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积极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10条措施

日期:2020-02-17 10:33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能作用,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克服疫情影响,发挥好稳经济、保经营、促发展作用,现制定如下措施:

一、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网办”。企业(含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通过登录省、市政府官网或政务服务网以及省市场监管局官网“企业开办/注销‘一窗通’服务平台”,即可办理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业务。如确实不便网上办理,需提交纸质材料的,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材料。申请核准完成后,可在线领取电子营业执照或通过邮寄方式获取纸质营业执照。

二、优化审批方式和流程。特种设备生产、充装单位许可证,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有效期届满不足6个月的,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申请办理许可证延期。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期申请办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复查换证的机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办理。符合条件的特种设备许可单位,鼓励采用自我声明承诺的方式免评审换证。变更或延续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人声明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不再进行现场核查。

三、支持企业开工和扩大产能。全面开通绿色通道,启动急需医疗器械特殊管理措施。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和生产备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网络销售医疗器械备案,即时受理,24小时完成审批。对进入省局应急审批程序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申请人,实施全过程指导、帮办式服务,快速检验、受理、审评、审批;对进入应急审批程序的产品,免收注册费。支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质量问题,指导企业加快生产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对重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派驻厂员,全程服务,确保重点防疫物资市场供应。

四、落实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措施。全力帮扶指导2019年12月31日前设立登记的市场主体做好年报工作,加快推进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移出和信用修复办理效率,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条件的,及时做出审核通过决定。加强企业信用“黑名单”管理,对疫情防控相关违法企业,及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强化信用约束,实施联合惩戒。

五、加强对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积极参与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等垄断案件,纠正阻碍防护产品市场流通的行政垄断和不符合公平竞争政策措施。以疫情防控相关产品为重点,对商标侵权、商业混淆、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治理,严查不正当竞争、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侵害企业权益等案件,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和企业合法权益。

六、提升专利服务效能。进一步压缩专利预审服务周期,对高质量专利开启绿色通道,争取自受理日起5天内结案,所有专利平均预审周期不超过7天。充分发挥专利权“政银保”融资试点服务平台作用,开展专利质押融资线上绿色窗口服务,协调组织烟台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联盟成员单位,开展专利融资、保险、担保、专利评价业务线上一站式综合服务。

七、助力中小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融资。扎实开展国家专利质押融资试点,扩大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范围,推动专利商标混合质押,鼓励开发知识产权综合险种,支持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开展质押融资,拓展融资渠道,缓解企业复工复产资金困难。对药品、医疗器械、消毒产品等疫情防护产品生产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开展质押融资获得贷款的,按省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助标准优先支持。

八、推进“小个专”党建工作。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加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引导“小个专”党员在疫情防控中开展“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活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诚信守信经营。引导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通过邮寄、电话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加快线上预审速度,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根据发展需要适时转型升级。

九、优化检验检测服务。鼓励引导检验检测机构发挥技术能力和技术优势,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检验检测业务服务,为疫情防控和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鼓励通过网络平台、电子邮箱、微信、电话预约等方式,开展“网上办、预约办”检验检测业务,涉及疫情防控急需办理的检验检测业务做到立即办、马上办、快捷办。

十、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指导。深入复产复工企业,督导企业严格按规定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查、检修、检测,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加强对机场、医院、商场、超市、车站、码头等重点场所的电梯检验,杜绝电梯带病运行。疫情防控期间,鼓励电梯维保单位通过物联网远程监测系统实施在线实时检查维护或通过视频等形式实施远程检查维护。

本《通知》所列政策措施适用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至疫情全面解除时止。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