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599924/2020-41885 成文日期: 2020-11-17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经济建设

第134539号:关于“疫情防控下县域经济困难重重”的提案答复

日期:2020-11-17      来源: 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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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134539号提案的答复

市政协经济委:

您提出的关于“疫情防控下县域经济困难重重”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推进企业项目复工复产方面

一是出台政策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烟台市政府印发《关于同舟共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渡难关稳发展的政策意见》,从财政、金融、税收、社保等四个方面,出台12条优惠政策,支持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保经营、渡难关、稳发展。烟台市经济运行应急保障指挥部下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从支持复工达产、保障项目建设、降低企业费用和强化信用激励四个方面推出13条硬举措,支持经济加快发展。同时,市工信局及时梳理汇总国家、省、市各级应对疫情政策措施,编印了《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汇编》和《支持中小企业财政金融政策明白纸》,结合“四进”工作、驻厂联络员机制等,通过线上线下向企业发放,扩大了政策知晓度。

二是着力解决企业切身困难。积极开展“四进”工作,及时掌握企业切身困难。下发《关于做好烟台市重点工业企业物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协调复工企业物流运输问题,将复工企业急需的紧缺物资列入保障范围。开通省内、外“返岗直通车”,提供“点对点”包车到岗服务,协调铁路部门为返岗员工开通返岗复工专列,有效解决员工返岗问题。工信部门对列入国家、省重点调度的12家防疫物资保供企业积极争取扩能转产补助资金、防控应急科技攻关专项资金,协调国资部门监管企业为承租的企业减免房租,协调贸促部门为外贸进出口企业出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为减轻疫情对企业影响,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前启动了制造业强市奖补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市级制造业强市奖补资金,目前已完成企业申报和县市区推荐。

三是加大企业资金扶持力度。设立了基金规模为1亿元的中小企业应对疫情稳定基金,截至5月底,已向10家企业发放资金10890万元,资金使用费率标准仅为银行机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积极落实降低转贷费率政策,协调金融服务部门为困难企业开展应急转贷业务。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企业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融资对接服务工作的通知》,成立市级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和项目建设协调机制,利用《全市重点融资项目清单》形式积极对接企业融资服务需求,争取为重点工业企业完成授信审批。

四是统筹开展“亩产效益”评价。统筹推进以亩均税收、亩均产值、单位电耗税收等为主要指标的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体系,在工业领域形成集约、高效的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为全市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的全面推进打下坚实基础。在各县域实现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运用税收调节、节能减排、价格杠杆等手段,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资源要素的“合理配、优质配、合法配、高效配”,引导企业“以市场需求为标准、以市场消费为导向、以市场交易为模式”推进科学发展,着力破除低成本扩张的经济发展路径依赖,加快向创新驱动转变,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二、拉动消费方面

1-9月,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04.1亿元,同比下降3.8%,降幅较上半年收窄4.1个百分点,增幅分别高于全国、全省3.4个百分点和0.8个百分点,全市消费市场逐渐起步回暖,居民消费意愿逐步回升。为促进消费加快回补,释放居民消费潜力,提振消费信心,我市多措并举激活消费市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强化消费政策引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六稳”“六保”要求,会同市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等19个部门起草了《促消费工作方案》,围绕实物消费、服务消费、新型消费等方面,出台了22条促进消费的指导意见,细化各项促消费任务目标,明确工作分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出台《关于加快推动夜间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通过在载体建设、业态提升、环境打造等方面完善政策扶持,引导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业态多元、管理规范的夜间经济发展格局。

二是加强联动机制形成促消费合力。组织召开全市促消费工作调度会议,围绕上半年消费运行情况进行座谈交流,分析消费形势,研究各项促消费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加强与县市区的上下联动,督导县市区有针对性制定促消费政策措施,积极应对疫情产生的困境,力争实现全年消费逆势上扬的总目标。

三是办好各类促消费活动。组织开展了“全民欢购”烟台惠民消费券发放工作,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购物、旅游、文化、住宿五个领域,共投放消费券95.36万张,累计投放财政资金3000万元,带动实现消费总额1.8亿元,整体杠杆拉动达7.54倍,市级投放财政资金量目前列全省前列。策划举办系列促消费活动,“山东消费年”烟台会场登陆央视,联合阿里本地生活、饿了么等开展丰富多彩的促消活动,带动吸引市民消费。在省内率先举办“烟台外贸优品进步行街”活动,组织30家外贸企业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齐聚上市里参加首期展销,涵盖了纺织服装、休闲食品、日常用品等200余种畅销产品,为广大市民提供了更多更优的消费选择,推动稳外贸与促消费融合发展。联合阿里本地生活,开展了消夏节活动,饿了么累计投入现金补贴480万,补贴商户数6300家,总计产生外卖订单数81万单,毛交易额3740万元,推动商户较活动前订单数增长6.3%。

四是大力培育消费新业态。深入开展“优质鲁货与电商平台对接工程”,推动零售企业电商直播常态化、规模化。5月份以来,我市组织了20余场区市“直播带货”,累计销售近亿元,把众多“烟台产”“烟台造”“烟台景”进行集中推介。引导县市区加快推动夜间经济发展,鼓励实行夜间电价优惠、公交延时运营、文化场馆重点景区恢复开放和延时运营,浓厚夜间经济发展氛围。引导重点市区培育夜间消费商圈,先后举办了“烟台消夏生活节”、“夜芝罘”生活节、“惠享烟台星夜购”等系列夜间消费活动,广仁路十字街、“西虹市”、“后浪潮街”、上市里夜市等10余条特色街区成为新的网红打卡地和市民休闲消费的新场地。

三、强化金融风险防控方面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重视金融风险防控化解工作,认真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大防控力度,扎实推进全市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切实筑牢金融安全“防火墙”,确保了全市金融运行总体稳定。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体制机制。为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工作组织领导,先后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维护金融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以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防范企业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金融风险排查,建立风险台账,统一协调推进金融风险化解工作。建立了《烟台市金融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成立工作专班,扎实推动金融风险化解工作。

二是加强政策推动,完善风险化解措施。先后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的实施意见》、《烟台市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实施方案》等文件,不断强化政策推动,多措并举做好企业流动性风险、上市公司和地方法人银行机构等领域风险化解。加强对风险企业经营情况的监测分析,帮助经营业绩不佳、产生亏损的企业强化内部控制,降低经营成本,提升盈利能力;对于股票质押率较高、存在平仓风险的上市公司,引导其拓宽融资渠道,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股权质押比例;对于流动性困难的上市企业,及时协调债权银行加大流动性支持,避免出现流动性风险。

三是加强督导调度,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建立月报制度,督促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集中力量化解重点风险隐患,全力推动企业流动性风险风险化解。2019年以来共推动6家企业主要风险点化解完成,并从省级台账中移出。

四、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供给方面

(一)支持防控重点,大力扶持县域经济主体发展。一是加大企业贷款贴息扶持力度。为支持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根据《关于同舟共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渡难关稳发展的政策意见》(烟政办发〔2020〕3号)文件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在国家、省贷款贴息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二是积极鼓励重点保障企业进行技改扩能。今年以来,我市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兑现市级补助资金4046.57万元。其中,对在2020年1月10日至2月15日新投入设备(含二手设备)增加防疫应急物资产能的企业,按设备投入的80%给予补贴;在2月16日至2月29日完成技改投入的,按照设备投入的50%给予补贴;3月1日至本政策终止日完成技改投入的,按照设备投入的30%给予补贴。对在疫情防控期间租赁设备进行防疫应急物资生产的重点保障企业,按照设备租赁费用的50%给予补贴。重点保障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进行无菌化改造的,按照无菌化改造投入(不含土地、厂房)的50%给予补贴。

(二)激活消费潜力,着力做大消费券的杠杆效应。市财政统筹资金3000万元,用于组织开展“全民欢购”烟台惠民消费券发放。经六轮活动,共发放消费券95.36万张,市级资金投放量列全省第二位。一是参与人数多。消费券预约活动累计报名参与人数105.8万人,其中,购物券104.3万人次、占98.6%;预约餐饮券104.1万人次、占98.4 %;旅游券49.3万人次、占46.6%;文化券46.4万人次、占43.9%;住宿券11.7万人次、占 11.1%。二是核销比例大。财政资金核销率达79.66%,购物、餐饮核销率分别为57.8%、56.66%,受到市民的普遍欢迎。六轮消费券累计核销金额2390万元,核销订单的总金额1.05亿元。三是杠杆效应强。通过消费券带动实现消费总金额1.8亿元,整体杠杆拉动达7.54倍,高于济南(6.2倍)、青岛(2.1倍)、东营(4.6倍)、淄博(1.5倍)、潍坊(3.4倍)等大部分省内开展消费券发放城市的平均水平。四是提升效果显。各行业较疫情前的行业恢复率通过消费券的带动,都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其中,餐饮业恢复率由发券前的78%增长至110%,零售业恢复率由97%增长至112%,旅游业恢复率由33%增长至56%,酒店住宿业恢复率由75%增长至111%,休闲娱乐业恢复率由68%增长至101%。

(三)加大资金调度,全力缓解县域库款紧张压力。一是强化调度资金管理制度建设。适时出台《烟台市市级财政调度资金暂行管理办法》,明确了市对县市区国库资金调度实行“定期测算、不定期调拨和年终清算相结合”的办法。市财政密切关注县级财政库款保障能力,加大对县级库款的动态监测和监督,对库款保障水平持续偏低的县级财政及时进行电话预警。对库款运转确有困难的县市区,市财政统筹资金予以支持。同时,充分发挥县级工资专户作用,财政拨付县市区国库调度资金优先拨付至工资专户,保障工资及时发放。二是健全库款保障应急机制。为缓解县市区库款紧张压力,从3月份开始,市级财政阶段性提高各县市区财政资金留用比例5个百分点,增加县级财政可使用的库款现金流。为防范和化解突发事件风险,制定了《烟台市库款保障应急预案》,实行了库款保障应急机制,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全市应对库款紧张问题提供资金保障,全面做好基层“三保”工作,坚决兜牢基层“三保”特别是保工资的底线。三是做好直达资金拨付工作。省财政累计下达我市直达资金42.34亿元,市财政已分配下达42.34亿元,其中,分配下达县市区40.1亿元,分配县市区总金额占已下达金额的94.71%。县市区直达资金预算分配进度为99.6%。

(四)抢抓专项债机遇,强力保障县域经济投资需求。积极研判2020年专项债券分配模式面临的新变化、新情况,市财政积极与发改部门强化工作统筹,密切协同配合,共同建立起各级政府总负责,财政、发改与项目主管部门三方协同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安排协调机制。一是全面落实“资金跟着项目走”的要求。参照省对下分配办法,在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基础上,依据国家发改委通过的各区市棚改项目和其他项目资金需求,适当考虑各地债务风险水平,综合测算确定了各区市债券额度。2020年累计分配县市区政府专项债券额度144.55亿元,占全市专项债券总规模(200.29亿元)的72.2%,累计支持县市区110个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二是积极应对重点项目建设融资需求。从市级专项债券额度中分别安排1.63亿元和26.9亿元作为市级配套资金,支持县市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和潍烟、莱荣高铁项目建设,并且规定该部分债券由市级负责还本付息,切实减轻县域财政压力。

(五)强化财政征收工作,奋力争取完成目标任务。通过协调联动和强化调度督导,全力以赴抓好财政税收征管工作。定期召开财税工作联席会议,强化税源监控和数据对比分析。统筹做好全年组织收入目标的衔接、分解和调度,科学分析与把握税源、管理和政策各方面因素,深挖税源潜力,不断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努力实现财政收入增长。1-9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62.7亿元,同比下降1.2%,比一、二季度分别提高了22.8个、4.5个百分点,降幅已连续6个月逐月收窄。从收入增幅看,各区县累计完成445.3亿元,同比下降1.5%,降幅较上月收窄0.2个百分点。14个区县中,有6个区县实现正增长,比二季度增加1个,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高新区(12.6%)、长岛县(6%)、芝罘区(5.9%);下降的8个区县中,有4个降幅环比收窄,最多的莱州市环比收窄了7.3个百分点。从收入规模看,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年初预算的76.2%,比时间进度多收7.3亿元、快1.2个百分点。全市有3个区县收入总量超过5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个,分别是:开发区83.5亿元、龙口市75.5亿元、芝罘区51.1亿元。全市有6个区县收入已完成年初预算的80%以上,进度较快的高新区、招远市、莱山区分别快于时间进度17.1、8.6、7.3个百分点。


2020年11月17日


联系单位:烟台市发改委综合科   联系电话:6902018

抄    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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