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877/2020-41903 成文日期: 2020-12-31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议定事项落实

关于市政府第71—75次常务会议纪要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0-12-31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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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督查室对市政府第71—75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及前期有关常务会议未办结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了调度督查。截至12月31日,列入督办的72项工作中,3项正在推进,69项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正在推进的工作(3项)

1.关于进一步深化细化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的政策措施(第60次常务会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起草了《关于加快建设国际工业互联网先行城市的意见》,目前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2.关于探讨出台烟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70次常务会议,市司法局牵头)。已将《烟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列入《烟台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草案)》,待按程序研究通过后启动立法,进行《烟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的起草和合法性审查工作,依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3.关于对《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工作(9月29日第73次常务会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制定了政策细则,正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计划近期出台。

二、已完成的工作(69项)

1.关于加强经济运行调度(7月24日第71次常务会议,市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建立健全重点指标调度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和调控保障,强化动态监测和分析调度,全面掌握经济运行各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收集研判,每季度形成经济运行分析材料。建立经济运行重要指标实时监测报告制度,重点对22项指标进行周调度,每周报送监测报告。市统计局紧密围绕全市经济运行,加强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全面分析全市综合经济和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等重点领域运行情况,认真梳理增长因素、查找存在问题,提出决策建议,扎实做好统计预警工作。

2.关于修改完善《烟台市新基建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7月24日第71次常务会议,市发展改革委牵头)。8月27日印发了《关于印发烟台市新基建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3.关于筛选年内具备开工条件的新基建项目,组织集中开工活动(7月24日第71次常务会议,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对全市下半年拟开工新基建项目进行了梳理研究,筛选确定了一批拟开工重点项目。下半年,夏普超高清(8K)产业研究院、烟台先进材料与绿色制造山东省实验室等项目已经按进度组织了揭牌开工活动。

4.关于修改完善《关于蓬莱市和长岛县行政区划调整的财政经济划转实施意见》(7月24日第71次常务会议,市财政局牵头)。11月20日印发了《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蓬莱长岛行政区划调整财政经济划转实施方案的通知》。

5.关于修改完善《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7月24日第71次常务会议,市财政局牵头)。8月12日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6.关于增加轨道交通集团注册资本金2亿元(7月24日第71次常务会议,市财政局牵头)。8月3日,市财政局安排2亿元注册资本金已到位。

7.关于修改完善《关于加强烟台市城市轨道交通用地规划控制的意见》(7月24日第71次常务会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8月13日印发了《关于加强烟台市城市轨道交通用地规划控制的意见》。

8.关于修改完善《烟台市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新试点工作方案》(7月24日第71次常务会议,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8月6日印发了《烟台市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9.关于根据试点开展情况,分阶段调度试点区域内中小微企业信贷情况,调整完善相关政策,科学总结试点经验(7月24日第71次常务会议,市科技局牵头)。积极向“科信贷”、“成果贷”合作金融机构推荐在国家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全年共帮助282家(次)企业获贷约15.63亿元。打造烟台市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平台集科技金融管理于一体,简化办事流程;首次引入企业科技创新能力评价指标,实现信息的精准推送;帮助企业与金融机构快速对接。推进科技型企业科创板上市,7月向省科技厅推荐并“入围”10家优秀高新技术企业,占全省入库企业的1/5,居全省第二位。

10.关于做好工作指导,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沟通,争取上级支持,确保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新试点工作成效(7月24日第71次常务会议,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烟台银保监分局牵头)。市银保监分局引导银行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放宽办理条件,对开展此项业务且符合奖励条件的银行进行奖励申报。截至11月末,余额327.67亿元,本年累放金额达307.03亿元。鼓励银行机构调整内部对小微企业贷款风险的容忍度,优化内部认定和操作流程,用足不良容忍度3个百分点的政策。助力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及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拓宽我市高层次人才融资渠道。截至11月末,“人才贷”贷款余额1790万元,本年新发放1790万元。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结构性支持作用,今年以来累计为辖区法人银行机构发放支小再贷款18.2亿元,办理小微票据再贴现业务29.5亿元。全市“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培植行动”累计培植首贷企业4851户,累计贷款金额65.16亿元。利用融资服务平台成功对接小微企业融资需求189条、对接金额128.23亿元。继续深化LPR改革引导利率下行,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截至11月末,中型企业贷款利率4.67%,同比下降0.53个百分点;小型企业贷款利率5.13%,同比下降0.76个百分点;微型企业贷款利率5.28%,同比下降0.46个百分点。

11.关于修改完善《关于建立市管企业国有资产大监督格局的实施方案》(7月24日第71次常务会议,市国资委牵头)。8月31日印发了《关于建立市管企业国有资产大监督格局的实施方案》。

12.关于加快建立市管国有资产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构建立体式、网格化大监督格局,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监督高效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7月24日第71次常务会议,市国资委牵头)。已建立市管企业国有资产监督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国资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共同参与,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或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专题会议,各成员单位结合责任分工和监督重点,通报情况、共享信息,分析研究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根据调度情况,自2021年起,每年组织1-2次专项监督检查,推进出资人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等统筹衔接,健全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9月11日和12月4日,市管企业国有资产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分别召开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

13.关于修改完善《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7月24日第71次常务会议,市卫生健康委牵头)。9月24日印发了《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

14.关于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校园消防安全整改任务(8月24日第72次常务会议,市教育局牵头)。截至12月4日,我市已完成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任务。

15.关于修改完善《烟台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8月24日第72次常务会议,市城管局牵头)。10月27日,印发了《烟台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16.关于对当前城市垃圾分类、收集、运送、处置、购买服务等方面进行调研(8月24日第72次常务会议,市城管局牵头)。市城管局先后与平安集团智慧城市运营部、水发集团、启迪桑德、中节能等国内知名环境运营大公司,对垃圾分类市场化运营进行研讨。12月份,市城管局又组织莱山区、福山区等区赴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和杭州萧山区进行调研,实地了解垃圾分类运作模式和厨余垃圾处理工艺发展趋势等,探讨市场化方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合作模式。

17.关于修改完善《烟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8月24日第72次常务会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9月7日印发了《烟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18.关于做好海洋督察各项协调保障工作(8月24日第72次常务会议,市生态环境局牵头)。8月25日,印发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保障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组,目前4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19.关于探讨运用大数据系统实时监控渤海、黄海排污口整治情况(8月24日第72次常务会议,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大数据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12月16日发布了《烟台市黄渤海入海排污口智慧监管平台》招标公告。

20.关于修改完善《烟台市人民政府、上海药物所共建中国药物创新研究院环渤海药物高等研究院合作框架协议》(8月24日第72次常务会议,市科技局牵头)。12月3日烟台市人民政府、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签署了《共建中国科学院药物创新研究院环渤海药物高等研究院合作协议》。

21.关于进一步加强与中科院上海药物所的战略合作,加快推进高等研究院建设,确保工作成效(8月24日第72次常务会议,市科技局牵头)。做好高研院建设服务保障工作,目前已在山东国际生物科技园协调临时办公场所,中科院上海药物所首批筹建人员已入住,同步启动高研院事业单位法人注册。同时,起草了高等研究院建设进展及2021年度重点工作汇报,倒排工期,明确建设推进时间表,确保工作成效。

22.关于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抓紧对人工渔港环境进行整治,清除渔港内生产生活垃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8月24日第72次常务会议,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牵头)。目前全市渤海湾32处渔港已完成基础施工和设施设备配备,对渔港环境卫生进行了清理整治,建立渔港环境卫生整治、渔船油污接收处置、渔民防污染宣传教育等长效机制。

23.关于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沟通机制,原则上主管部门负责人无法出庭应诉的,暂缓开庭审理相关案件(8月24日第72次常务会议,市司法局牵头)。9月1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召市司法局开联席会议,并就议定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印发各区市人民法院、司法局。会议确定,行政机关负责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行政机关申请延期开庭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决定延期开庭审理。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确因正当事由无法出庭的,应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日期5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可以根据行政机关的申请,合理确定延期开庭一次。

24.关于修改完善《烟台市打击整治食药环假违法犯罪“昆仑2020”专项行动方案》(8月24日第72次常务会议,市公安局牵头)。市公安局已印发《烟台市打击整治食药环假违法犯罪“昆仑2020”专项行动方案》。

25.关于制定市政府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9月29日第73次常务会议,市应急局牵头)。市应急局制定了《市政府领导国庆中秋节期间安全生产督查方案》,市政府领导带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开展了安全生产督查。

26.关于修改完善《烟台市关于加快5G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9月29日第73次常务会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10月28日印发了《烟台市关于加快5G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27.关于认真梳理医疗、教育、公共服务、海洋牧场等领域5G场景应用,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方向,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9月29日第73次常务会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已起草《工业和信息化局5G场景应用工作方案》。

28.关于筛选四季度具备开工条件的新基建项目,制定具体计划,推动开工建设(9月29日第73次常务会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牵头)。重点推动市移动公司承担建设的“5G大数据中心和5G工业互联网云平台项目”,目前,5G大数据中心建设用土地招拍挂已完成,正在走集团内部立项建设流程;5G工业互联网云平台项目省移动公司已批复,正在平台建设阶段。

29.关于修改完善《关于推动全市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意见》(9月29日第73次常务会议,市商务局牵头)。10月30日印发了《关于推动全市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30.关于成立全市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制定确保完成今年目标任务的工作措施和明年工作计划(9月29日第73次常务会议,市商务局牵头)。10月30日印发了《关于推动全市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成立全市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已制定全市2021年外贸发展计划,将提交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

31.关于修改完善《关于全市十大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9月29日第73次常务会议,市信访局牵头)。市信访局已印发《全市十大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32.关于追加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指标8.3亿元,持续抓扩面、促征缴,健全社保待遇调整机制,加强基金监管,增加社保基金收入,确保足额发放(9月29日第73次常务会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已追加失业保险基金年度预算指标8.3亿元,指标额度已落实。

33.关于制定就业工作督导调度方案,10月份组织开展专项督导,了解基层情况,进一步查短板、强弱项,确保完成全年稳就业任务目标(9月29日第73次常务会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政府办公室将此项工作与其他事项统筹安排,组织调研组进行了综合调研。

34.关于修改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9月29日第73次常务会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35.关于提出市县两级兑现政策分档意见(9月29日第73次常务会议,市财政局牵头)。市财政局会同市人社部门多次研究对接,已初步提出人才新政兑现政策市县两级分担意见,并报市人社局、市人才办备案。下一步,将在市人才办拟出台的人才新政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中加以落实。

36.关于修改完善《关于加强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9月29日第73次常务会议,市财政局牵头)。9月30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

37.关于调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9月29日第73次常务会议,市医保局牵头)。9月30日印发了《关于调整我市2021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

38.关于持续加强基金监管,深化付费方式和药品耗材采购改革,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9月29日第73次常务会议,市医保局牵头)。积极创新基金监管方式,投入专项资金引入3家第三方机构参与监管,开发部署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智能审核监管系统,探索建立医疗保障信用评价管理体系。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DRG综合结算管理系统,划分烟台市DRG细分组641组,形成了DRG结算办法,目前已在8家试点医院实施DRG模拟付费,对医疗康复、精神障碍类疾病实行按床日付费。组织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带量采购5批次,中选结果已落地实施。近期,在对医用耗材使用情况分析测算的基础上,组织医疗机构专家进行论证,初步确定将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百姓负担重的人工膝关节和骨科脊柱类高值医院耗材纳入明年采购目录。

39.关于修改完善《烟台市建议纳入省“十四五”规划重大事项、重大项目、重大政策》(10月27日第74次常务会议,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已筛选论证重大事项145个,同时又从145个重大事项中筛选论证了45项事关烟台未来发展的重中之重事项,加大与国家、省的汇报争取力度,力争烟台更多事项能进入国家、省规划盘子,在国家、省层面尽量体现“烟台元素”。

40.关于强化对冬季取暖煤炭采购使用的质量监管,加强散煤市场管控,确保达标排放(10月27日第74次常务会议,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开展煤炭市场治理整顿和节能环保炉具推广的通知》,对煤炭经销商、储煤场登记造册,实施备案管理;严格贯彻落实《烟台市煤炭清洁利用管理办法》,加强煤炭抽检力度。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次1300多人次,抽检煤场13户,推广清洁煤炭1.9万吨,节能环保炉具2000台。

41.关于修改完善《烟台市加快城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10月27日第74次常务会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11月18日印发了《烟台市加快城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42.关于修改完善《烟台市老岚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烟台市老岚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办法》(10月27日第74次常务会议,市水利局牵头)。《烟台市老岚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已履行完成重大行政决策程序。11月26日印发了《烟台市老岚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办法》。

43.关于修改完善《烟台市入海排污口整治试点工作方案》(10月27日第74次常务会议,市生态环境局牵头)。11月25日印发了《烟台市入海排污口整治试点工作方案》。

44.关于加快推进入海排污口管理地方立法工作,争取列入明年立法计划(10月27日第74次常务会议,市生态环境局、司法局牵头)。《烟台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已列入2021年立法调研,《烟台市入海排污口管理办法》已列入《烟台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草案)》。

45.关于修改完善《关于加快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10月27日第74次常务会议,市商务局牵头)。11月9日印发了《关于加快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46.关于修改完善《关于委托下放部分市级土地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10月27日第74次常务会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11月27日印发了《关于委托下放部分市级土地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47.关于制定项目闲置土地处置需要委托下放的事项清单(10月27日第74次常务会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11月27日印发了《闲置土地处置的委托下放事项清单》。

48.关于修改完善烟台市政府重大政策调研工作制度、市政府部门和区市政府(管委)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烟台市政府工作约谈制度(试行)、重大公共政策落实执行综合评估制度(11月16日第75次常务会议,市政府办公室牵头)。12月11日印发了《烟台市政府工作约谈制度(试行)》《烟台市政府工作调度和报告制度》,12月24日印发了《烟台市政府重大政策调研工作制度》《烟台市政府重大公共政策落实执行综合评估制度》。

49.关于修改完善《烟台市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办法(草案)》(11月16日第75次常务会议,市应急管理局牵头)。11月27日印发了《烟台市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办法》。

50.关于将《烟台市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办法(草案)》中明确的各项任务进行分解,确保落实到位(11月16日第75次常务会议,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市安委会办公室正在起草《烟台市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办法》任务分解清单,并将列入明年烟台市城市公共安全工作要点。

51.关于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扩大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办法的影响力,提高群众参与度(11月16日第75次常务会议,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宣传部门负责)。12月3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扩大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办法的影响力,提高群众参与度。

52.关于以市政府安委会的名义向省政府安委会书面报告《办法》的组织起草和发布实施情况(11月16日第75次常务会议,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12月30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已向省安委会办书面报告《烟台市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办法》的组织起草和发布实施情况。

53.关于制定2020年世界工业设计大会分项活动方案,抓好大会各项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11月16日第75次常务会议,市工业设计大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11月25日已举办2020年世界工业设计大会。

54.关于修改完善《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的意见》(11月16日第75次常务会议,市商务局牵头)。11月27日印发了《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55.关于制定扶持家政服务业发展的具体政策,组织家政服务业技能大赛(11月16日第75次常务会议,市商务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为科学制定扶持家政服务业发展10条左右的具体政策,市商务局组织人员赴市内重点家政企业进行了专题调研,对扶持政策进行了初步研究探讨。近期,将赴省内外先进城市学习外地经验,充分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合理扶持政策。全年开展各类家政技能大赛11场次,参赛人数683人。组织家政技能培训家政服务员256人;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培训40家企业,213名家政从业人员。

56.关于修改完善《烟台市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草案)》(11月16日第75次常务会议,市发展改革委牵头)。11月27日印发了《烟台市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

57.关于修改完善《烟台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11月16日第75次常务会议,市公安局牵头)。11月27日印发了《烟台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58.关于修改完善《关于贯彻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通知》(11月16日第75次常务会议,市财政局牵头)。11月27日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通知》。

59.关于《烟台市政府立法公众参与规定(草案)》(11月16日第75次常务会议,市司法局牵头)。11月27日印发了《烟台市政府立法公众参与规定》。

60.关于筹备召开全市食药安委全体会议,研究部署食品药品安全重要工作(11月16日第75次常务会议,市市场监管局牵头)。12月28日召开了全市食药安委全体会议。

61.关于规划建设大型公益性公墓(第64次常务会议,市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12月1日,市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专题会议明确市级公墓选址。

62.关于修改完善《新型半导体研发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支持新型半导体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试行)(第66次常务会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8月26日印发了《烟台市支持新型半导体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试行)》。

63.关于为国丰集团融资提供担保增信,确保尽快签订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收购产能指标融资方案(第66次常务会议,市国资委牵头)。已采取公开市场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方式融资。目前,已签订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收购产能指标融资方案,国丰集团成功注册可续期公司债券200亿元,并首期发行20亿元。

64.关于成立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的工作体系(第68次常务会议,市城管局牵头)。5月份,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5月21日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9月22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调度机制的通知》,指导各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成立垃圾分类工作专班。目前,各区正在确定2021年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的街道、社区,部分社区已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的工作体系。

65.关于利用知名公司成熟模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市场化运营(第68次常务会议,市城管局牵头)。8月份以来,先后对接平安集团智慧城市运营部、水发集团、启迪桑德、中节能等国内知名环境运营大公司,学习垃圾分类市场化运营有关经验。同时,赴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等地,实地考察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等事宜,并探讨区域采取市场化方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合作模式。目前,莱山区、福山区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市场化运营,在此基础上,11月28日烟台鑫达联盈(烟台)资源再生有限公司与芝罘区向阳街道办事处合作建设了生活垃圾分类站,探索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

66.关于筹备召开市公共安全委员会会议,研究反馈的33个问题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计划、完成时限和临时安全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第68次常务会议,市应急局牵头)。6月10日召开了市城市公共安全委员会会议。省安委会反馈的3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7月15日通过省里复查验收。11月18日,省安委会批复我市已完成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创建任务,达到示范城市标准。

67.关于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工业设计发展,支持中德工业设计中心和山东省工业设计研究院建设(第69次常务会议,市财政局、高新区管委牵头)。市财政局已将相关资金列入预算予以保障。高新区2020年安排资金3071.66万元,主要用于中德中心办公场地房租、工业设计小镇房租等补贴、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费用、方案设计费等。

68.关于烟台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第69次常务会议,市葡萄与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牵头)。11月27日《烟台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通过,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第90号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69.关于渤海排污口专项整治(第70次常务会议,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成立了烟台市入海排污口专项整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11月25日印发了《烟台市入海排污口整治试点工作方案》,海水养殖尾水升级改造示范、入海河流生态达标示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等已取得阶段性成效。12月16日发布《烟台市黄渤海入海排污口智慧监管平台》招标公告,《烟台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列入2021年立法调研,《烟台市入海排污口管理办法》列入2021年出台的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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