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58XN/2020-35477 成文日期: 2020-12-04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组配分类: 批准服务指南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日期:2020-12-04      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字号:

一、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要求及申报材料清单

(一)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信息齐全、完整;

(二)有符合相关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且竣工验收消 防查验内容完整、符合要求;(附件:1、《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和山东省消防设施安装施工技术档案一套,含项目检测视频,录制时间不少于30分钟,刻录在光盘内(仅限于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2、所有施工单位(含土建、消防、保温、压力管道等)、监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相应单位公章)、检测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相应单位公章);3、隐蔽工程施工记录(注意事项1);4、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建设单位法人及被委托人(被委托人必须为建设单位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书(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5、《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合格及不合格意见)(以上均需提供原件核实、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6、产品资料(消防产品质量合格承诺书、建设工程使用消防产品项目列表、检验报告))

(三)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与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 计文件相符。

二、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流程、办理时限。

消防验收主管部门受理消防验收申请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特殊建设工程进行现场评定。现场评定包括对建筑物防(灭)火设施的外观进行现场抽样查看;通过专业仪器设备对涉及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的指标进行现场抽样测量;对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抽样测试、联调联试消防设施的系统功能等内容。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三、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

网上申请地址:山东政务服务网

http://120.220.248.59:8090/epoint-web-zwdt/epointzwmhwz/pages/approve/index

现场申请地址: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A350窗口,联系电话:0535-6600758

监督举报方式:烟台市住建局建设工程消防科,监督举报电话0535-6905376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