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管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市国资委对2013年以来印发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决定对文件内容与现行的法规、规章或上级政策不一致或已被国资委新出台的文件涵盖、替代的4件文件,予以废止。凡废止的文件,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附件:废止文件目录
烟台市国资委
2020年12月15日
附件
废止文件目录
1.《关于鼓励市管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烟国资〔2013〕73号)
2.《烟台市市管企业投资分类监管清单(2018年版)》(烟国资〔2018〕50号)
3.《烟台市市管企业担保管理办法》(烟国资〔2019〕31号)
4.《烟台市市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烟国资〔2019〕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