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防控疫情与复工复学常态下非法灰色产业链问题亟需整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通过互联网进行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等违法活动频发高发,此类违法活动涉及的地域广、行业多、专业性强,这些违法行为往往打着”创新” 、“高科技”、“新风口”等名目繁多的幌子,以高额回报率诱惑广大投资人,最终导致投资群体血本无归。受疫情影响,当前在我国经济下行压力逐渐增大的背景下,企业面临经营难、融资难的问题逐渐显现,这就导致少数企业为了经营选择铤而走险采取非法集资的方式向公众吸收存款,更有个人效仿此办法打着企业投资融资的幌子实施诈骗等违法行为。
公安部门围绕当前众多领域内非法集资违法犯罪出现的新形势、新问题,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举办全员大培训。市公安局针对当前各类非法集资等涉众类经济犯罪呈现数据化、网络化等特点,邀请数据公司对全体办案民警进行大数据分析研判培训。同时,各县市区公安机关派相关业务警种定期轮训,确保不漏一人,不断提升公安民警应用大数据条件对非法集资犯罪的分析研判能力和穿透打击效能。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以“零发案”辖区创建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当前各类媒体、平台、微视频、微电影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科学的投资理财知识,通过经典案例宣传案件特点,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远离各类非法集资,不断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形式的鉴别力和抵制诱惑的免疫力。
公安机关将持续保持对相关非法集资案件的高压打击态势,最大程度上保护群众财产安全。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建议和帮助。
烟台市公安局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