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512U/2020-29604 成文日期: 2020-11-04
发布机构: 市文化和旅游局 组配分类: 文化建设

第134549号:关于我市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的提案答复

日期:2020-11-04      来源: 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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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 :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烟台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文化先进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首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最佳避暑旅游城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首批创建单位。近年来,我市抓住文旅融合的重要机遇,大力繁荣文化事业,巩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同时,把文化产业作为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八大产业之一来抓,坚持改革驱动、政策推动,2019年全市规模以上文化产业法人单位197家,从业人员32995人,实现营业收入244.65亿元。文化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强劲,2020年,全市在建文化产业项目64个,累计完成投资144.51亿元,其中,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文化产业项目39个。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的工作也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下步,我们要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强化使命感、责任感,学习借鉴您提出的宝贵建议,结合“‘十四五’文旅发展规划”的编制出台,树立“开门办文化和旅游”工作思路,深化文旅融合,坚持改革创新,建立完善公共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长效机制,实现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双业并举”,协调发展,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依法落实政府主导责任,大力优化公共服务设施网络

按照城乡人口发展和分布,坚持均衡配置、严格预留、规模适当、功能优先、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形成完善的“15—20分钟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圈”。一是在市区重点建设和完善一批能够体现我市特色、与全国文明城市地位相称的标志性文化设施。加快推进新文化中心建设项目,力争2023年建成并投入使用,达到国内一流、全省领先。推进烟台文化广场项目,打造成为集文化、休闲、商业及教育培训等业态于一体的文化综合体。二是打造区级公共文化设施综合体。推进高新区综合文化中心建设项目,规划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涵盖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青少年宫、国防教育基地等设施。加大力度,推进完成芝罘区图书馆新馆建设。提升各县市区文化设施综合体“建管用”水平,增强县域文化设施承载力、辐射力,提升城市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全市所有县级文化馆、图书馆达到国家二级馆以上水平。三是深入推进基层文化先进典型建设。制定出台《烟台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推进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面实现提档升级。推进基层文化先进典型建设,力争到2025年,全市“新时代农民文化乐园”、“乡村儒家讲堂”示范点达到100个。四是完善提升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立和完善以县级两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服务点的总分馆体系。扎实推进“书香烟台”建设,推进公共图书馆“图书馆+书院”模式,拓展服务功能。五是统筹谋划补齐旅游交通短板。协力推进烟台南站枢纽站、机场二期等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破解旅游交通瓶颈,规划建设集机场、轨道交通、长途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为一体的立体综合枢纽站。进一步完善旅游配套服务环境,加强特殊群体旅游服务保障,推进文化和旅游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对全市旅游景区和文博院馆实时监测,提升数字文旅服务管理水平。

二、坚持文化为民、惠民、利民的工作导向,着力加强重要文化项目建设,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一是持续办好烟台市民文化节。坚持久久为功,纵深推进,展现市民文化新风采、塑造沿海开放城市文化新景观,实现从“送文化”、“种文化”到“创文化”的递进转化。同时,深化“文化星期五”系列、“听乡音,叙乡情,写乡韵,展乡艺,忆乡物,品乡味”乡村文化系列、“我们的节日”“4+N”主题演出系列、烟台文化大讲堂等,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二是整合文化资源,实施精准供给。加大财政投入,推进省、市、县三级联合购买文化惠民演出,统筹用好“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繁荣舞台艺术“双演”工程、文旅惠民消费季、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等,把更多优秀的戏曲、电影、文艺演出、展览讲座等送到群众身边。坚持文化关爱重心下移,深化“五送六进”,切实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三是依托“烟台文旅云”,开发数字服务项目,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建立完善“约·美育”网上预约制,开通网上图书馆、网上博物馆、网上美术馆、网上非遗展示馆等,在系统梳理普查的基础上,按照成熟一批、设置一批的原则,年底前实施非遗展示数字化,打造具有烟台地域特色“数字非遗”品牌,增强对公众的吸引力、感染力。立项开发文博图数字化服务项目,建立古籍历史文献全媒体数据中心,形成“一云多彩”的数字服务格局,实现标准化和个性化服务的有机统一。四是挖掘展现烟台文化内涵,培育打造“四个烟台”文化品牌。按照政府搭台、多方联动、深挖内涵、常态展示的模式,培育打造“戏曲烟台”、“歌舞烟台”、“诗画烟台”、“书香烟台”四大文化品牌,创新文化服务方式,增加烟台文化的厚度与高度。实施文化艺术精品工程,繁荣文化艺术事业。

三、树立“开门办文化和旅游”的工作思路,健全完善文旅供需保障体系,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共建共享

一是建立“五送六进”惠民保障机制。与我省“五个大家”活动相结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全市专业艺术院团、文博图馆系统为主体,广泛联谊社会文化团队,深化“五送六进”,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构筑城乡公共文化共建共享的新格局。二是健全文化和旅游服务群众需求反馈和评价机制。树立群众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在全市建立公共服务项目咨询、公示和听证制度,全面了解群众文旅需求,引入竞争机制,实行政府采购、项目补贴等,增强服务效益。三是挖掘利用优秀文化资源。深入挖掘和展现我市丰富的革命历史文化资源,形成创作、演展、讲座、研学为一体的服务模式。鼓励社会投资,打造一批民间博物馆、乡村民俗馆、纪念馆等,鼓励建立“非遗”文创工作室,开办“非遗”讲堂,推动中华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四是以重大主题为引领开展艺术创作。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大历史节点,在全市开展主题文艺创作,不断推出弘扬主旋律的精品力作。五是深化行业联盟机制。畅通社会力量参与渠道,吸纳文化企业、社会组织、文艺协会、培训机构等社会力量加盟,构建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公益艺术培训体系。推进政府与驻地企业、院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资源开发、师资支援、理论研究、“非遗”传习、艺术创作、成果运用、品牌打造等方面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六是完善公共文化志愿服务和文艺骨干培训机制。以市群众艺术馆、县市区文化馆和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主要孵化培训平台,在全市深入实施民间文艺团队“孵化计划”和文化馆(站)专业人才“走基层、结对子”包片辅导计划,充分发挥基层文化骨干、文化能人的作用,发展专兼职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志愿者行动。

四、坚持抓事业兴产业,激活文旅消费,强化文创载体,实现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两促进,两加强”

一是激发促进文旅消费。2020年,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争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发展五星级酒店的意见》,市文旅局会同12个部门出台《关于应对疫情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修订《烟台市旅游招徕奖励办法》,切实激发文旅消费增长。二是推出系列文旅消费惠民措施,开展“全民欢购”。在全市受疫情影响较重的旅游、文化、住宿、餐饮、购物五大领域,发放3000万元烟台惠民消费券,带动直接消费1.8亿元。连续举办文化惠民消费季,推出烟台市民文化节、山东人游烟台、烟台人游烟台等主题活动,深受市民和游客青睐。三是加强文化产业载体建设。在全市已建成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的基础上,强化招商引资和政策激励,努力创建形成5个国家级和14个省级重点园区基地,涵盖创意设计、互联网服务、文化旅游、影视演艺、新闻出版、艺术品交易等各类文化业态。突出烟台1861文化创意产业园综合体效应,吸引大型知名文化企业入驻,集聚效应加速释放。同时,进一步发挥新浪动漫基地、中德工业设计中心、烟台国际设计小镇、嘉元创意产业中心、丁字湾恒大旅游综合体、中传国际文化交流中心、中日韩文化创意产业园等一批重大文化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增强我市文旅产业发展后劲。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以及对我市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支持。

 

 



                                                     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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