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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海事局完成辖区客运船舶动态监控评估工作

发布日期:2020-09-21 访问次数:   字号:[ ]


根据山东海事局《关于开展客运船舶动态监控制度运行情况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烟台海事局组织VTS中心、涉客海事处及辖区客运公司开展客运船舶动态监控制度运行情况评估。

经评估,烟台海事局能够严格落实客运船舶安全监管“五制五关”长效机制,保证了客运船舶动态监控制度有效运行。一是建立健全客运船舶动态监控制度。按照“2+1”客运船舶动态监控模式,建立并不断完善局客运船舶动态监控体系文件,建立《客运船舶动态监控清单》,明确监控职责,细化客运船舶动态监控内部分工;督导辖区客运企业建立客运船舶动态监控制度,纳入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并严格落实。二是有效运行山东沿海客船动态监控系统。加强山东沿海客船动态监控系统使用培训,科学设置客运船舶异常报警规则,对客运船舶航向、航速等动态信息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客运船舶异常情况并有效处置。三是强化动态监控责任落实。局定期开展客运船舶动态监控工作的自查和督查,严格落实动态监控责任;督导客运公司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发挥“1”的关键作用,保证第一时间发现异常情况并及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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