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60F/2020-29127 成文日期: 2020-07-13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组配分类: 农业农村

第1704028号:关于提高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的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0-07-14      来源: 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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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卫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的建议》已收悉,感谢对我市养老事业的支持!现对您的意见建议答复如下:

烟台市是全国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地级市之一,老龄化比例已达到26%,且呈现出老龄化程度高、老龄人口增长快、高龄化严重等特点。为积极应对日益严峻的老龄化形势,烟台市积极谋求改革创新,持续推动养老服务业供给侧改革,健全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打造“康养胜地、福寿烟台”颐养安居城市品牌。全市已建成养老机构219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近1200处,各类养老床位总数6.3万张。先后取得全国首批以市场化方式发展养老服务产业试点城市、全国首批医养结合试点城市、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等试点资格,养老服务业发展创新驱动力不断增强。

随着养老服务的深入发展,城乡发展差距逐步加大,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问题日显紧迫、亟需加力。为有效解决农村养老问题,补足发展短板,近年来。我市积极推动专业养老服务向农村地区渗透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推动机构养老服务向农村地区发展。给予养老机构建设补助、运营补助等相关补助政策,落实养老机构税费优惠、可依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等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到农村地区建设养老机构。全市140处民办养老机构中,位于农村地区的有25处,约占总数的18%。同时,积极推动公办养老机构(乡镇敬老院)改革,提升服务质量,已撤销合并乡镇敬老院30余处,现有区域性敬老院10处,有效提升农村机构养老服务水平。

二、提升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和服务水平。为满足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近年来通过改造校舍、办公场所、闲置房屋等资源,按照“村级(社区)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原则,积极推动农村幸福院建设,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目前,全市农村幸福院总数达到847处。为支持幸福院建设和发展,省级、市级共给予每处6万元的建设补助和连续三年、每年1万元的运营补助,2013年以来国家和省市已发放各种建设、运营等补助9200余万元。为积极创新农村幸福院服务模式,提升为老服务质量。在建设、运营、开办补助的基础上,又创新实行养老服务设施连锁化运营奖补政策,鼓励专业养老服务组织连锁化运营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推动专业化养老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受到省厅好评并宣传推广。如,海阳市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运营,所有幸福院均实现社会化运营。

三、创新农村养老服务服务供给模式。积极发挥志愿者在农村养老服务中的作用,鼓励爱心企业参与,探索建立“时间银行”志愿服务模式。采取年轻照顾年老、健康照顾体弱的方式,通过信息化手段储存服务时间,建立激励制度,引导志愿服务向农村养老服务方面倾斜。如,莱州市沙河镇路旺原家村等以此模式打造了“互助养老服务圈”,形成了“年轻照顾年老、健康照顾体弱”互助养老的持续循环机制。莱州市依托农村幸福院,引入爱心企业参与,开展“孝老午餐”,定期为村中老年人提供免费午餐,深受老年人好评。

通过以上措施,农村养老服务实现初步破题,但还存在服务保障水平较低、服务需求未有效满足等问题,下步,我们将认真听取您的意见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大力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

一是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大力推动区域性敬老院建设,启动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计划,改善乡镇敬老院软硬件设施设备落后情况。通过公建民营、公办民营的手段,降低社会力量进入门槛,一方面推动区域性敬老院公建民营,引入养老专业组织管理运营,提供更加专业的养老服务,另一方面,拓宽敬老院服务面,由原先的仅向五保老人提供服务逐步向社会老人开放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到农村地区开展服务。

二是支持农村幸福院建设。继续发挥好农村幸福院作用,今年计划再新建15处,同时在建设、开办、运营等方面给予补助支持,鼓励和支持养老专业社会组织(企业)运营农村幸福院,提升服务的专业化程度。进一步调整优化养老机构补助政策。今年省级对养老机构补助政策将进行一些调整,我市将根据省级政策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市级补助政策,进一步支持养老机构发展,鼓励养老机构完善经营模式,提升服务质量。同时,根据各村实际,推动部分条件较好的农村幸福院提升完善软硬件设施设备,开展短期托养、长期托养等服务,解决农村老年人长期托护服务需求。

三是健全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扎实推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在前期摸排及台账建立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联络制度、探访巡访制度,积极推动“五帮四查”关爱服务的开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村集体投入、社会捐赠等形式,为留守、孤寡、失能、失独等困难老年人提供帮送餐做饭、帮清洗衣物、帮打扫卫生、帮家务农活、帮代购代办,查看每日吃、穿、住、医等关爱服务,确保留守老年人得到基本生活照料。

感谢您对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根据您的意见建议,不断改善、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特别是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希望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养老事业,并多提宝贵意见。

 


                           烟台市民政局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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