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512U/2020-34099 成文日期: 2020-07-07
发布机构: 市文化和旅游局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烟台市文旅局副局长张博解读《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争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0-07-07 信息来源:产业发展科

问1.推出了那些文旅消费惠民措施?

答:1.举办文旅惠民消费活动。办好“两节两游”,举办烟台市民文化节,每年推出“春之声”“夏之舞”“秋之韵”“冬之乐”四大篇章万场活动;举办国际海岸生活节,突出海岸休闲生活,打造夏日滨海狂欢盛宴;开展“烟台人游烟台”,以“十游烟台”为主导,举办百场主题活动,推动十万人参加活动体验、百万人线上线下参与互动;开展“山东人游烟台”,策划推出特色主题线路产品及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省内游客畅游烟台。

2.优化文旅惠民消费服务。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扩大文化惠民服务范围。实施公共文化“五送六进”,丰富送演出、送电影、送图书、送展览、送讲座活动内容,做好文化公共服务进乡村(社区)、进学校、进军营、进企业、进广场、进机关。深入开展全民阅读、“一村一年一场戏”和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活动。加大农村文艺骨干培训,扶持庄户剧团发展,激发农村文化消费内生动力。举办“烟台之夏—现代音乐汇”“烟台市新年音乐会”“流动美术馆”等高品质美育活动。在全市交通口岸及游客集聚地建设旅游咨询旗舰店,开通滨海旅游景区直通车,探索建立“大景区”直通车服务体系,在重点旅游信息岛增加图书驿站功能。继续做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免费开放工作。加快烟台旅游休闲护照升级,纳入更多文旅消费内容。

3.实施景区、演出门票优惠政策。全面实施国有景区门票降价政策,严格落实各类景区对儿童、老年人、军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门票价格减免优惠措施。鼓励实施景区淡季门票优惠和演出机构门票打折等政策。鼓励电影放映企业采取优惠票价等多种形式满足不同群体的观影需求。支持专业文艺院团开展低票价惠民演出。

问2.为促进文旅消费,有什么资金支持政策?

答:根据《意见》,在政策引导支持方面,将加大财政投入,支持精品剧目引进和创作、文化惠民演出、文化场馆免费开放等公共文化服务。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的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专项资金。对成功创建国家、省级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成功创建国家、省级夜间文旅消费聚集区,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功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给予500万元奖励;对成功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给予200万元奖励;对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给予100万元奖励;对新建五星级酒店项目,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财政资金奖励等方面给予支持。完善《烟台市旅游招徕奖励办法》,支持旅行社开拓境内外旅游市场,调动旅行社组织招徕游客的积极性。鼓励A级景区年内向医护人员免费开放,以实际接待游客数量按景区票价的30%给予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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