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烟台市三部门联合出台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日期: 2020-05-19 11:01      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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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推广应用,近日,烟台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商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烟台市2020年度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0年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范围为全市所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县(市、区)内。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与2019年度相比,今年报废机具种类由拖拉机、联合收割机2类扩大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4类。报废补贴标准也有所提高。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部分补贴与更新部分补贴两部分构成,资金从农机购置补贴中列支。报废部分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单台农机报废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更新部分补贴标准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机主可以购买与报废种类和数量不同的农业机械。县域内年度报废补贴机具总量不超过购置补贴机具总量。

通知强调,各级农业农村、财政、商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管理,严查虚假报补等骗套补贴资金的违规行为,严惩违规主体。对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企业、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要参照农机购置补贴的有关规定和原则进行严肃处理。(烟台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化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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