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意见》
政策解读

日期:2020-11-24      来源: 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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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4日,烟台市政府印发《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意见》(烟政字〔2020〕10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位置,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融入总体发展战略,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2019年11月5日印发的《关于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政字〔2019〕2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逐条制定了贯彻落实意见,经征求意见会签合法性审查,2020年3月24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一是将生态环保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决策全过程。坚持新旧动能转换与生态环保一同谋划、一起部署、一体推进,将环境质量改善作为衡量新旧动能转换的成效,用经济和环境“双指标”综合评价区域发展质量。优化产业、能源、交通运输、城市空间等结构布局,将生态环保、安全生产、节能减排、提质增效统一于高质量发展。

二是分类改造提升现有工业企业。对现有工业企业开展“亩产效益”评价,实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对历史上形成的传统支柱产业的小企业集群,采取多种措施,培育形成优势产业集群;分类治理“散乱污”企业,防止已取缔企业死灰复燃。通过环保标准倒逼引导传统行业转型升级。

三是培育新兴产业。用好重大项目落地“五个一”协调推进机制,切实化解重大项目落地难、落地慢问题。实施“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上整压散”。落实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要求,提升各类园区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水平。

四是推动交通运输转型升级。完善铁路货运网络,提高清洁运能。建立常态化柴油货车路检路查机制,集中打击和清理取缔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严格管控货运船舶和渔业作业船只冒黑烟问题,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管理。

五是扎实优化调整能源结构。严控新增耗煤项目,推动煤炭消费指标向优质高效项目倾斜。因地制宜规模化发展清洁能源,提高清洁能源发电比重。

六是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循环发展。深化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提质行动。因地制宜探索农业农村有机质废弃物循环利用。

七是提升城镇环境基础能力建设。从饮用水水源地治理、污水治理、垃圾处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集中供暖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等方面分别提出具体推进措施。运用市场手段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项目建设,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妥善处置。全面提升城镇精细化管理水平。

八是强化生态环保责任落实。扩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覆盖面。通过加快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强化环境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政策等工作,提高绿色金融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力度。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任务不配合、履职不到位、目标完不成的地方、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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