时同步配套,老旧小区根据条件逐步更新,解决传统垃圾运输模式存在的散发异味、污水渗漏、噪音污染、装运垃圾拥堵交通等问题。20203月底前,制定关于改革生活垃圾收运模式推行密闭收运清洁作业的意见。

(二)淘汰敞口式垃圾箱,实现“零撒漏”。依托小型压缩站建设,在居民小区周边区域开展生活垃圾环保化收运模式,用240升带盖垃圾桶替代660升敞口垃圾箱,用小型垃圾桶收运车替代大型垃圾压缩车到街巷进行转运,实现“及时、便捷、密闭”收集。力争2020年底前市区新建小型压缩站28座,基本完成更新淘汰任务。

(三)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和其它垃圾“四分法”标准,配套建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设施,构建“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环保高效”的分类收集运输体系。20203月底前,出台《烟台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方案》。

(四)建立信息监管平台,实现作业“智能化”。2020年底前,依托各区数字化中心,建立“智慧环卫”平台,在垃圾作业车安装定位系统、红外感应器等电子设备,通过智慧环卫平台对垃圾清运时间、次数、线路等实施动态监控,逐步实现垃圾清运作业全过程规范化、精细化和信息化。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区环卫主管部门

三、公交管理方面

(一)完善公交信息系统。20203月底前,开发、升级公交微信公众号和订阅号,强化车辆实时查询、失物招领、微信客服等公交查询业务,推进公交信息发布和定制公交业务。打造高效、精确的公交出行便民信息查询系统。

(二)畅通公交信息交流机制。20203月底前,改进完善烟台公交热线、公交网站、公交APP等公交信息交流渠道,建立乘客与公交企业间直接互动平台,及时响应和处理社会关注的公交问题。

(三)推行定制公交服务。20203月底前,与相关信息平台合作,通过线上招募方式推行定制化公交产品,提升服务品质,满足群众个性化出行需求。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烟台公交集团

四、交通管理方面

(一)开创违法处理新模式。20203月底前,通过升级手12123APP“烟台公安”微信公众号,增加交通违法处理模块,实现交通违法处理、缴纳罚款即时办。继续做好对违法停车、压线、不礼让行人等八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首次短信提醒、二次短信警告、三次予以处罚”的人性化举措,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推行轻微交通事故“网上办”。20203月底前,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全程均通过互联网传输数据,无任何纸质填写,事故处理民警在后台实时定责,并将事故责任认定结果发送事故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根据提示在手机上签字认可,在线生成电子版认定书。

(三)实行电子通行证网上办理。20203月底前,推出网上办理货运车辆电子通行证业务,在“烟台公安”微信公众号和互联网平台增加电子通行证办理模块,实现通行证全流程“网上办”。

(四)创新车路协同的互联网导航模式。20203月底前,通过与互联网导航公司开展深度合作,实现对市区交通信号全域数据的实时共享和导航端路口交通信号的实时展示,以提高路网通行效率和改善交通体验。

责任单位:市公安交警支队

五、应急管理方面

(一)提升城市安全运行监测水平。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城市安全运行数据,统筹建设城市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实现恶劣天气下对城市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与预警。2020年建设城市安全运行监测中心;20206月底前整合主城区部分燃气、供水、排水、交通、城管以及地质、气象等数据,提高城市在恶劣天气条件下风险隐患防控水平,提升城市应急响应能力。

牵头单位:市城安委办公室(市应急局)  责任单位:相关市直部门

(二)提高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发布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台风、暴雨、降雪、寒潮、大风、高温、雷电、冰雹、冰冻、大雾等自然灾害预测预警系统建设,提升灾害预警发布的准确性和时效性。20206月底前,建立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和响应机制,确保灾害来临前相关部门和单位能够迅速向分管行业领域发布专业防抗通知,提前组织人员物资进入待命状态,为有效防范灾害赢得先机。

牵头单位:市气象局、市应急局  责任单位:相关市直部门

(三)提升自然灾害应急联动响应能力。20203月底前,研究出台《烟台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对灾害部门职责分工、联席会商机制、联动响应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为应急联动提供基本依据。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

六、物业管理方面

(一)制定物业管理地方标准。20203月底前,按照《烟台市“红心物业”党建领航工程建设办法(试行)》(烟组〔201915号)规定,编制《烟台市“红心物业”工作管理规范》地方标准,探索开放式小区物业管理模式,明确城区办事处在开放式小区物业管理中的职责,全面规范物业管理。

(二)动态监管物业企业。依据《山东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20206月底前,在完成系统数据采集和基础信息填报等工作的基础上,建设完善《烟台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物业企业实行动态监管。

(三)制定物业行业“红黑榜”管理办法。20206月底前,牵头制定《烟台市物业行业“红黑榜”管理办法》,推行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制度,强化“红黑榜”结果应用。

(四)畅通物业信访问题反映渠道。20206月底前,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根据“烟台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企业信用评分及“12345市长热线”、“网上民声”、“舆情信息”、日常受理投诉处理等情况,采集在本地从事物业经营活动的企业信访问题。

(五)实行三级问题调解机制。对于物业信访问题,实行“社区街道县市区”三级问题调解机制;推广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督促业委会和物业企业履行职责;委托街道对本行政区域内物业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对于久拖不决等历史遗留问题,通过司法、仲裁等手段解决。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

七、智能缴费方面

20204月底前,实现全市供热、供气、供水、供电、罚款等生活性缴费“一窗办理”、“即时办结”、“掌上办理”。依托我市统一政务服务平台和“烟台一手通”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在政务网开设统一服务窗口,整合连接相关服务企业网上支付系统;由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组织对口企业将各项缴费功能接入“烟台一手通”APP“爱山东”APP烟台分厅,各相关企业负责接口开发和应用接入,市大数据局提供平台技术支持。

供热、供气、供水缴费责任单位:市城管局;供电缴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国网烟台供电公司;交通违章罚款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八、城市更新方面

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重攻坚,三年见长效”的工作思路,重点围绕“三化”(绿化、亮化、美化)、“三治理”(治乱、治堵、治差)等内容,组织开展城市更新三年行动。20203月底前,制定出台《烟台市区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意见》;2020年底前,开展首轮城市更新行动,在城区重点区域推进一批有实效、影响大、可示范的城市更新项目;2021年底前,全面开展22项城市更新工程和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到2022年上半年,城市内涵品质和形象功能全面提升,环境脏、乱、差、堵等“城市病”得到有效治理,绿化净化亮化美化初具魅力,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条件明显改善,人民生活更加和谐美好。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区政府(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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