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公告

日期:2020-12-30      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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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抓紧做好重点人群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国家已批准新冠病毒疫苗用于重点人群紧急接种,我市指定16处预防接种门诊接受近期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新冠病毒疫苗预约接种。现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预约接种对象

1.接种时年龄范围在18—59周岁;

2.非孕妇,既往无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无惊厥、癫痫、脑病、精神疾病病史或家族史,无发热,无急性疾病和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无严重慢性疾病;

3.户籍地或居住地为烟台市,近期因公因私将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

符合上述条件的接种对象可向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所在区市接种单位预约。新冠病毒疫苗需接种2针次,2针间隔2—4周。

二、提交材料

1.烟台市户籍居民: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有效期内的护照和签证,录取(开学)通知书或目的地国家单位邀请函或劳务派遣合同、聘用合同,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非烟台市户籍居民:除上述与出国工作、学习有关证明材料外,还需携带本市居住证或本市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常住烟台市的证明材料。

预约成功后携带以上材料到公布的预防接种门诊接种。接种时,须签署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三、各区市接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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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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